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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古代埃及人的风俗习惯(第3页)

图13。48哭丧妇墓葬画。现存拉莫斯墓

除了上述那些配置以外,古埃及的王公贵族们还会在墓里还放置各种仆人俑和沙瓦布提。在自己的墓里放置自己的雕像,这在中国几乎是没有的,但在埃及却是普遍存在的;在墓里放置陪葬的俑,无论在中国还是在埃及却是共同的。在中国,墓里的俑的品种很多。俑通常表现为一种人像或动物像,是放置在墓里的一种随葬品,是在用人殉葬被逐渐废止的过程中和被废止后出现的一种替代品。在中国,人们对俑并不陌生,因为中国的考古学家在进行考古发掘时常常会在墓里发现俑。在中国,俑也叫偶人。《礼记》记载,偶人被称为“刍灵”,最初是一种用茅草扎的人或马。后来则用不像茅草那样容易腐烂的物质制作。在中国,最早的俑发现于商代。在古代埃及,俑出现的时间更早,现在知道的最早的俑是在古王国的第4王朝时期(大约公元前27世纪末至公元前25世纪初)。古代埃及有多少种类型的俑,没有人进行过精确的统计,不过我们也见到有多种俑(如从事各种劳动的仆役俑和奴婢俑、士兵俑、歌舞伎俑等)。我们现在见到的古代埃及的俑大多是用石头和木料制作的。俑作为一种随葬品反映了当时人们的丧葬观念。古代埃及人认为,死亡不过是人的灵魂与人的肉体的暂时分离,只要人的尸体不腐烂,灵魂与肉体终将重新结合,只是他们不会再生活在现实世界,而只能生活在奥西里斯的冥世里。这些人虽然生活在冥世里,但却可像在现世时一样,享受他们生前所享受的一切。他们把坟墓看作是人死后的永久居所,所以在墓里会放置各种生活用品(包括吃的、穿的和用的),供死者享用,还放置各种仆人俑,为他们服务,就像他们生前有各种仆人替他们服务一样。早王朝时期,王室和贵族常常使用人殉,古王国时期,一般已放弃了人殉,而采用了在墓里放置各种仆人俑的形式,以供他们死后驱使,为他们服务。他们还在墓壁上雕刻或画上各种他们生前拥有的,或希望拥有的一切,希望通过魔法使这一切变成现实。

古代埃及的俑有2种形式:一种是人形;另一种呈木乃伊形,全身被包裹了起来,这种俑叫作沙瓦布提(Sha>

图13。49酿酒的女子。开罗埃及博物馆藏

古王国时期留下了不少劳动者的雕像,如酿酒的女子、碾麦的女子,此外,还有屠夫、陶工、锄地的农民、烤鸭的仆人、磨麦的仆人等,这些都是陪葬用的奴仆的小雕像。一些显贵在自己的马斯塔巴墓里放置这种仆人雕像的目的是供他们在死后驱使。有学者说,这些雕像与正统的国王、贵族的雕像不同,由于他们社会地位低下,因此他们的雕像就不受传统程式的束缚,在人物动态的处理上就比较自由,表现也比较大胆。例如,酿酒的女子这个雕像,生动地表现了一个酿酒妇女的形象:**的上身,粗壮的胳膊,丰满的**,显示出健康结实的体格,她正在揉和瓮中的麦团,眼睛看着前方。雕像结构紧凑,色彩明快,人物和陶瓮几乎融合成一个整体。古代的埃及人很早就知道酿酒的方法了(葡萄酒和啤酒),他们在加了水的大缸中揉搓,使食物发酵成酒,这尊雕像反映的就是这样一个酿造过程。这类雕像就是中国人所说的“俑”。

再如中王国时期的侍女俑,大都会艺术博物馆收藏,高44英寸(约合112厘米),她头顶一个木筐,里面盛有向墓主人进贡的物品,右手提着一只鸭子,似乎正应召走来。雕像袒肩的紧身长衣上有网状图案,中部饰有翎毛状图案,五彩斑斓,层次清晰,下摆处在灰黑色的底子上又饰以竖线条纹,使整个服饰显得美观大方,人物显出苗条轻盈的体态,手腕、脖子和脚上都戴有装饰品,全身涂以白色,再在白漆上敷以彩色。雕像颜色艳丽,图案精致,人物体态十分优美。和那些国王和贵族们的雕像相比,这些侍女的雕像要自然得多。

图13。50侍女俑。纽约大都会艺术博物馆藏

还有肩扛罐子的矮人:雪花石膏石,高近20厘米,据说是出自阿马尔那,属新王国第18王朝晚期,现藏大都会艺术博物馆。矮人双手扶着一个扛在左肩上的石瓶,光头,上身**,下穿有褶子的短裙,赤足。从雕像看,此人下肢似乎特别短而粗壮。由于他的左肩上有一个大的罐子,因此,他的头便自然而然地向右偏斜。雕像造型准确,雕刻细腻。此石罐大概是盛化妆用品的。

图13。51肩扛罐子的矮人。纽约大都会艺术博物馆藏

除了这些单个的仆人俑以外,还有集体的,如在中王国时期的士兵俑努比亚雇佣兵(弓箭手):着色木雕群像,高55厘米,宽72厘米,长190。2厘米,出自阿西尤特地方的麦舍赫提(Mesehti,麦舍赫提是上埃及第13诺姆的诺马尔赫)的墓里,属中王国第11王朝时期,现藏开罗埃及博物馆。在中王国时期的墓中还流行一种小型的木制雕刻,是一些表现正在劳动的仆人、士兵等成组的模型。这些努比亚黑人士兵排成4列纵队,每列10人,他们呈团队前进姿势,每个人都左手握弓,右手拿箭。

因为是雕刻仆人,所以在很多情况下工匠也会很随意,不会很用心地去雕刻,在人体比例上也就不会很在意,因而有的劳动者的雕像很好,有的却很粗糙。

古代埃及的另一种俑,即沙瓦布提,这种俑出现的时间较晚,大概在中王国时期才出现。

沙瓦布提,或乌沙布提(Ushabty)、沙布提(Shabty),是古代埃及人放在墓里陪伴死者,并代替死者去劳动的一种人像或俑,其形状类似木乃伊,除头部和双手外,几乎全身都被包裹着。

沙瓦布提可能是从古王国时期的埋葬雕像发展而来的。“沙瓦布提”一词的来源尚不清楚,在后期埃及,它在一般意义上和作用上是“回答的人”,因为在死者的墓里放置这种雕像(沙瓦布提)的目的,是要它们代替死者、墓主人完成墓主人应当完成的职责。这种职责在一些沙瓦布提上的铭文里写得很清楚:“啊,沙瓦布提,如果死者的名字被召唤,要死者去做死者的王国里应当做的劳动,如耕田,灌溉土地,或将沙子从东方运到西方去的话,你应当说‘我在这儿,我会去做。’”这些铭文出自《死者之书》第6章。据说,铭文的这种内容第一次出现大概是在中王国第12王朝时期。新王国时期,有时在沙瓦布提的手上还拿着锄和筐,显然这是从事劳动的工具。

原来,在墓里只有一个沙瓦布提,到新王国时期,墓里的沙瓦布提的数量大大增加。图坦卡蒙墓里的沙瓦布提达到365个,此外还有起监督作用的36个沙瓦布提,即沙瓦布提监督,这样,在墓里的沙瓦布提数量就达到401个。而在第19王朝时期的谢提一世国王的墓里竟有700多个。沙瓦布提监督是什么时候出现的?有人说是在第三中间期,但实际上新王国时期在图坦卡蒙的墓里就有了。沙瓦布提监督的手里往往拿着鞭子,这大概是沙瓦布提监督的标志吧。由于沙瓦布提数量的增加,于是出现了将这些沙瓦布提装在箱子里的情况。

沙瓦布提在墓里放置的位置一般是在死者和仆人之间。大多数沙瓦布提上有文字,但也有少数上面没有文字。文字可能是写的,也可能是刻的。

制作沙瓦布提的材料很多,如木料、石材(滑石、石灰石、蛇纹石等)、玻璃、黏土、蜡、青铜和faience等,而最普通的材料是faience。在墓里放置沙瓦布提的时间大概从中王国时期起一直延续到托勒密王朝时期。

沙瓦布提与俑的相同与不同之处,在古代埃及王室贵胄的墓里除了放置沙瓦布提以外,还放置有各种仆人俑,目的是为墓主人制作面包,酿酒以及伺候墓主人等,从事服侍墓主人的家务劳动。这些仆人俑在外形上与沙瓦布提完全不同,它们保持着自然人的形态,从事各种劳动,而沙瓦布提则都是木乃伊的形态,全身被包裹着,双手交叉于胸前。在作用上也不同。仆人俑是伺候墓主人生活起居的,主要是从事各种家务劳动的,而沙瓦布提则是代替墓主人去从事诸如耕田等劳动的,是被召唤者。列举如下几例。

仁森涅布(Renseneb)的沙瓦布提:仁森涅布的沙瓦布提由方解石制作而成。他头戴假发,下巴上有假须,双手露出在外,交叉于胸前,左手拿着象征生命的符号,右手拿的是什么不清楚,包裹着的下半身的布料上有蓝色的象形文字(是《死者之书》第6章中有关召唤死者去从事劳动的内容)。

雅赫摩斯一世的沙瓦布提:石灰石,高30厘米,出处不详,属新王国第18王朝时期,现藏大英博物馆。

图13。52仁森涅布的沙瓦布提。伦敦大英博物馆藏

图13。53雅赫摩斯一世的沙瓦布提。伦敦大英博物馆藏

除了单个的沙瓦布提以外,还有双沙瓦布提,如在大都会艺术博物馆收藏有一个王家建筑师本尼-麦利耶特(Be)及其母亲的双沙瓦布提:蛇纹石,高22厘米有余,属新王国第18王朝时期。在该沙瓦布提上,左边人物的身上的铭文是:“啊,你,国王劳作和工匠的监督本尼-麦利耶特的沙瓦布提,如果本尼-麦利耶特……作为一个有义务去耕种土地,灌溉,去东方和西方运送沙子的人,要被召唤和被登记去王陵中劳动,那么,你应当说:‘我在这儿,我会去做。’”另一个人物身上的铭文的内容是一样的,只不过是阴性而已。这种母子的双沙瓦布提比较少见。

图13。54本尼-麦利耶特及其母亲的双沙瓦布提。纽约大都会艺术博物馆藏

这种沙瓦布提作为陪葬品,在世界各国都是少见的,或者说是没有的。

除了上述一些与埋葬习惯有关的设置和安放的殉葬品以外,按照古代埃及人的观念,为了保证死者复活,从古王国时期起,法老的金字塔中还刻了金字塔铭文(在法老乌纳斯的金字塔中就有发现)。中王国时期,一些贵族的墓里还出现了棺铭,棺铭是从金字塔铭文发展来的。到新王国时期,富人们又从棺铭发展出了《死者之书》,《死者之书》一般是写在纸草上的,但也有写在亚麻布上的,如图13。55是写在一块用亚麻制的裹尸布上的《死者之书》的一个片段,属新王国第18王朝时期早期,现藏大英博物馆(文物编号:EA7036),出处不清。保存下来的古代埃及的《死者之书》多半是写在纸草上的,写在亚麻布上的绝少。最早书写在纸草上的死者之书大概出现在第18王朝时期。

图13。55写在裹尸布上的《死者之书》片段。伦敦大英博物馆藏

《死者之书》大体上是指古代埃及的书吏为死者所作的经文,包括咒语、赞美诗和各类礼仪箴言等。《世界通史》的作者说:

中王国时期的棺铭中的部分祈祷咒文是“死者之书”的基础。实际上,“死者之书”是咒文和对神的一些颂歌的汇集。埃及人的信仰认为,“死者之书”似乎可以保证死者“白昼从坟墓里出来”,保证死者在来世的安全和幸福。拥有“死者之书”的人可以保证在阴间奥西里斯法庭受审时无罪。在阴间法庭的42位法官面前,为死者对42条罪行的无罪辩护,在咒文中占有显著地位。“死者之书”只有富人才买得起,这些富人企图借此摆脱作恶的罪责。[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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