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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二重君臣关系的新观察(第2页)

赵皇后得立,上(成帝)甚德之(淳于长),……大见信用,贵倾公卿。(汉933730—31)

(张)禹以帝(成帝)师见尊信;上(成帝)雅信爱禹。(汉713051、813351)

上(成帝)甚信任之(孔光),转为仆射、尚书令(后加诸吏可证不属内朝官)。(汉813353)

以上资料,从不同角度刻画了某个臣下与当朝皇帝间的关系,多半出自史家的描述,有些为史家转录的时人言论,亦有当事者的陈述。涉及西汉一朝的六位皇帝,十二帝中的一半,视之为普遍现象应属有据。其中反复出现的几乎都少不了“信”“任”二字,“信”与“任”常常单独使用,或与其他字配合,仔细辨析,两者所指实有区别。“信”字单用,侧重指得到皇帝的信赖,不含承担具体职事之意;“任”则含任用之意,与“用”含义接近,指放手令其从事某些工作。所以像金日磾任侍中,随侍武帝,无具体职掌,只是得到武帝“信爱”,而非“任”;武帝时,霍光身在内廷,只是得到了“亲信”,而无“任”,武帝临终委任他辅佐昭帝,霍光执政,才获得“委任”。江充任“直指绣衣使者,督三辅盗贼,禁察踰侈”,对武帝之姑、太子违制之事处理不手软,故得武帝“信用”;元帝朝的石显,亦是得到“信任”与“信用”。尽管存在区别,“任”的前提还是要得到皇帝的“信”,两者有共同的基础,因此,“信任”“信用”又常常连用。还是司马迁概括得好:“夫事人君能说主耳目,和主颜色,而获亲近,非独色爱,能亦各有所长”(史1303318),“爱”与“能”兼备,便是信与任合称了。基于这些表述,考虑其中细微的区别,可将少数臣下与当朝皇帝之间在一般礼仪型君臣关系之上发展出的亲密关系,概括为“信—任型君臣关系”。[35]

这种关系的出现,或基于日常生活中的长期亲密接触,或源自某种偶然的机缘(详后),针对不同的人,分别或兼有心灵或情感上的契合、倚重、相悦或爱慕等,共有的内核则是个人间的信赖,尤其是皇帝对对方的信赖。此种关系依托于礼仪型君臣关系,但又包含了更多的皇帝与个别臣下之间,透过直接接触而达成的君对臣的行为、态度与想法的认可与期待,得以超越一般的礼仪型交往、例行事务上往来与职位上的类别、秩次而达成更为紧密的联系。

其实,不但前朝大臣可作如此区分,亦适用于后宫。后宫制度武帝朝趋于完备,元帝时定型。皇后以下分十四等,各与前朝官员秩级对应。实际人数,各朝多少悬殊,元帝、成帝时美人多达千人[36],这些妃嫔身边还有不少女官、宫人,后宫女性数量颇为可观。皇帝与她们之间的关系亦疏密有别,直接的表现便是文献常见的描述:“宠幸”或“希见”,乃至未尝受过皇帝的“临幸”。据《汉旧仪》卷下,一般“临幸”是有制度安排的,轮流让婕妤以下进御,并记录有无身孕,无孕则罢废。[37]皇帝与妃嫔间的**无异于履行为延续社稷宗庙而“广子嗣”的活动,相当于例行公事,富于“礼仪性”,与个人间的情感无关。赢得皇帝“宠幸”,意味着打破惯例,近乎独占皇帝的身体。[38]两人之间会因此产生感情,萌生“爱”,信赖亦随之而生。后宫得宠的女性与皇帝之间的关系亦离不开“信”,但与对男性大臣的“信”不尽相同,因为这些女性,除偶尔参政甚至干政外,基本不问政务,无所谓“任”。皇帝与其他女性之间的关系,当然不是全然一致的,其中以“广子嗣”为目的而结成的“礼仪型”关系乃是共同的基础。

以往讨论君臣关系,基本都是针对“礼仪型君臣关系”,只有甘怀真曾从皇帝角度对君臣关系做过细分,将皇帝与近臣的关系概括为父子化的君臣关系,并略加分析,实际无论是定名,还是内涵,值得继续思考的空间均不小。

基于上述,过去习见的思路,即区分男女的性别论,亦需要克服。君臣关系研究中共享的前提之一是男性视角,所有的讨论几乎都不涉及后宫妃嫔,以及皇帝幼年的乳母,后者则被单独置入后宫制度或统一归入乳母中加以研究,这亦是“实体性思维”的一种表现。我们都很清楚,历朝历代,后宫与前朝之间联系紧密[39],汉代更是如此,这些人中的少数则受到皇帝宠幸,有些甚至干政,其父兄往往因此而沾溉恩泽,在朝廷上红极一时。要想更全面且符合时代情境地把握汉代的历史,超越研究中男女楚河汉界、各不相干的思路,实属必然,需将后宫中的女性以及皇帝幼年生活中产生重要影响的乳母,一并纳入关系分析的视域。

进言之,彻底消除“实体性思维”的盲区,仅仅将研究对象转向“关系”远远不够,孤立地观察关系依然带有旧有思维方式的尾巴。特别像君臣关系在礼仪型到信—任型之间,虽然可以相互转化,却存在相当差异:或经历过去长期共处的考验而形成,并带入君臣关系中;或确立君臣名分后经过共同生活的积累、相互接触、磨合与相悦、认可而构建起来,是一种半开放性的关系,无法从其他关系或事务中切割下来孤立地认识。它与父子、母子这种基本属于时人认为的“自然”“天性”或“天属”的原生关系,且构成关系的双方明确且固定不变判然有别。[40]仅就君臣关系论君臣关系,等于是将研究对象从其生存的情景中剥离出来加以实体化。结果是,研究对象是一种关系,而不再是通常的某种实在的群体或事件、制度,但处理方式还是实体性的,只能算是“实体论的关系思维”。

要真正进入“关系论的关系思维”,需要关注“关系过程”与“关系的关系”[41]。前者考察皇帝日常生活中关系如何形成、维系、中止与再建,即关系的历时性过程,侧重不同的人与关系的关系在时间脉络中如何展现;后者属于关系的共时性关系,这里具体体现为信—任型君臣关系与信—任型上下关系的关系、两者与西汉一朝统治的关系,以及后文将涉及的“事务过程”与“关系过程”的关系。希望两者并观,帮助我们从新的角度看待西汉一朝的历史进程[42]。分析中力图透过史料重返或接近历史现场,首先要从(复数的)当事人、当时人角度去理解和看待关系与状态,然后再从后人、今人的角度去分析。

“关系”作为一种人与人之间的状态,是身处其中的双方能切实感受得到的,若当事人不刻意隐藏或掩饰,时人通常可以透过一些公开的异常表征来分辨与确认,后人要对此加以记述或描摹,只能依靠一些代用标志(如书写记号)与代用信息,如同使用各种代用信息(树木年轮、孢粉、冰川、湖相沉积物、石钟乳等)来间接揭示历史时期的降水、温度变化与环境变迁。陈述这种关系时,当时的史家往往使用一些固定或半固定的“套话”,上引涉及信与任的各种表述之外,还有若干,这些将是下文首先要讨论的。本书分析的对象,有些则已为后人所确认,还有一些则要遵循相反的途径:从代用标志,到当时公开的表征,去重建关系的参与者及所处的状态。

“信—任型”君臣关系所呈现的状态,与时人另一习见说法“宠”重合度颇高。“宠”指超出一般的关系状态,以及由此而生的外在表现(如待遇)与心理感觉。除了泛指对某类人或某个人的优遇之外[43],多用于皇帝身边的男女臣下,这类“宠”均持续一段时间,与本书所论密不可分,而和往往为一次性举措的优待不同。《汉书·佞幸传》所收人物,就被称为“佞幸宠臣”。另一大类则是后宫嫔妃。仔细考究,前朝大臣若要得宠,均少不了“信”作为基础。后宫的宠幸,表面上看是源于“色悦”,深究下去,实际也无法褪去“信”这层底色。此外,文献与“宠”相关的说法,亦包含过程性:从“得宠”“受宠”或“宠信”“宠贵”“尊宠”,到“争宠”“宠衰”与“失宠”,既有状态的描摹,又有动态过程的揭示,乃至各色人等参与其中的竞争态势的展现。正如这些反复出现的词汇所示,宠臣、宠妃前仆后继,相应的过程亦一再发生,往往同时有多个类似过程或交错或并行展开。当然,“宠”乃君臣之间信—任型关系的极致,后宫女宠无朝不有,男性宠臣并非各朝皆有。班固便说,“孝景、昭、宣时皆无宠臣”(汉933721)。故虽以“宠”作为书名,而具体分析,还是从作为其基础、且更具普遍性的信—任型关系入手。如此,或可超越具体事件,从持续出现的历史现象中为理解西汉历史乃至中国历史增开一扇门扉。

关键问题的论证则采用穷举法,尽可能完整地重建事实与事实之间的实存现实联系,而非逻辑联系或借今人概念搭建的联系,来呈现西汉二百年间的情形。例证法难免“选精”与“集粹”之弊[44]。总体上看,这是以西汉为个案的“深描”(thickdes),引述颇多,还请读者谅解。

[1]此事又见《太平御览》卷二一九“职官部·侍中”引《汉杂事》:“金敞为元帝侍中。帝崩,故事,近臣皆随陵为园,敞世名忠孝,太后使侍成帝”,影印本,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第1041页。此处“园”后夺一“郎”字,若无《汉书》对照,几难明其意。《汉杂事》一书久佚,但见《隋书》卷一二《礼仪志七》引(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265页),《史记》卷九一《黥布传》索隐引《汉杂事》,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2597页;《后汉书》卷三一《杜诗传》注、卷四四《胡广传》注引、卷五四《杨赐传》注引,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1094、1507、1785页;《艺文类聚》《太平御览》与《玉海》亦多次引用。《旧唐书》卷四六《经籍志上》(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1995页)、《新唐书》卷五八《艺文志》(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1464页)均著录为“《后汉杂事》十卷”,作者不详,当是此书。从类书所引看,内容上含西汉,下至东汉灵帝时(《太平御览》卷五三一“礼仪部·宗庙”引《汉杂事》提到“孝桓曰威宗”,第2409页),称为《汉杂事》更准确。撰写时间约为东汉末年至魏晋时期。《汉杂事》晚出,此事现存最早记载当属《汉书》。

2015年10月11日孙正军来电邮告知,他曾对《汉杂事》做过辑佚,大致结论如下:总体而言,《汉杂事》仪制文字多同蔡邕《独断》,当即录自《独断》。人物事迹之西汉部分,其文字多与《汉书》同;或文字简省,亦不出《汉书》。唯“蒋满父子”一条,遍索不得,未审所出。东汉部分,未见载于现存东汉史籍者有数条,见于他书者,文字亦小有区别,其史料所出,似非一书。

[2]《汉书》卷七三《韦玄成传》,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3115—3116页。

[3]先帝近臣充园郎之外,另有制度化的补充渠道,由宦皇帝者中的郎官充任,可能是其中之一途。武帝末年与昭帝时任丞相的田千秋,原先就是“高寝郎”,因武帝末年上书为死于“巫蛊之祸”的戾太子刘据伸冤,打动了武帝,超迁为大鸿胪,数月后拜为丞相,见《汉书》卷六六《田千秋传》,第2883—2884页。从时间与年龄上看,田千秋不可能做过高帝的近臣,即便原先曾有过此种园郎,此时应均已下世,当时显然已存在选择郎官充当园郎的常态机制。《续汉书·百官志二》“太常”条下云“先帝陵,每陵园令各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守陵园,案行扫除。丞及校长各一人。”刘昭注补引应劭《汉官名秩》:“丞皆选孝廉郎年少薄伐者,迁补府长史、都官令、候、司马”(第3574页),东汉时这种由郎官出任帝陵园丞,然后迁任他职的安排,应是上承西汉。

[4]《汉书》卷六八《霍光传》,第2939页。

[5]昌邑王废黜问题,学界对《汉书》记载颇有疑问,其中亦涉及此事。廖伯源便认为被废的“真正之理由为王亲用其昌邑国旧臣,排斥昭帝朝之宫官,欲夺霍光之权而为真皇帝”,见《昌邑王废黜考》,收入所著《秦汉史论丛》,台北:五南图书出版公司,2003年,第43页;辛德勇亦有类似看法,见《海昏侯刘贺》,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6年,第136—139页;廖伯源《汉文帝与昌邑王贺之比较》重复了此前的看法,收入江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研究中心编:《纵论海昏——“南昌海昏侯墓发现暨秦汉区域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2016年,第134、138页。任用自己的亲信担任近臣乃是惯例,要害当是侵夺威胁到霍光大权。

[6]初步的研究,可见辛德勇:《海昏侯刘贺》以及上引《纵论海昏——“南昌海昏侯墓发现暨秦汉区域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中有关海昏侯的各家论述。

[7]《史记》卷一〇《孝文本纪》,第417页。

[8]《汉书》卷四《文帝纪》:十二年(前168年)二月:“出孝惠皇帝后宫美人,令得嫁”(第123页),此条《史记》不载。当时可能尚未形成先帝后宫守陵的故事,惠帝后宫的处置一直到文帝十二年才有明确安排,这种做法恐有防止**的考虑。春秋时期,贵族中存在着被称为“烝”“报”的收继婚,这种婚俗存在时间甚久,汉代以降犹存,但已开始受到法律抑制。西汉初年的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中就有惩罚这种做法的规定,参董家遵:《中国收继婚之史的研究》第三、四章,1950年初刊,此据王承文编:《董家遵文集》,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271—284页;顾颉刚:《由“烝”“报”等婚姻方式看社会制度的变迁》,《文史》第14、15辑,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第1—29、1—25页;曹旅宁:《释汉律“复兄弟、季父伯父之妻、御婢”兼论〈复律〉性质》,收入所著《秦汉魏晋法制探微》,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198—210页。文帝与景帝遗诏都有出宫人之举,或许当时尚无此制度性安排。《汉书》卷七五《翼奉传》元帝时奉上疏说“臣又闻未央、建章、甘泉宫才人各以百数,皆不得天性。若杜陵园,其已御见者,臣子不敢有言,虽然,太皇太后之事也。及诸侯王园,与其后宫,宜为设员,出其过制者,此损阴气应天救邪之道也”,第3174页,所谓杜陵园,当是充奉宣帝杜陵园的妃嫔宫人。而据他言,诸侯王死后亦有此制。在他看来,这种做法应加以控制。《外戚传下》成帝时许皇后上疏提到的“杜陵梁美人”(973977)当是其中之一。《汉书》卷一〇《成帝纪》,永始四年(前13年)六月“出杜陵诸未尝御者归家”(第324页),则是一项针对特定女性的福音,但并未废止此故事。该故事到了东汉后期当有变化,仲长统《昌言》便曾说“不见夫之女子成市于宫中,未曾御之妇人生幽于山陵”,似充奉园陵者扩充为所有未曾被先帝临幸过的后宫妇人,孙启治校注,北京:中华书局,2012年,第362页。王鸣盛认为“至武、昭乃有奉陵之制”,见《十七史商榷》卷九“出宫人”条,黄曙辉点校,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5年,第60页。

[9]赵超:《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1页。

[10]《后汉书》卷五《安帝纪》“建光元年(121年)”条:“二月癸亥,大赦天下。赐诸园贵人、王、主、公、卿以下钱布各有差”,李贤注云“谓宫人无子守园陵者也”(第232页),此事又见卷一〇《皇后纪上·和熹邓皇后传》,第429页,可证。朱子彦曾有涉及,认为始于西汉吕后时期,到宋代犹有此制,见《后宫制度研究》,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151—152页。

[11]参黄展岳:《古代人牲人殉通论》,北京:文物出版社,2004年,第5、19—29、85—145页。据司马迁云,匈奴亦有此葬俗,“其送死,……近幸臣妾从死者,多至数千百人”,《史记》卷一一〇《匈奴列传》,第2892页。《汉书》卷九四上《匈奴传上》作“数十百人”,第3752页,当是。

[12]邢义田《从“如故事”和“便宜从事”看汉代行政中的经常与权变》,1986年初刊,修改稿收入所著《治国安邦》,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第380—449页;此故事见第二类“礼”,第29条,第435页;又见好並隆司《前漢後半期の古制·故事をめぐる政治展開》列表所收“故事”第8条,2001年初刊,后收入所著《前漢政治史研究》,东京:研文出版,2004年,第180、190—191页,作者已指出此故事与先秦近臣殉死间的联系,并推断始于武帝时。感谢屈涛君检示好並隆司论文。

刚刚自法文译成中文出版的廖伯源:《制度与政治——政治制度与西汉后期之政局变化》(1983年初刊,北京:中华书局,2017年)对此故事略有分析,见第182页。感谢张琦君惠示此书。

[13]关于此问题,廖伯源有较为集中的论述,见所著《制度与政治——政治制度与西汉后期之政局变化》,第178-183页。他指出“中朝官”不能以官名来定义(第186-190页),颇有见地。可惜,作者虽然注意到了这类人与先帝新朝皇帝的关系性,但还是将这些人统统归入“中朝官”中,并将分析重点放到“中朝官”的所指及其职责上,没有对具体的关系本身做更多的剖析,仍是在实体思维下来对官员进行分类把握。

[14]特书一笔,恐与金敞为班彪的外祖父有关,见《汉书》卷九《元帝纪》赞及注引应劭曰,第298—29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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