首先,正如我们前面所指出的那样,丑不仅仅是作为美的陪衬进入文学作品的。在文学中,丑的存在的理由,还由于它有其本身的优点,那便是更有利于表现人格的阴暗面。对美和崇高而言,客观地艺术呈现,也同样会是美丽的、伟岸的、令人神往的;但对丑来说,客观的艺术呈现,一般地说,就不能使丑变形,不能使丑改变它的本性,弄得不好就会变成展览丑、玩味丑,病态地追求丑,在这种情况下,生活丑也不可能化为艺术美。因此作家在对丑的艺术表现中,模拟、再现的方式往往并不相宜,作家必须动用具有较大艺术力量和较浓艺术色彩的诗情方式、讽刺方式、幽默方式、抽象方式等,这样才能使生活丑改变原有的“色调”和“音调”,进而达到化丑为美的目的。鲁迅的《阿Q正传》写了阿Q等人的丑态,如自轻自贱一类的令人恶心的场景,但由于作家巧妙地运用了讽刺的方式,结果丑态的表演,可以被笑声所冲淡,使丑在笑声的包围中实现由生活到艺术的转化。以小说《格列佛游记》享誉世界的英国作家斯威夫特(1667—1745年)为例,在他的散文《一个平凡的建议》中,以挖苦、讽刺的手法,无情地揭露和愤怒地控诉了当时英国政府残害爱尔兰人民的罪行,下面是他的“建议”:
故,鄙人特此敬献拙想,望不致遭到任何反对。鄙人在伦敦的一位颇有见识的美国熟人已使鄙人确信,一个健康的稚儿只要喂养得好,周岁时,无论煨、烤、烘、煮,都是一样非常可口且滋补健身的菜肴。鄙人毫不怀疑,这种稚儿同样可以做成油煎重汁肉丁或浓味蔬菜炖肉片。
故此,鄙人恭请诸位考虑,经计算,12万孩童之中可留2万做种,其中公童只占14;这个数目已超过我们所允许的绵羊、水牛或家猪的头数。鄙人之所以提此建议,是因为这些孩子大都不是婚姻的果实。———因而,一种不大为我们野蛮人所注重的事实是,一个公童足以**四个母童。剩余的10万,满周岁时,便可出售给全王国有钱有势的贵人们;时时敬告各位母亲,要让他们在最后一月中充足吸奶,以便长膘,好做丰盛的菜肴。宴请来宾,一童可做两菜;合家独宴,前后腿肉一菜便可。若抹上一点胡椒面或盐粒,特别是在冬季,四日后煮而食之为佳。
看了这个“建议”,我们的反应可能是双重的,一方面感到恐怖,感到作家这个建议,未免太残忍;可另一方面,又感到痛快,感到作家把当时英国政府吃人的罪行做了淋漓尽致地揭发,于是形成了一种恐怖与痛快的混合情感。在这段文字中,建议内容的惊骇、残忍与文字形式的严肃推理之间形成了对立的统一,讽刺的力量由此产生,总体说讽刺作为文学技巧,是丑的“对头”,它往往通过使某种丑恶事物变得荒诞,来引起我们的蔑视、愤怒和快乐。我认为讽刺是通过对丑的暗色调、冷色调的处理达到化丑为美的目的的一个重要的艺术手段。
诗情方式对丑的处理,则与讽刺相反,它是一种亮色调、暖色调的处理。多么丑恶的事情,经过真正的诗情处理,都可使人获得心旷神怡的效果。譬如,法国著名诗人波德莱尔在他的一首诗中写道:
我眼中的明星,我生命中的太阳,
我的天使呀,我的宝贝!
是的,你也会这样的,美艳的皇后,
当人们为你诵读最后的经文,
你在青青的草,繁茂的花,
累累的白骨中腐烂的时候……
那时呀,我的美人!
向着接吻似地吃你的蛆虫说,
我保留着你的倩影,
心爱的,即使你冰肌玉骨已无存!
波德莱尔在这里写什么呢?他是在描写一具又脏又臭,到处是蛆,已经腐烂的尸体,他设想这可怕的形象,就是他拜倒的情人。诗人通过这种诗情方式对死尸的“处理”,构成一种矛盾的意向:一面是希望永远不死的美人,另一面是正在等待这个美人的残酷的命运。诗情方式对丑的处理,用列夫·托尔斯泰的名言说就是“像写鲜花那样写死刑”。
其次,丑与美相比,丑更富于个性特征,英国美学家李斯托威尔说:“这种丑的对象,经常表现出奇特、怪异、缺陷和任性,这些都是个性的明确无讹的标志;经常表现出生理上的畸形、道德上的败坏、精神上的怪癖,这些都是使得一个人判然地不同于另一个人的地方。总之,丑所表现的不是理想的种类典型,而是特征。”[16]我们甚至可以套用《安娜·卡列尼娜》开头那句话的方式说:美总是相似的,而丑则有各种各样的丑法。丑的个性往往比美的个性更鲜明、更独特。作家在写丑时,在艺术地表现丑时,应充分地利用丑的这一特殊的条件,抓住丑的个性特征,并将它作为一种整合的因素,融入作品中,从而创造出个性独特、鲜明、丰满的艺术形象来。现代艺术之所以常常以丑为描写对象,其原因之一就与丑更富于个性特征有关。
[1]凯瑟琳·埃弗雷特·吉尔伯特、赫尔穆特·库恩:《美学史》,上海译文出版社1989年版,第181页。
[2]雨果:《〈克伦威尔〉序》,《雨果论文学》,上海译文出版社2011年版,第35页。
[3]雨果:《〈克伦威尔〉序》,《雨果论文学》,上海译文出版社2011年版,第30页。
[4]郑板桥:《石》,《郑板桥集》,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170页。
[5]罗丹口述、葛赛尔记:《罗丹艺术论》,人民美术出版社1978年版,第26页。
[6]车尔尼雪夫斯基:《论崇高与滑稽》,《美学论文选》,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年版,第118页。
[7]李煜:《浪淘沙》。
[8]李煜:《虞美人》。
[9]波德莱尔:《论泰奥菲尔·戈蒂耶》,《波德莱尔美学论文选》,人民文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85页。
[10]罗丹口述、葛赛尔记:《罗丹艺术论》,人民美术出版社1978年版,第26~27页。
[11]席勒:《〈强盗〉第一版序言》,《外国作家谈创作经验》上,山东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115~116页。
[12]斯托洛维奇:《现实中和艺术中的审美》,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5年版,第202页。
[13]斯托洛维奇:《现实中和艺术中的审美》,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5年版,第203页。
[14]莱辛:《拉奥孔》,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版,第130页。
[15]莱辛:《拉奥孔》,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版,第12页。
[16]李斯托威尔:《近代美学史评述》,上海译文出版社1980年版,第2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