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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树倒(第10页)

宋长镜摇头笑道:“你啊,若是习武,撑死了也就到第八境,没前途,还是乖乖当个练气士好了,成就肯定更高。”

宋集薪有些不服气:“为何我就只能到武道第八境?”

宋长镜玩味笑道:“只能?”

宋集薪有些脸红。

宋长镜也不计较宋集薪的不知天高地厚,眯眼望向远方,缓缓道:“练气士嘛,是个靠老天爷赏饭吃的行当,命好不好,很重要,今天在这里撞见个机缘,明天再在那里捡到个法宝,后天不小心遇到个深藏不露的神仙,大后天看个风景,指不定就悟了,好像做什么都能增长修为。至於我们武道中人,大不一样,没什么捷径可走,只能靠一步一步走出来,无趣得很。”

宋集薪心情复杂,有些失落。

宋长镜不再理会这个侄子,转身走向马车,眼角余光看到稚圭的背影后,犹豫了一下,走到她身边,跟她一起抬头望向那道大门。

宋长镜自言自语道:“真龙之气,凝结成珠。世间蛟龙之属,皆以珠为贵,如同修士的本命元神。”婢女稚圭没有转头,但是流露出一丝紧张。

宋长镜笑道:“为了廊桥匾额所写的『风生水起这四个字,我大驪付出的代价之大,外人无法想像。风生水起,水起,为何要水起?还不是希望蛟龙走江的时候,能够畅通无阻。本王呢,其实对这些不上心,一切只是你家少爷他那个狠心老爹的意愿,你出了这座小洞天之后,估计除了京城那头绣虎,不会再有谁能对你指手画脚。”

宋长镜转头,望著稚圭的侧脸:“虽说你和本王那个侄子的命数掛鉤,息息相关,荣辱与共,但是你也別太过恃宠而骄,不要让本王有出手的念头。嗯,看在大驪江山和侄子宋集薪的面子上,本王可以破例,给你两次找死的机会,刚好应了『事不过三那句老话。”

稚圭驀然发怒,先转身,再后退两步,狠狠盯著这个让她心生恐怖的大驪藩王:“我本来就不是人,你们却要以世人的规矩来约束我,到底是谁不讲道理?你们人的金科玉律,规矩方圆,关我何事?!”

宋长镜快意笑道:“別误会,本王绝不会在小事上苛求你,恰恰相反,本王才是你最大的护身符。”

宋长镜凝视著稚圭,她有一双泛起黄金色彩的诡譎眼眸。他最后说道:“打了那一架后,本王与你,其实已是一条船上的盟友了。记住这句话,尤其是將来,在你有资格做出重大抉择的时候,好好想想这句话。”宋长镜转身离去。

马车旁,一个满身沙场粗糲气息的中年车夫,看著大驪藩王身上那件扎眼的雪白狐裘,实在忍不住,开口笑道:“王爷,啥时候换一件新狐裘啊,这都多少年了,王爷穿著不烦,咱们可是看著都烦了。”宋长镜登上马车,弯腰掀起帘子,没好气地撂下一句:“打下大隋再说。”车夫爽朗大笑,面对这个大驪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权贵藩王,竟是一点也不拘谨。

宋长镜戎马生涯二十年,虽说为將做帅,不可能次次大战都身先士卒,更多是在大帐內运筹帷幄,但大驪边境硝烟四起,每逢死战,宋长镜必然亲身陷阵。堂堂藩王,平时的生活起居,从无醇酒美妇,几乎可以用“身无外物”来形容。

宋长镜坐入车厢后,盘腿而坐,眉头紧皱:“那人要本王离开驪珠洞天之后,不用著急赶赴京城,『不妨在山脚等一等,抬头看一看,等什么?看什么?”

宋集薪和婢女稚圭也进了车厢,马车已经准备穿过那道大门。

宋集薪发现稚圭蜷缩在角落,瑟瑟发抖,他担忧道:“怎么了?”

稚圭颤声道:“我感觉得到,门那边,有无数可怕的东西。”

宋集薪笑著安慰道:“有我叔叔在,你怕什么?別怕,天塌下来他也能顶著。”

不料稚圭越发恐慌,使劲缩在角落,带著哭腔道:“就算是他,也扛不起来的!”

小镇最大的酒楼,来了一位稀客。一个双鬢霜白的教书先生,要了一壶酒和几碟子下酒小菜,自饮自酌,快哉快哉。原来今天这个学塾先生,没有教书授课,学塾蒙童一个个欢天喜地回家了。他喝完最后一杯酒,吃完最后一口菜,便轻轻放下了筷子。啪一声过后,千里江山小洞天,寂静无声,一切静止。此方天地瞬间崩碎。

这一刻,整个东宝瓶洲的山上神仙,山下凡人,皆不由自主地抬头望去。但是下一刻,仿佛有犹在仙人之上的仙人,以改天换日的大神通,遮蔽了整座驪珠洞天的景象。

东宝瓶洲北部的高空,万里云海翻滚,缓缓下垂。有一人通体雪白,大袖飘摇,身高仿佛不知几千几万丈,正襟危坐,身前悬浮著一颗如他手心大小的破碎珠子。此人法相之巨,像是將一个东宝瓶洲当作了私塾学堂。

无边无际的云海之上,有一道道威严声音如天雷纷纷炸响。

“齐静春,你放肆!”

“大逆不道!”

“回头是岸!”

那个读书人低头凝视著那颗珠子,缓缓收起视线,最后抬头朗声道:“小镇三千年积累而成的天道反扑,我齐静春一肩挑之!”

在齐静春放下那双筷子之前的两天,小镇出现了一些不好的兆头,铁锁井水位下降得很厉害,槐枝从树干断裂坠落,枝叶皆枯黄,明显不符合春荣秋枯的规律,还有小镇外横七竖八躺著许多泥塑木雕神像的地方,经常大半夜传来爆竹一般的炸裂声,好事者跑去一看,靠近小镇一带,去年冬天肯定还存世的那拨泥菩萨木神仙们,竟然已经消失大半。

从福禄街和桃叶巷动身的牛车马车,就没有断过,那大块青石板铺就的街面上,连大半夜都能听到扰人清梦的牛马蹄声。那些衣衫华美、满身富贵气的外乡人,也开始匆匆忙忙往外走,大多神色不悦,三三两两,经常有人朝小镇学塾方向指指点点,颇为愤懣。

小镇东门的光棍郑大风没了身影,窑务督造官衙署也没有要找人顶替的意思,於是小镇就像没了两颗门牙的人,说话容易漏风。

刘灞桥和陈松风沿著原路返回,两人能够看到廊桥轮廓的时候,已是黄昏时分。刘灞桥沿著一条小径走到溪畔,蹲下身掬了一捧水洗脸,约莫是嫌弃不够酣畅淋漓,乾脆撅起屁股趴在地上,將整个脑袋沉入溪水当中,最后猛然抬头,大呼痛快。转头看著大汗淋漓的陈松风,刘灞桥打趣道:“一介文弱书生,手无缚鸡之力啊。”

陈松风只是掬著喝了口溪水,嗓子沙哑道:“我当初之所以辛辛苦苦成为练气士,只是希望强身健体,能够多活几年,多看几本书而已,如何比得上你们剑修。何况在这处驪珠小洞天,剑修之外的练气士最吃亏,一不留神,运转气机,就要损耗道行,境界越高,折损越多。不承想我修为低下,反而成了好事。”

刘灞桥拍了拍陈松风肩膀:“不如改换门庭,加入我们风雷园练剑,以后我罩著你。你想啊,成为一名剑修,御剑凌风,万丈高空,风驰电掣,尤其是雷雨时分,踏剑穿梭其中……”

陈松风突然笑道:“听说风雷园被雷劈次数最多的剑修,名叫……”

刘灞桥伸出一只手掌:“打住!”

剑修亦是练气士之一,只不过比起寻常练气士,体魄要更为靠近另一条路上的纯粹武夫,简单说来,就是筋骨肉和精气神,剑修追求两者兼备,其他练气士,体魄一事,只要不拖后腿就行,並不刻意淬链。当然,练气士在养气、链气的同时,对於身体的完善,其实就像春风化雨一般,始终在打熬磨礪。可是比起剑修,锤链体魄之事,练气士无论是力度还是次数,远远不如,更不可能像武夫那么一心一意、孜孜不倦。对於世间练气士而言,存在一个共识,身躯皮囊,终究是不断腐朽之物,够用就行。能够侥倖修炼成金刚不败之身、无垢琉璃之躯,那是最好,不能也无妨,切莫钻牛角尖,误了大道根本。

刘灞桥隨口问道:“你家那位远房亲戚,到底是第几境的武人?”

陈松风无奈道:“我如何知道这等机要秘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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