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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鸟的名字(第2页)

然而,我越说害怕,李向志把方向盘敲得越响,车也开得越快。

我知道他是在显示,显示自己的“不要命”。

他总是不放过任何机会显示自己的“不要命”。对此,第一次跟他去川西高原,我就见识过了。那是八年前,我跟他结识不满三个月,春节就到了,除夕天夜里,他打电话来,问这几天有空没有,我以为他是要聚一下的,就说有空,他说好。只说了声好,别的啥也没说,次日一早,他就把车开到我的小区门外,我才知道是要去高原。我啥也没准备,他说,不过出去玩几天,准备个球哇!

这次出行并没有特定的目标,走到哪里,想回去了,就回去。到二郎山我就想回去了!那地界,雪山围裹,老鸦乱飞,老鸦边飞边叫:“哇——哇——”在我们老家,听到老鸦叫是不吉利的,是要死人的。我心里发寒,李向志却放声歌唱:“二呀嘛二郎山,高呀嘛高万丈……”他的歌声把山唱得更高,也把天唱得更蓝。孤鹰在高空盘旋,看上去不像寻找猎物,而是炫耀它的孤独。过了康定,次第翻越高尔寺山、剪子弯山、卡子拉山,海拔都接近五千米的,我嘴皮发乌,呼吸困难,他却依旧高歌,嘭嘭嘭地敲着方向盘。两天过后,到了世界上最高的县城理塘县。李向志把车往加油站开,说:“把油加满,找地方吃顿饭,就打道回府。”我这才精神一振,想好生跟他说几句话。

一路上,我都没好生跟他说过话,我不是敷衍他,就是顶撞他。我也说不清这是为什么。或许,我根本不该把自己的落脚点选在成都,也根本不该跟李向志认识,更不该跟他成为朋友。

加油的师傅见我们的车是省城牌照,很惊讶:“你们真不要命啊,这季节……要去哪里?”

不是说吃顿饭就回去么,可听人夸奖“不要命”,李向志想也没想,大声说:“稻城!”

师傅豁着嘴,老半天才咕哝出一句:“那你们是真不要命了!”然后给我们举例,说前年五月,他儿子开车送几个香港客人去稻城,途中翻越海子山,客人吓得惊叫,继之痛哭。又说去年八月,警察在山谷中发现一辆残车,车里躺着一对男女尸骨,据推断,这对男女已死三年了。

师傅不知道,他越这样说,李向志越来劲。我也根本拦不住他,车是他的,又只有他会开。

不到川西,不知中国之大;不到海子山,不知高原之险。旋风把玻璃推开,车里沙雾弥漫,睁不开眼。眼镜片上积了厚厚一层沙土,头发变黄,摸上去像陈年的地衣。待风沙止息,暗冰四伏的路面,又窄得像根舌头,两侧深不见底,陡直的崖壁棵草不生,车轮一半贴地,一半悬空。到这时候,想撤退也没个地方倒车了。即使能倒车,李向志也不会撤退。车行数十公里,都荒无人烟,唯獐、鹿、豹潜踪匿迹。四野乱石,草地稀疏,只有烈风送走日月,不知豹们以何为食,如何安寝。人家熟悉这段路的,也把车开得如蜗牛爬行,李向志却是能开多快就开多快。拐过一个手肘形弯道,不知从哪里突然钻出一条小狗,追着我们的车咬。李向志乐呵呵的,说:“兄弟呀,高原上的狗也寂寞呀。”

话音刚落,车就长了翅膀……

不知过了多久,两人清醒过来。钻出车外,发现车是朝崖下翻去,但有块石头挡住了它。没这块石头,我们就要像那对男女,很可能几年后才被发现,也可能永远发现不了。

我们都没大受伤,只扎了满头满脸的玻璃碴。

李向志把玻璃碴拈去,哈哈大笑,“照相照相!”他说。

随后他走近晃晃悠悠的车身,从后座拉出相机,让我给他照张人和车的合影。

回到成都后,他把这张合影发给了他所有的熟人。

有时候我想,李向志为什么那么在意让别人觉得他不要命呢?

他是真不要命,还是以这种方式,表达对他“不要命”的父亲的怀念?

当然,怀念这个词用在这里是很奇怪的,我们无法想象去怀念一个从未谋面的人,哪怕这个人是自己的父亲。似乎用追随更恰当。李向志是在“追随”他的父亲。

在达钢厂领到第一笔薪水后,他既没想法给母亲写信报告行踪,也没买吃买穿,而是买了一部收音机。他的薪水低得出奇,不够买一部收音机,便找工友借。给他借钱的是个电焊工,酷爱美术,因此还负责厂里的宣传画和墙报插图。此人姓罗,戴着深度眼镜,大家都叫他罗眼镜,十余年后,罗眼镜因一幅作品,不仅名震画坛,还波及文化界和思想界;那幅作品用画领袖人物的尺寸和笔法,画了一个饱经沧桑的农民。但在当时,谁也不知道电焊工罗眼镜会有那么大的出息。他跟李向志住在同一间宿舍,夜里饿得翻来覆去睡不着,两人便翻过围墙,去偷农民的白菜。那正是武斗搞得如火如荼的年月,不少人,包括工厂附近的农民,都有枪。因此,尽管只是偷白菜,也冒着丢命的危险,从买来收音机那天起,李向志夜夜收听。虽然跟罗眼镜在偷白菜的时候结下了战斗友谊,他还是做得很小心,用被盖把自己严严实实地捂住,声音开得如同蚊子叫,一个人听。

他听的不是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而是台湾电台——那时候,叫敌台!

罗眼镜知道他在听敌台,但罗眼镜不动声色。

二十多天后,李向志下班回来,见路边的墙报焕然一新,便走过去看。

他没上过学,一天也没上过,本是不识字的。在他老家响水滩,每隔十天半月,就要放场露天电影,只要银幕上现了字,全场都念,比如放的是《英雄儿女》,片名出来,全场便响起不甚整齐却格外高扬的声音:“英雄儿女。”接着是制片厂家。电影结束,念字的声音再次响起:“一九六四年。”但还有一个字呢,人人都知道还有一个字,因为那时候,每部电影都不止看十遍八遍,大家站起身,提上凳子,等那个字出来,念了,才离开,不会念的,也要听了才离开;那个字是:“完。”每次听别人念字,李向志都抬头望天。天上是一个空洞。到了达钢厂,跟罗眼镜住在一起,他见罗眼镜既看书又画画,还在画上题字,便去讨好罗眼镜,想跟他学认字。他讨好的办法除了偷白菜时跑在前头,还就地取材:每次回宿舍,都给罗眼镜提一桶热水,让他洗脸洗脚。罗眼镜每天教他三十个字,他把这些字当饭,不是认字,是吃字。没过几天,厂里放电影,当金光闪闪的五角星推出了片名,他惊喜地发现自己竟然认识那几个字,便挺着胸膛,唱歌一样念。他的声音比蜂鸣箱里的还大!全场都奇怪地盯住他,他也很奇怪地盯住别人。他知道,厂里识字的人,比响水滩的多,但厂里的人看电影,却不高声念字,这让他异常震惊,也格外失望。

但毕竟,他识字了,他为字着迷,路上看到脏不可忍的碎报头,也捡起来看,别说新换的墙报。

然而那天,他走近墙报,一个字也没看清,脱壳里就像放礼花那样炸开了。

右上角有幅没有题目的插图:一个人,整个上半身被铺盖笼着,只把屁股露出来,高高翘起;头部的位置,伸出一根天线。

谁都能看懂这幅画的意思。

“罗眼镜把我卖了……”他想。他听敌台,并没想卖国,只不过想听到父亲的消息。他还没有听到父亲的任何消息。午夜时分,台湾电台有个节目,介绍军队旧将,随蒋介石去了台湾的川东北人,他听到了七个人的名字,这七个人,军衔最低的也是少将,他父亲抗战晚期才做了尉官,就算青云直上,也混不到将官,但他相信,从高到低,总有一天会说到他父亲的。——却被罗眼镜出卖了。

他把收音机藏进了农民的菜地,等着别人来抓他,把他打进大牢。

可好几天过去,都风平浪静。

这几天,罗眼镜照常教他认字,但没有一个字他是记住的。

有天晚上,罗眼镜把三十个字写好,他刚坐过来,罗眼镜突然问:“你为啥不听收音机了?”

他噌的一声坐得梆直。

罗眼镜说:“墙报上那幅画,只不过是我的一幅作品,与你有啥球相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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