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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序03(第5页)

○《泮水》,頌僖公能修泮宫也。此亦燕飲落成之詩,不為頌其能修也。

○《閟宫》,頌僖公能復周公之宇也。此詩言「莊公之子」,又言「新廟奕奕」,則為僖公修廟之詩明矣。但詩所謂「復周公之宇」者,祝其能復周公之土宇耳,非謂其已修周公之屋宇也。《序》文首句之謬如此,而蘇氏信之,何哉?

商頌

《那》,祀成湯也。微子至于戴公,其間禮樂廢壞,有正考甫者,得《商頌》十二篇於周之太師,以《那》為首。《序》以《國語》為文。

【纂疏】孔氏曰:「自微子至戴公,凡十君。戴公當宣王時。《世本》云:『宋湣公生弗甫何,弗甫何生宋父[102],宋父生正考甫,是孔子之七世祖也。』」曹氏曰:「戴公以周宣王三十一年始立,二十九年而幽王為犬戎所殺,又五年而戴公卒,武公繼之,宣公又繼之。孟僖子曰:『正考甫佐戴、武、宣三命,兹益恭。』則正考甫時為上卿矣。」鄭氏曰:「周用六代之樂,故周太師有《商頌》。」

○《烈祖》,祀中宗也。詳此詩,未見其為祀中宗,而末言「湯孫」,則亦祭成湯之詩耳。《序》但不欲連篇重出,又以中宗商之賢君,不欲遺之耳。

○《玄鳥》,祀高宗也。詩有「武丁孫子」之句,故《序》得以為據,雖未必然,然必是高宗以後之詩矣。

【纂疏】鄭氏曰:「高宗武丁,中宗玄孫之孫也。有雊雉之異,又懼而修德,殷道復興。故亦表顯之,號為高宗。」曹氏曰:「自中宗至盤庚十世,自盤庚至武丁四世,小乙時盤庚之業復衰,小乙崩,子武丁立。」

○《長發》,大禘也。疑見本篇。

【纂疏】王氏曰:「《長發》,序以為大禘之詩。《雝》,序以為禘太祖。周無四時之禘故也。今曰大禘,則商有四時之禘故也。四時之禘為小,則禘其祖之所自出者為大矣。」曹氏曰:「古者天子諸侯三年喪畢,皆合先祖之神而享之。以生時有庆集之懽,死應備合食之禮,故時祭之外復為禘祫也。虞夏商以間歲為之[103],周則五年而再盛祭。夏之時祭,春禴,夏禘,秋嘗,冬烝;至商,春夏互易其名,而禘為春祭,故於間歲之禘加大以别之;周復夏春祭之名曰禴,改商夏祭之名曰祠,故五年之盛祭直曰禘而已。」張氏曰:「其祖之所自出,則帝嚳也。」

○《殷武》,祀高宗也。

[1]「過」上,《朱子語類》卷八十無「序」字。

[2]「見」下,《朱子語類》卷八十有「人」字。

[3]「一」,《朱子語類》卷八十作「亦」。

[4]「雕」下,《朱子語類》卷八十有「何以見先王之澤」一句。

[5]「敦」原作「篤」,據《朱子語類》卷八十改。

[6]「詩」下原有「人」字,據《朱子語類》卷八十刪。

[7]「謂」下,《朱子語類》卷八十有「詩」字。

[8]「南」字原無,據程頤《程氏經說》卷三補。

[9]「分」字原無,據李樗、黄櫄《毛詩集解》卷一及《禮記·樂記》補。

[10]「為」字原無,據呂祖謙《呂氏家塾讀詩記》卷二補。

[11]此條「纂疏」原在《汝墳》小序後,今據上下文改正。

[12]「人」下,嚴粲《詩緝》卷二有「自夫人」三字。

[13]「陜西諸國」,李樗、黄櫄《毛詩集解》卷三作「自陜而西而南方之國皆召南之國」,當從。

[14]「姪」,《毛詩正義》卷一之五作「侄」,下同。

[15]「言若或無娣,猶先侄媵」原作「言姪若無姪,娣猶先媵」,據阮元《毛詩正義校勘記》改。

[16]「娣」原作「媵」,據《毛詩正義》卷一之五改。

[17]「襛」原作「穠」,據元刊十一行本《詩序辨說》改。

[18]「桓」字原無,據《毛詩正義》卷二之一補。

[20]以上所引呂氏說見呂祖謙《呂氏家塾讀詩記》卷五,原文作「鄭氏曰:『共姜,婦人从夫謚。』」然呂氏所引鄭氏說未見於《毛詩正義》卷三之一,實乃陸德明《經典釋文》之文,故胡氏纂錄陸氏原文,併標「《釋文》」以示出處。

[21]「音延又以戰反墓道也」,語出《史記索隠》,為司馬貞對「羨」字音訓之解釋,《呂氏家塾讀詩記》未引,當係本書征引時所加。

[22]自「史記載」至小字「東萊」,為呂祖謙《呂氏家塾讀詩記》卷五之文,文字略有異同。

[23]「鄭衛」,朱熹《詩集傳》卷三所引作「衛國」。

[24]「沙」,朱熹《詩集傳》卷三作「其」。「薄」,《張子全書》卷五作「不厚」。

[25]「然」,朱熹《詩集傳》卷三作「**靡」,《張子全書》卷五作「頹靡」。

[26]「慢」下,朱熹《詩集傳》卷三有「而有邪僻之心」六字。按,以上引張載語,見《張子全書》卷五,不遵原句,且多節略。

[27]「界」下,《毛詩正義》卷三之二有「中」字。

[28]「之齒」原作「齒之」,據李樗、黄櫄《毛詩集解》卷七改。

[29]「族」下,嚴粲《詩緝》卷六有「類」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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