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语法
普通话是以经典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普通话与方言在语法方面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所以标准的普通话不但要语音标准、词汇规范,语法也要符合要求。很多方言区的人在说普通话时,受方言语法的影响,说出的句子不符合语法规范,从而影响了表达的效果。要学会普通话语法规范的运用,首先,要注意从听、读实践中去认真学习。听,是指听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及以普通话为表达形式的电影、话剧中的规范口语;读,是指朗读或阅读国家正式出版的规范的书面语。多听多读一定能掌握标准的普通话的语法表达方式。其次,要注意和自己的方言母语作对比分析。把方言中与普通话不同构词、造句规则加以对比,了解它们的对应关系,这样对掌握普通话语法规范具有很好的效果。
下面分析一下普通话与广东方言主要的语法差异,以便于更好地掌握普通话的语法规范。
一、广东方言与普通话的词法差异
(一)构词、构形差异
在构词法方面,广东方言有一些不同于普通话的构词成分和构词方式。
潮汕话里,有一个特别的构词成分“侟[tsu?55]”用在表示时间的名词中,构成特殊的双音节单纯词,例如:只侟(现在)、早侟(刚才)、许侟(那时)等。
客家话有一些特殊的词腰嵌在合成词中间,形成一种独特的三音节合成词。这类词腰最常见的是指人名词中间的“子”以及用在指日子的名词中间的“晡”。例如:妹子人(女孩子)、赖子人(男孩子)、男子人(成年男人)、今晡日(今天)、秋晡日(昨天)、听晡日(明天)等
广州话中还用了一些特殊的语素来构成派生词如“佬”“婆”“妹”等。例如:飞发佬(理发师)、事头婆(女主人)、傻妹(傻女孩儿)等。
其他构词差异,比如语素排列次序差异、单双音节差异等见词汇部分。
在构形方面,普通话表现语法意义的词语形态变化主要是重叠和附近,但广东方言有些可以通过词语内部的语音变化,即“内部屈折”的方式来表现。
潮汕话人称代词的单数、复数是用鼻音韵尾的变化来表现。例如:我[ua53]——我们[u(a)?53]、你[l?53]——你们[ni?53]、伊(他、她)[i55]——伊们[i?53]。
就形容词的重叠而言,梅州话里的单音形容词用前缀的重叠与否来表示程度的高低。例如:白[p‘ak5]——碰白[p‘u?52p‘ak5](很白)——碰碰白[p‘u?52p‘u?52p‘ak5](很白)。
广州话单音形容词重叠后,如果第二个音节变读高升调,再加上后缀“哋”,附加的意义是“略”“稍微”等,冲淡原有的程度。例如:红红哋[hu?21hu?21→35tei35](略红)白白哋[pak22pak22→35tei35](略白)。
广州话的“仔[tsai35]”附加在名词后面,主要表示“小”的意思,基本上可以和普通话表示“小”义的“儿”相对应。例如:鸡仔(鸡儿)、刀仔(刀儿)、狗仔(狗儿)。
(二)词类差异
1。量词的用法不同
(1)普通话和广东方言的量词都比较丰富,在跟名词、动词的搭配上大部分相同,但也有些量词跟名、动词有不同的搭配习惯。例如:
广州话:一对鞋(一双鞋子)、一条村(一个村子)、讲咗一轮(讲了一遍)
潮汕话:一只船(一条船)、一枝刀(一把刀)、看一匝(看一次)
梅州话:一只人(一个人)、一铺床(一张床)、看一摆(看一次)
以上括号内是普通话的搭配习惯,讲普通话不能受方言搭配习惯的影响,要按照普通话的标准选用量词。
(2)普通话中,量词一般总是和数词或指示代词结合在一起,然后跟名词组合,作定语,特别是在句首。但在广州话、潮汕话中,当数词为“一”时,即使在句首,量词也用不着跟数词或指示代词结合,可以直接跟名词组合,修饰名词,作定语。例如:
广州话:支笔系边个架?(这支笔是谁的?)
潮汕话:只牛绝肥。(这只牛很肥。)
(3)在广州话和潮汕话中,量词前可以有形容词,构成“形+量+(名)”的组合方式,这类组合中的形容词,常见的是“大”“细”。例如:
广州话:咁大只猫重唔识捉老鼠。(这么大的猫还不会捉老鼠。)
啲鱼鬼咁细条,我唔要。(这些鱼太小了,我不要。)
潮汕话:大只牛(一头很大的牛)
细泡灯(一只很小的灯泡)
2。使用的虚词不同
(1)副词
副词是用来修饰动词、形容词的,一般作状语,表示程度、范围、时间、情态、频率等,广东方言的副词有许多和普通话不同。下面以广州话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