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室又笑作一团。
只有沈向榆稍微抬了一下眼。
——长久发光。
这个说法有点俗,还带一点理想主义的傻气。
可很奇怪,他却觉得,这四个字挺像坐在他旁边的这个人。
明明只是普通的校服、普通的圆珠笔、普通的笑,却站在哪儿都挺醒目。
像个始终会发亮的光源。
他忽然意识到一件很小的事:
——在这间闷热的教室里,
——在一个他本该只是“转学生”的下午,
自己的注意力已经开始不受控制地偏向同一个人。
偏向那个会在阳光雨里叼着棒棒糖、被老师喊去写值日表的人。
—
晚自习时,雨终于彻底停了,窗外露出一小截泛蓝的天。
教室里灯光亮着,纸张翻动的沙沙声一层压着一层。
有人趴在桌上打瞌睡,有人埋在卷子里奋笔疾书。
许长昭写题写到一半,忽然用笔尖戳了戳沈向榆的课本:“喂,新同桌。”
沈向榆抬头:“怎么了?”
“你刚才背诗的时候,差两个字。”许长昭说。
“……啊?”
“‘山一程水一程,身向榆关那畔行’。”
他学着沈向榆刚才的语气,又背了一遍,故意拖长尾音。
“以后可以背标准一点。”
“你记得很清楚。”沈向榆轻声说。
“毕竟是我同桌的人设来源。”许长昭说,“我得重视。”
他说着,嘴角又勾了一下:
“沈向榆,你好啊。”
“欢迎来到我们这个一程一程乱七八糟的地方。”
“以后——多指教。”
沈向榆握着笔,愣了几秒,才小声回应:
“……多指教。”
那一刻,他没有觉得这句话有什么特别。
只是再普通不过中二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