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然」,嚴粲《詩緝》卷六無。
[31]「桓」,嚴粲《詩緝》卷六無。「後」下,嚴粲《詩緝》卷六所引有「嗣」字。
[32]「出」,嚴粲《詩緝》卷六作「黜」。
[33]「似」原作「自」,據呂祖謙《呂氏家塾讀詩記》卷六改。
[34]以上所引《初解》,見嚴粲《詩緝》卷七,未見于呂祖謙《呂氏家塾讀詩記》。
[35]「作」原作「然」,據元刊十一行本《詩序辨說》改。
[36]「從己」,《毛詩正義》卷四之一作「據己」。「親」下,《毛詩正義》無「從」字。
[37]「屬」原作「族」,據《毛詩正義》卷四之一改。
[38]「二」原作「三」,據嚴粲《詩緝》卷七改。此句下《詩緝》有「己之女昆弟適人者及其子三也」一句。
[39]「東」上,嚴粲《詩缉》卷八所引有「縣」字。
[40]「土」,嚴粲《詩緝》卷八無。
[41]「據」原作「按」,據元刊十一行本《詩序辨說》改。
[42]「旨」原作「指」,據元刊十一行本《詩序辨說》改。
[43]「旨」原作「指」,據元刊十一行本《詩序辨說》改。
[44]「猶」下,《毛詩正義》卷五之三有「君」字。
[45]「民」字原無,據《毛詩正義》卷五之三補。
[46]「晋」原在「時」字上,據《朱子語類》卷八十改。
[47]「叔」原作「公」,據呂祖謙《呂氏家塾讀詩記》卷十一改。
[49]「辨」,元刊十一行本《詩序辨說》作「辯」。
[50]「緡」原作「晋」,據《毛詩正義》卷六之二改。又,《史記》卷三十九作「晋侯緡」。
[51]「符」原作「充」,據《後漢書》卷四十九改。按,呂祖謙《呂氏家塾讀詩記》所引已誤。
[52]「時舉」,《朱子語類》卷八十一作「可學」。
[53]「亦」原作「不」,據《毛詩正義》卷九之三改。
[54]「以答其歌」句上,《毛詩正義》卷九之三尚有「以崇君之尊而福祿之」一句。
[55]「詩」下「者」字原無,據呂祖謙《呂氏家塾讀詩記》卷十九所引補。
[56]「周」原作「同」,據《毛詩正義》卷十一改。下文「同備」,亦改作「周備」。
[57]「失」,呂祖謙《呂氏家塾讀詩記》卷二十所引作「美」,其下有「而」字。
[58]「宣」字原無,據《毛詩正義》卷十一之二補。
[59]「馬」下,《毛詩正義》卷十一之二有「則」字。
[60]「卑」原作「多」,據《毛詩正義》卷十一之二改。
[61]「宣」字原無,據呂祖謙《呂氏家塾讀詩記》卷二十補。
[62]「時」字原無,據《毛詩正義》卷十三之一補。
[63]「地」,李樗、黄櫄《毛詩集解》卷二十七作「周」。
[64]「叔」原作「仲」,據呂祖謙《呂氏家塾讀詩記》卷二十三改。
[65]「序」原作「意」,據元刊十一行本《詩序辨說》改。
[66]「受」上,《朱子語類》卷八十一有「周」字。
[67]「趨」,《朱子語類》卷八十一作「赴」。
[68]「止」上,嚴粲《詩緝》卷二十六有「由其賢母所生」一句。
[69]「孔氏曰」云云,未見于《毛詩正義》,實乃呂祖謙《呂氏家塾讀詩記》卷二十五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