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稿二件撤回。
九月初五日
一件,为每月朔望承应大戏中秋节银一百五十两。
文、领稿各一件。
原稿一件撤回。
十月二十五日
一件,为皇太后万寿承应大戏银三千两。
文、领稿各一件。
一件,为皇太后万寿排演切末银一千两。
文、领稿各一件。
一件,为皇太后万寿承应灯差银二百二十两。
文、领稿各一件。
一件,为由宁寿宫抬运灯支运往颐和园脚银六百四十五两。
文、领稿各一件。
原稿四件撤回。
十二月初十日
一件,为皇太后十二月十二日还宫,抬运切末脚银,照例六百六十两,按八成核实五百二十八两。
文、领稿各一件。
一件,为皇太后驻园加添大戏四十天,照例每天饭食银二十两,按八成核实六百四十两。
文、领稿各一件。
原稿二件撤回。
按:这是一份昇平署工程处领款档报销清单的登记簿,『昇平署工程处』相当于现代后台的舞美化装部门,它虽隶属昇平署,但人员多为内务府三旗吃俸禄者。这份档案反映了昇平署自光绪三十年(1904)二至十二月每月承应演戏后台舞美所支银两之概况。从档案中亦能清楚地了解昇平署后台参与承应大戏排演、演出的状况。此档不列细目,应为工程处存留的底账。
此档高二十七点三厘米,宽二十三点五厘米,线装,只一页有档,封面记有光绪三十年二月昇平署工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