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与风景的相遇
生活中有各种各样的风景,每一种风景总需要在适宜的时间与人相遇。
比如,春天的北京阳光明媚,天空经常蓝得让人眩晕。但是,干燥和风沙却时时让它的美减了颜色,少了滋润。也就是说,这里毕竟是一座适合秋天到访的城市。秋天,它红到烂漫的柿子树,黄到嘹亮的银杏叶,灰到迷蒙的凄雨与冷风,无一不使这座城市表现出别样的风情。
当然,在同一天,同一个昼夜,有些风景也总是表现出它最适宜观赏的时间性。比如正午时分,我喜欢坐在阳台的藤椅上,看窗外的苗圃或苗圃上空飞翔的鹰。此时,懒散而温暖的阳光,会将人彻底照瘫在椅子里,连同楼下的绿苗和天空的飞翔者,都会在光的潋滟或浮动中成为一片如梦似幻的迷离。
颐和园的杨柳,许多人喜欢它暮春漫天飞舞的柳絮,或者虫一样无声坠落的杨花,但我更喜欢傍晚在这寂静的园子里行走。这时游人散了,阳光会透过苍老的树干在地上拉出长长的暗影。这暗影,会让人忘掉一切与春天有关的风物,顺着它的指引,去静赏三三两两的情人们,眼睛里眯着的那道夕阳。
有些景,是适合夜间体会的,比如故宫午门前的那块方场。有那么将近一年的时间,我喜欢周末到那里静静直立。晚上十点,背后是威严肃穆的紫禁城,前面是透着亮光的端门和天安门,左边是太庙,右边是社稷坛,下面是块块已磨得光滑或裂出缝隙的旧石板。站在这样一个区域,会产生一种无法言喻的历史感。所谓“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可能最恰切地表述了这种让人怅惘的沧桑之叹。
那么,清晨最适宜与什么样的风景相遇?对于一座城市,可能它的清晨是最美的。城里人,大多被无处不在的电灯搞乱了晨昏,晚上不睡,早上不起,于是清晨六点到七点之间,成为任何一座城市难得的静谧时刻。当这宁静又被洒上了满天满地的朝阳,于是世界美得清澈,也美得空旷。
但是,偌大一个城市,甚至偌大一个国家,又有谁真正欣赏过这清晨独有的美景呢?记得许多年前,陕西有位作家叫路遥,他写过一篇名为《早晨从中午开始》的文章。文章开篇就讲:“在我的创作生活中,几乎没有真正的早晨。我的早晨都是从中午开始的。这是多年养成的习惯。我知道这习惯不好,也曾好多次试图改正,但都没有达到目的。这应验了那句古老的话:积习难改。既然已经不能改正,索性也就听之任之。在某些问题上,我是一个放任自流的人。”
路遥喜欢凌晨三点睡觉,然后他死了。至于他写过《早晨从中午开始》之后,是否尝试过“让早晨真正从早晨开始”一次,已经无从知晓。
其实,不仅作家有熬夜的恶习,即便是一个幼童,晚上睡前也总会经过一番折腾。我总认为,喜欢熬夜是人与生俱来的本能。对这本能的恰切解释,应该是人过于执着和珍爱生命。或者说,人对睡眠的抗拒与对死亡的抗拒具有同一的性质,就像一个人弥留之际,总还要挣扎着看这世界最后一眼一样。
可能,正是因为一般人都珍惜临睡前看世界最后一眼的机会,所以他们都睡得晚了。当然,也正是因为总是晚睡,他也就永远错过了与美丽清晨的相遇。这中间,尤其是像路遥一样的作家,几乎无一不是夜猫子,这就造成了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即:文人们因为赖床错过了清晨,清晨也就成了被诗文遗忘的区域。
在中国,这种以热爱生命的名义导致的对清晨之美的遗忘,可能自白居易时代已经开始了。千余年前一个春天的早晨,这位诗人曾经被早晨的麻雀吵醒,并由此担心他一院的海棠是否被一场夜雨打落。但我想,表达了担心之后,他依然会伸个懒腰睡去的。因为那个时代的文人,最不缺乏的就是夜生活。
当然,反过来讲,这美丽的清晨被诗人忽略或遗忘,也未必是一件坏事吧。也许,世界原本就不应该一览无余,它总要在未知领域给无聊的人们留个念想。有了念想,也就有了目标和希望。
从这个角度讲,喜欢睡懒觉的人也就有理了。
2012。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