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薇薇对自己的相貌还是很在意的。从她平时说话的字里行间来看,她可从来不认为自己的长相有什么问题。据说,在大不列颠国,追她的都是一水儿的帅哥。学烘焙的时候,有个来自挪威的蛋糕师,是个眨眨眼睛睫毛能带动太平洋之风的小正太,对她痴迷得不得了,被她拒绝几次后,仍不死心,她回国的时候恨不得追到中国来。
据薇薇自己说,她这长相是最受外国人欢迎的。不然你看吕燕,脸那么有特色,还能被迪斯尼选中做花木兰的原型呢!
薇薇说她从来没有谈过恋爱,要把**保留到洞房花烛,这点我信她。以她家的家教来说,她那军人出身的父亲还真能培养出这样“洁身自好”的女儿。
那像薇薇这样出众的女孩,是怎么跟我们这群屌丝混在一起的呢?这要从一则英雄救美的故事说起:有一天,薇薇穿着高跟鞋,撑着雨伞独自走在江南的雨巷里,气氛是好的,环境是雅的,只怕心情也是潮湿的。却没料到,斜冲过来一个光头男,旋风般经过薇薇身旁,顺手就把她的包包给抢了。以薇薇的速度,自然是追不上的,只好大呼小叫起来。恰逢插销经过,勇斗歹徒,夺回了被抢走的包,却被歹徒在腰上捅了一刀。
多凄美的英雄救美桥段啊!换了言情小说的写法,估计立马就能展开一段佳话。只可惜,以薇薇的冷静和插销的臭贫嘴,佳话没有,笑话倒闹了不少。
薇薇拿过包,看见插销腰上汩汩而出的血,皱了皱眉头说:“送你去医院吧!”就扶着他走出巷子,去路边打车。
被扶着的插销,看见了薇薇的脸,嘴一张,脱口而出:“按说你被抢,不应该啊!”顿一顿,又看了眼薇薇刚背在肩上的香奈儿链条小包,冷笑,“背这么招摇的包,穿这么细的高跟鞋,走在这僻静的小路上,这是等着被抢啊!”
薇薇嘴唇动了动,想抢白几句,却想着这男人为自己受了伤,何必跟他计较?就什么话都没说。哪知嘴贱的男人,向来不懂收敛。插销接着又意味深长地“哦”了一声,来了句:“下雨天,看不清楚也是有的!”
这下子薇薇来气了,自己顶多只是长相普通而已,哪里犯得着被人接二连三地这样讽刺?薇薇说:“刀捅的位置不对,再偏点儿,你就能永远闭嘴了!”
可是,薇薇嘴上这样说,扶着插销的动作却依然小心翼翼,脚下也不敢放慢。插销扭头看了一眼薇薇气呼呼的脸,以及因为生气而不断起伏的胸部,没说话,自顾自嘿嘿笑了起来。
薇薇问他笑什么,插销说:“村子里最近闹恐慌,很多女孩子走在路上或待在家里,突然被用蒙汗药蒙晕,装进口袋,扛着就抢走了,于是女孩子们个个自危,只有阿美一点都不怕,依然夜不闭户。终于有一天,她被歹徒抢走了。到了僻静的地方,歹徒打开袋子,看了阿美一眼,骂了句:‘妈的,长这么丑,送回去。’阿美哭了:‘你们还是留下我吧,我被抢了三次,又被送回去三次,这次再被送回去,可就没脸活下去了。’”插销说完自顾自地笑了起来,笑声猥琐。
听了这个笑话和插销刻意的笑声,薇薇气得把插销使劲儿一推。插销的伤口出血更加严重,疼得他一个趔趄。薇薇赶紧扶住他,忍不住心想:这男人,心肠虽不坏,但嘴实在太贱了。
薇薇自认为长得不丑,却也知道中国男人的审美,再看插销即使坐在出租车上,疼得脸上直冒汗,仍不时抬头看着她的脸,不怀好意地笑,自然知道他在想什么,忍不住想要刺刺他。
薇薇冷笑:“不过是个包而已,用得着您拿生命抢回来嘛!看来在某些人的眼里,他的命还不如一个破包值钱。”
薇薇这样说,插销可不干了。他用那只没有捂伤口的手费力地摇开出租车窗户,跟薇薇抬杠:“破包!有本事从这儿扔出去啊,不就一个破包嘛,你看看有没有人捡。”
薇薇气得恨不得直接下车,转念一想,这人这么讨厌,但好歹帮自己把“破包”抢了回来,也算是好心,腰上还在流血呢,自己放下他不管不是个事儿。只好翻个白眼儿,嘟囔一句“懒得跟你计较”,就不再理他。
出于人道主义精神,插销住院那几天,薇薇每天下班都去,带着饭店里买的排骨汤和各种水果吃食,陪上两个小时。我们也经常去,每次去,就看这两人,大眼瞪小眼,都气鼓鼓的不说话,想必是又抬上杠了。
一来二去,跟薇薇也算熟了。她也了解到我们不过是一群和她一样没心没肺、爱玩爱闹的年轻人,就跟我们都处成了好朋友,我们聚会时也常常叫上她。
曾经我们以为,他俩那么爱抬杠,或许会成为怨侣,电视上不都这么演的吗?然而我们毕竟低估了二代们的眼界和心气儿。插销曾经有一段时间对薇薇产生了好感,甚至还想追求薇薇,但薇薇总是不动声色地一笑而过,用行动很委婉地表示了拒绝。在此之前,准确来说,自从插销出院,薇薇跟我们成为朋友之后,他俩再也不抬杠了。插销嘴贱的时候,薇薇总是不计较地笑笑便也罢了。他们“怨”不起来,也“侣”不起来。
薇薇后来也承认,刚跟插销认识的时候,没见过插销这么嘴贱的男人,才把她牙尖嘴利的一面激发出来了,而实际上,她本不是那种爱在言语上争强好胜的人。
说完了薇薇,再来说插销。在我眼里,插销其实就是一悲催的二货。他长得人高马大的,动不动以“哥”自称,言语间恨不得罩着每一个人,但在面对感情的时候却很。
插销的高中女友玫瑰是和他同一届的,玫瑰考上了上海的大学,他却考在沈阳。他瞒着所有人把录取通知书撕了,拿着家里给的学费,跑到上海,在玫瑰大学附近租了房子,专程照顾她。
家里没多久就知道了插销的举动,气得跟他断绝了关系,而玫瑰,却是个不省心的,虽还在上学,化妆品和衣服都要最好的,他们俩的开销并不小。插销去工地上搬过砖,去广告制作公司搭过架子,还考了驾照,给有钱人当过一段时间的司机。以高中学历,努力在这个城市生存下来,只为坚守他和玫瑰的爱情。
玫瑰却始终挑他的毛病,嫌弃他的工作给她这个大学生丢脸了,不许他去学校接她,还对外宣称单身。插销在辛苦做体力活之余,用了几年时间,学了美术,学了平面设计,走了很多弯路,才机缘巧合在一家广告公司做了平面设计,才算是成了个不给女朋友丢脸的“坐办公室的”。随着他工作经验的增长,工资逐渐也能负担起两个人的开销了,甚至还有些盈余。
玫瑰很争气,大学毕业之后,考上了枫叶国的研究生。插销巴巴辞了工作跟了去,不到一年工夫,玫瑰跟一枫叶国的老男人跑了,跟插销说,很早之前就不爱他了,因为他是个被女人牵着鼻子走的小男人,太没出息了。
为了供玫瑰读书,插销没了工作,举债送她出国。跟着一起出去之后,因为英语不够好,只能在餐馆里端盘子供养两个人的生活,却遭遇这样的结局。我只能说要多悲催有多悲催,要多二有多二。
他回国的时候,没联系别人,只给我打了个电话,告诉我机票是玫瑰掏钱买的,他身上一分钱都没有了,让我想办法给他找个地儿住。我那时候也挺穷的,积蓄不多,勉强把身上所有的钱掏出来,也只够给他租个小隔断房,付了三个月的房租而已。
我把他带进出租屋,他坐地上就哭,哭了起码有俩小时,像个女人一样,边捶地、边号啕,眼泪鼻涕的到处都是。我知道他是伤心到了极点,早料到他有这一哭。他用情太深,不哭出来,指不定会憋出什么病。
他哭的时候我坐他旁边一句话没说,只安静地看着他哭,看他的眼泪鼻涕把衣服和地板砖都打湿了。我怕他哭脱水,拿矿泉水给他喝,他不肯喝,我只好跑出去提了一扎啤酒进来,顺便买了点鸭脖子和花生米,等他哭到没力气,适时开了一听递过去。他倒也不多话,咕咚咕咚都给喝了,转眼间,一扎啤酒,基本就被他一个人喝光了。
我倒一点都不担心他喝醉,以东北人的酒量,这点酒小意思。
啤酒喝光,又打电话帮他叫了外卖,拍拍他肩膀就走了。有些事,虽然伤筋动骨,却只能自己消化。我和插销是多年老友,我了解他的性子,这一哭,此事就算放下了,放不下也永远搁心里再不说出来。从此,他也算获得新生了。
果然不出我所料,之后多少年,他再也没提过玫瑰,唯一提到的一次是跟耗子和教授吹牛,说玫瑰夸他活儿特别好,做起爱来感觉跟插销似的。
耗子和教授嘴也损,从此就忽略了他的真名,只肯叫他插销。
哦对了,插销以前可不是这嘴贱的性子,他是典型的闷骚居家男。跟玫瑰分手之后,才变得越发嘴贱起来。对什么事儿都一副冷嘲热讽的样子,特别是对待比他优秀的女人,嘴贱起来几乎没边儿。我一直觉得,他是靠此来掩饰自卑的,也不知道我的猜测对不对。
插销的事儿说完了,我们再说说耗子。
按说,耗子作为本文第一个出场的男人,介绍他的时候,能说的东西应该特别多才对。只可惜,我揪了一把又一把的头发,却始终想不出该怎样介绍他这个人和他的事儿。人第一章已经交代过了,事儿,貌似还真没什么事儿。他就是一个平凡的银行小职员,来自于湖南某小县城,父母都是公务员。
耗子的父亲是县城法院的副院长,几十年职场生涯始终被院长深深打压,在跟院长争夺权势的过程中全面败北,不到五十岁就在院长的暗示下办了内退,一辈子郁郁不得志,不到六十岁已是一头华发。
耗子的母亲在街道办工作,是个大嗓门,很厉害的女人。在他们家,两个男人一个女人,本应是阳盛阴衰,但如果以音量和话语权来衡量,绝对是阴盛阳衰,一切都是耗子妈说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