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特京·罗特在为玛丽安娜·韦伯的《马克斯·韦伯传》撰写的导读中谈道:“马克思、涂尔干和韦伯因其成就的内在质量而比他们的时代更加长寿。”[1]马克思、韦伯和涂尔干作为西方古典社会理论的三大创始人,奠定了现代社会理论的基础,影响了我们对“现代”的认识。特别是马克思与韦伯不仅在思想主题、研究对象上紧密相关,并且这种“关联性”产生了巨大的效应史力量。马克思与韦伯围绕现代性的起源、发展、后果、趋势,从各自独立的视角展开了思考,完成了对现代社会结构和机制的透视,其内容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子系统。现代学者如果试图在社会理论领域有所建树的话,势必要通过反思马克思与韦伯的学说才能够获得学术话语权。例如,帕森斯的结构功能主义、科尔曼的理性行动理论、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都是在综合以马克思与韦伯为代表的古典社会理论的基础上而完成自身的体系建构的。
一、马克思与韦伯思想比较研究的意义
如果仅仅凭借理论的深刻性和系统性,马克思与韦伯的学说还只能算作是思想史上的“活化石”。然而,思想史中的体系与科学史中的体系具有本质上的区别。在科学史上,哥白尼革命是对托勒密宇宙体系的否定,牛顿经典力学体系只是爱因斯坦相对论的一个“特例”;在思想史上,亚里士多德并没有遮蔽柏拉图思想的光芒,康德的批判哲学也没有因黑格尔的辩证法而失去价值。这正如黑格尔所言:
伟大的灵魂——哲学史上的英雄们的身体,他们在时间里的生活,诚然是一去不复返了,但他们的著作却并不随着他们而俱逝。……哲学工作的产物并不是寄存在记忆的庙宇里,作为过去年代的古董,而它们现在仍同样地新鲜,同样地生动,如它们初产生时一样。哲学的著作和效果是不会为后继者所推翻和摧毁的,因为其中的原则不是业已过去的;我们自己也是出现在其中的。[2]
作为重要的思想家,马克思与韦伯并没有随着“时间里的生活”而一同逝去,他们的学术生命力存在于理论的效应史当中,并通过当代形形色色的社会理论思潮显现出来。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我们仍然生活在马克思与韦伯的“时代”。
马克思与韦伯思想的重要性还体现在对西方马克思主义思潮的影响上。通过卢卡奇的中介,韦伯思想得以进入法兰克福学派的话语传统之中。《历史与阶级意识》从现代商品生产方式中抽绎出合理化原则,卢卡奇的“物化”理论实际上是通过商品拜物教和合理化的双重视角来展开现代性批判,这种双重视角的语境转换是以马克思对劳动的“抽象化”为中介来实现的。[3]哈贝马斯在《交往行为理论》一书中,考察了西方马克思主义传统中的韦伯,着重论述了“西方马克思主义的代表人物,诸如卢卡奇、霍克海默以及阿多诺等对韦伯合理化理论的接受”,他指出:“韦伯的合理化主题与建立在马克思—卢卡奇传统基础上的工具理性批判是一脉相承的。”[4]
马克思与韦伯思想的比较研究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一方面,这种比较是理解现代社会理论的基础,当代西方社会理论家大都通过不同的方式来继承并发展二者的思想遗产,只有以二者的思想为依托,才能进入社会理论研究的前沿;另一方面,这种比较也是理清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逻辑脉络的关键,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视为二者思想因素相互渗透的产物,缺乏二者思想背景的支持,便难以理解西方马克思主义思潮的流变。更为重要的是,马克思与韦伯思想的比较研究为我们提供了深入反思现代社会生活的有效途径,这对当代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具有现实意义。
二、马克思与韦伯思想比较研究的状况
1。国外研究状况
鉴于马克思与韦伯在学术史中的重要地位,当代西方社会理论家都会不同程度地涉猎二者的思想。特别是随着20世纪70年代以来的“韦伯复兴”,韦伯研究界出现了“去帕森斯化”的热潮[5],马克思与韦伯学说之比较、韦伯在现代性讨论中之定位,日益成为学者们关注的课题。
综合而言,德语学界的施路赫特、法语学界的弗洛因德、英语学界的特纳代表着韦伯研究界的最高水平,他们或者是韦伯全集的编订者,或者是韦伯著作的编译者。为此,本书凡涉及韦伯的内容,主要是在依据文本的基础上参照这三位专家的解读。
洛维特的《韦伯与马克思》一书[6]堪称马克思与韦伯比较研究领域的开山之作。该书于1932年以德文发表,1982年被翻译成英文出版。全书分为四章,分别是总论、韦伯以合理化来解释资本主义社会、马克思以人的异化来解释资本主义社会、韦伯对历史唯物主义的批评。20世纪70年代以来,吉登斯撰写的《资本主义与现代社会理论——对马克思、涂尔干和韦伯著作的分析》(1971年)、麦尔撰写的《韦伯对马克思的诠释》(1975年)、安东尼奥编纂的《韦伯与马克思的对话》(1985年)都是该领域的代表作。在法兰克福学派内部,霍克海默、阿多诺的《启蒙辩证法》、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本身就可以纳入马克思与韦伯思想的效应史当中,因而也是本书重要的参考文献。日本学者金子荣一[7]、富永健一[8],以及海外新儒家杜维明、余英时[9]等人,关于东亚文化与现代性的探讨在一定程度上也涉及马克思与韦伯思想的比较。此外,韦伯遗孀玛丽安娜·韦伯的《马克斯·韦伯传》、本迪克斯的《马克斯·韦伯思想肖像》、麦克雷的《马克斯·韦伯》等传记,也探讨过马克思与韦伯之间的思想关系。以国外现有的文献而论,马克思与韦伯思想比较研究的成果主要集中在社会学界。对于上述各种研究,我们不难发现这样两个问题:
首先,既有的研究要么是教科书、传记式的人物介绍,要么是集中于某一点或某个侧面的专项比较,尚未有既能在整体上把握,又能深度挖掘马克思与韦伯思想关系的专著。例如,洛维特的研究由于受到时代的局限[10],未能全面系统地占有并利用马克思和韦伯的主要著作,把马克思、韦伯思想归结为异化、合理化的区别;吉登斯的研究只是满足于对每个人观点的罗列,缺乏内在逻辑性和必要的深度;富永健一的研究仅就二者对东方社会的认识来展开。其结果是,我们要么从某一侧面接触到马克思与韦伯现代性研究的核心部分,要么只能停留于浅层次的介绍,难以实现对二者思想异同的一种总体性的“关照”。
其次,受制于学科壁垒和知识结构,很多国外学者对马克思思想的认识存在偏颇,甚至把马克思简单地等同于经济决定论。特别是帕森斯把马克思与韦伯简化为代表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两大阵营的思想家,造成了以意识形态争论代替学术研究的错误倾向。马尔库塞、阿隆等人与帕森斯的论战[11],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申明了马克思或韦伯的本意,但同样也落入了意识形态之争的窠臼。施路赫特指出了这种贴标签式做法的局限:“尽管韦伯对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德国社会民主党有严格的批评,不一定引申为他对马克思的批评”,“借哲学思潮或派别来为两人定位,只有引发更多的争论”[12]。
总体看来,国外对马克思与韦伯思想的比较研究正在不断地深化,其趋势是与现代性问题的探讨紧密关联,意识形态争论的色彩逐渐消退。
2。汉语学界研究状况
目前汉语学界马克思与韦伯思想的比较研究主要集中在社会学领域,一般都是在现代西方社会理论的通论和有关韦伯研究的文献中涉猎此问题,少有专门的著作。港台地区学者的研究较大陆学者更为全面,随着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引入台湾远流、桂冠的韦伯文集和社会学研究文献,极大地推动了汉语学界对马克思与韦伯思想的比较研究。此外,山东大学当代社会主义研究所组织的《马克斯·韦伯全集》中文版翻译工程已经启动,2016年该机构还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马克斯·韦伯全集》翻译与研究”,其实际翻译工作主要由阎克文承担。目前,韦伯的主要著作都有了中译本,其中一些主要著作,如《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经济与社会》的主要篇目、《学术与政治》、《社会科学方法论》还出现了若干个译本,这为全面把握韦伯思想,进而开展马克思与韦伯思想的比较研究提供了可能。
汉语学界研究该问题的专家当推大陆的苏国勋和台湾地区的顾忠华。苏国勋在博士论文基础上完成的《理性化及其限制》一书,在第六章《韦伯的影响》当中辟出一节来比较马克思与韦伯,这是大陆研究该问题的第一位学者。受时代局限,其研究定位是“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历史观与韦伯的社会学思想从根本上说是背道而驰的”,但还是提出,“这一切都不意味着韦伯与马克思没有丝毫共同点。凡是阅读过韦伯著作的人都可以看出,他对经济因素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所起作用的重视,他对地位群体以及阶级利益冲突的分析,都说明他受到马克思的影响”[13]。顾忠华的《韦伯学说》一书是一本研究韦伯思想的专著,该书的《韦伯诠释的典范转移与韦伯学研究》一文,涉及马克思与韦伯的比较,他在文中简要地介绍了西方学界对二者思想关系的认识经历了从对立冲突到相互补充的演进过程。苏国勋和顾忠华都是研究韦伯思想的专家,代表着汉语学界研究的最高水平,因此也是本书分析韦伯思想的重要参考。此外,台湾学者洪镰德编著的《从韦伯看马克思》是一本二手的资料汇编,主要集中了洛维特、吉登斯、麦尔、安东尼奥、柯亨等人的相关文献,为汉语学界的学者提供了便利,但由于缺乏一定的视角致使该书的比较显得较为凌乱。吉林大学的张盾将韦伯纳入“马克思对现代性和资本主义的开创性批判的理论效应”[14],认为合理化拓展了马克思的理论规划,但无法达到马克思的批判视域,青年卢卡奇的工作是当中的一个重要的逻辑环节。应该说,汉语学界对马克思与韦伯思想的比较研究正在不断深化,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第一,对该问题关注不够,专门的研究尚处于起步状态。从洛维特算起,马克思与韦伯的比较研究在国外已有七八十年的历史,自苏国勋开始,汉语学界对这一问题的关注不过二十年的时间。这一问题的研究无疑是跨学科的,大陆有限的研究力量分散在哲学、社会学、政治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若干个一级学科门类之中,学者们从各自的专业背景出发就个别问题展开评论,展现的往往是马克思与韦伯思想的某一个“断面”。例如,北京大学田立年的博士论文《韦伯与知识分子的现代性问题》、何蓉的博士论文《经济学的分野,社会学的走向:马克斯·韦伯的社会-经济研究》、郑戈的博士论文《迈向一种法律的社会理论:马克斯·韦伯法律思想研究》,南京大学李健的博士论文《审美乌托邦的想象:从韦伯到法兰克福学派的审美救赎之路》,苏州大学陈向澜的博士论文《理性与管理:论韦伯的管理哲学及其影响》,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刘宁的博士论文《劳动观比较研究:以韦伯和马克思的劳动观为中心》,湖南师范大学王泽应的博士论文《新教伦理与儒家伦理:韦伯伦理思想研究》,山东大学王善英的博士论文《理性化与人类生存境况——韦伯理性化思想研究》,北京大学刘莹珠在博士论文基础上完成的《资本主义与现代人的命运——马克斯·韦伯合理性理论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何蓉的博士后出站报告《经济理性与宗教观念:马克斯·韦伯的宗教社会学思想》、刘文旋的博士后出站报告《知识社会学:从马克思到曼海姆》都是诸如此类研究的代表。本人2009年完成的博士论文《现代性批判的问题域——马克思与韦伯思想比较研究》,是较早的一篇围绕该问题撰写的博士论文,如复旦大学唐爱军的博士论文《论韦伯的现代性理论及其意义——基于历史唯物主义的考察》曾引证过这篇博士论文,并列为重要的参考文献。然而,不可否认的是该问题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
第二,对该问题的研究缺乏必要的深度,亟须哲学知识背景的支持,否则难以抓住马克思与韦伯思想的主题。由于汉语学界对该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社会学领域,而大陆的社会学教育从20世纪80年代起才刚刚恢复,并且深受美国社会学实证主义倾向的影响,更多地关注实证性的调查,普遍轻视古典社会理论的研究。[15]然而,相对以孔德、涂尔干、西美尔等为代表的其他古典社会理论家而言,马克思与韦伯的思想具有更加深厚的哲学背景,马克思与黑格尔的辩证法、韦伯与新康德主义都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这种哲学背景知识的欠缺,直接导致汉语学界对该问题的研究未能达到应有的深度。与之相应,作为一位社会理论家,韦伯始终游离在大陆哲学界的视野之外,只是在探讨卢卡奇、霍克海默、阿多诺、哈贝马斯等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家[16],或者是在关于现代性的讨论中才会偶尔涉及。[17]港台地区学者虽然对韦伯的研究较大陆学者更为深入,但受客观条件制约,对马克思思想的认识和理解又存在着不足。例如,顾忠华在研究中对马克思思想基本上采取了回避的方式。为此,从哲学背景出发,全面占有既有的材料,是全面和深入地展开马克思与韦伯思想比较研究的必要条件。
总之,汉语学界的马克思与韦伯思想比较研究与国外相比,无论在质量上还是数量上都存在着很大的差距。但我们也具备一定的优势,那就是大陆马克思主义哲学界对马克思思想的把握能力。例如,新世纪以来,在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界具有标志性意义的“马克思哲学论坛”前后各届主题的选取[18],无疑反映了我们对马克思哲学认识的深化。然而,无论是国外,还是汉语学界,这些既有的成果都存在着一个共同的缺陷,那就是从根本上缺乏一种总体性的视角,无法建立起比较对象之间的内在关联性,以至对马克思与韦伯思想的比较研究显得十分零散,难以实现全面性与系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