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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豆为邻(第1页)

与豆为邻

清晨六点,被一阵狗吠惊醒。恍惚中睁开忪惺的眼——

左边是一片碧绿的豆田,右边是一排挺拔的杨树。昨夜睡过的床,就坐落在两者之间。床下是一条长满青草的田间小径,向远处延伸,不久就隐没在一片玉米林里……

前天,农历六月二十七日,我夜宿在河南周口。周口有一个县叫郸城,郸城治下有一个宜路乡。宜路西南四公里处是一个名叫郭店的小村。从郭店村再往南一公里左右,是朋友承包的一个农场。这农场,就是我前天晚上的歇处。以天地为房,与豆秧为邻。

朋友是做经济学的。学校里做着教授,市面上开着公司,乡下又弄了一块地种树种庄稼。这个所谓农场,一点也没有现代农业气息。除了一处房舍、几条狗、数只鸡,其他就是树林和农作物。所以,前天夜里的农场夜宿,严格来讲,就是住在了中原乡间的一片田野里。

夏夜中原的乡间,很美。美在它深邃而清凌的星空,星空下各种吹拉弹唱的昆虫,以及一场大雨过后、仿佛“嗷嗷”叫着往上生长的各种植物。在植物的间隙,是青黄相间的沙质泥土,内部蕴含着饱满的水分,但表面干爽。形形色色的草从青沙地里拱出来,显得很盎然、很茁壮。

这次乡居,有许多早已淡出记忆的东西被修补、被复原。甫一抵达,朋友就要求脱了上衣,光着膀子到井边洗一洗。朋友的哥嫂、子侄都是质朴的乡民,但在室外光膀子却是我十数年来从没有过的。用清冽的井水盥洗,也一样。

深夜,晚餐备齐。一盘削了皮的凉拌黄瓜,一盘清炒茄子,一盘清炒土豆丝,还有一盘青椒炒鸡蛋。印象最深的是直径至少有15厘米的超大馒头,应该是用自制的酵母发起来的,带着甜甜的麦香。胃口大开,一气吃了一个半。

晚餐过后,朋友打着手电在农场里走了一圈。影影绰绰,基本什么也没看清,但湿漉漉的庄稼叶子时不时摩挲着身子和臂膀,杨树随风忽闪着硕大的叶片,响声有点嘹亮。

几近午夜,朋友的哥嫂在床的四角绑上了四根竹竿,支起了蚊帐。然后一起将床抬到了距离房舍30米左右的田间小径上。

于是,次日清晨,就有了本文开头,让人不知今夕何夕的一幕!

最后要说的是,在诸种乡间作物中,让人最能产生精神慰藉之感的还是大豆。从历史看,这种东西可能是中原地区种植最早、至今仍葆有重要价值的农作物。《诗经》上讲:“中原有菽,庶民采之。”这里的“菽”就是大豆。后来,陶渊明在江西庐山隐居,吟出“种豆南山下,草盛豆苗稀”的名句。这和当时移民南迁、将中原地区原产的农作物引种到江南有关。

大豆,生长高度不超过地面50厘米。仲春时节,将黄黄的豆种播撒在地里,就慢慢会长出两个豆瓣,泛青的豆瓣之间抽出枝叶,就有了田垄间稀疏的豆苗儿。豆苗儿不断长大,地面会渐渐被覆盖,并开出白色的小花。豆花凋谢,豆荚开始一串串地在枝间悬挂起来。于是有了毛豆,进而有了破荚而出的粒粒黄豆,有了豆腐这种最具中国特色的食料,也有了豆油这种极具营养价值的食用油。

在我国中部地区,我总认为,大豆可能是一种最质朴的植物。它缺乏麦浪滚滚的铺张,也没有棉花有点夸饰的怒放。它很安静,也很简易,层层叠叠的豆叶婆娑摇曳,从青到黄,过渡自然。写田园诗的文人很少注意它,只有有劳作经验、边耕边读的乡间文化人才会体味它的内蕴。如贾思勰、陶渊明、陶宗仪,等等。

夏天,大豆上会生出一种硕大的豆虫。色绿,个大的身长可达10厘米。这豆虫以大豆圆圆的叶子为食。秋天会随着犁耕深藏在泥土里,化身为蛹。第二年,蛹会变为同样硕大的飞蛾,再生出豆虫,不断地完成一圈又一圈生命的轮回。

据说在饥馑年代,豆虫曾是农民的美味。就像知了的幼虫(被中原农民称作“爬查”的一种东西)为有乡居经验的人留下的味觉回忆一样。但更多情况下,它是喂鸡的好东西。记得小时候,每当夏天就要到田间逮豆虫。提着半袋子回家,往庭院里一撒,鸡们就会咯咯咯地跑过来。然后叼起一条直着脖子狂吞。

看鸡活吞豆虫是一种享受。豆虫的粗细与鸡脖子形成了一个既可能吞下、又可能卡住的恰当比例。所以吞豆虫的鸡每叼起一个豆虫,都会靠脖颈一耸一耸让豆虫向下运动,此时鸡原本红色的脸会憋得通红。它高昂着头,耸动着脖子,靠脖颈处骨节的收缩让豆虫一点点向下。最后,这虫子总算掉到了鸡宽广的胃里。从鸡随后咯咯的叫声及在庭院里悠闲走动的步态,不难看出它因腹内的充实而产生的巨大生理满足。

河南周口,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地区。朋友的农场靠他哥嫂打理。许多次,朋友动员他的哥哥种些药材、办个更高经济附加值的鸡场或猪场等,但这哥哥却充耳不闻。每年春季,他依然自动选择种大豆玉米。这种选择,是数千年中原农业历史的遗传,还是一种按照自然节律安排农事的生活惯性?我想都是有的。在此,劳作成了一种无意识,成了一种周而复始、无限重复的方式。父辈如此,子辈也如此。

去年夏天,我曾到过河南南阳的祁仪镇。那个地方和郸城的这个宜路乡几乎没有什么区别。祁仪到南阳的唐河县城,至少有50公里的距离;宜路乡到县城的距离也至少有30公里。祁仪是冯友兰的故乡。据说冯友兰小时候到唐河县城读小学,坐着牛车要走3天3夜的时间,后来到开封读中学走了7天。我这朋友当初从深藏于中国偏僻乡间的郭店走到他上中学的县城,也至少需要一天时间吧。但他走出来了,并成了一位知名的经济学家。

可能,只有从最偏僻的乡村走出来的读书人,才能体会人生的巨大跨越感。一头连着最极端的传统,一头连着最极端的现代。他的人生洞穿了社会的最底层与最高层。从黄土最深处走出来的这一代读书人,往往黄豆地里捉过最原始最具体的豆虫,电脑里则正杀着最现代最抽象的蠕虫。生命因此显现出张力,阅历因此无限丰满。生存的幸福感和沧桑感,大概都会因此而起吧!

宜路,宜于上路吗?这上路的人们,最终又会走向哪里呢?

生于乡野,终归返于乡野,生命因此按照轮回的圆周运行。这就是古典时代对生之幸福的界定吧。中国人喜欢“圆满”一词。什么是“圆满”?一个直接的解释就是:只有“圆”了,才是“满”了。它要求人将一生画成圆圈,不断从终点回复到起点。所以叶落归根,其意便在于此。

当然,生于乡野的人们,也会出而不入,往而不返,生命在此成了一支射出即无归路的箭。箭终有落处,就像真正的远行者最终总会客死异乡。行走越远,越会增加千怪百奇的人生体验。此时,他可能无法体验因生之圆满带来的精神慰藉,但这异乡的不归之路却又给人英雄式的悲壮和苍凉。这种生之况味,让人给予自身更高的肯定。

到底哪个更好,也许只有上帝会知道。但这个“宜路”,却昭示了人必于路上行走、必有所作为的责任感和神圣性。

但不管怎样,与豆为邻的日子总是值得珍惜和回味的。即使它是如此短暂,就像一场虚幻不实的人生梦幻。

2008。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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