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推广先进的消防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审定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
(8)配备、充实消防安全专业人员,保证消防安全专业人员的素质,稳定消防安全专业队伍。
(9)消防安全责任人不在时,由分管领导负责。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分管消防安全副馆长)消防安全职责
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工作。
(1)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作业安全规程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本馆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的标志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消防安全出口畅通。
(6)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7)组织开展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8)组织编制消防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及消防安全技术长远规划。
(9)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10)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11)本馆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防火安全责任人职责(各部门主任)
(1)对本部门的防火安全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贯彻上级下达的防火安全指标。
(2)定期布置和总结防火安全工作,经常向职工进行防火宣传,教育职工遵守防火安全制度。
(3)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发现重大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办公室,做好记录。
(4)积极组织本部门义务消防队员学习消防知识和训练。
(5)如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并积极提供情况,查明原因。
(6)做好本部门消防器材的保障工作,使消防器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
(7)对防火安全工作搞得好的个人,应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制度或造成事故者,给予处罚。
(8)上述安全职责,作为本部门(室)评比先进部门的条件之一。
四、防火安全责任人职责(工作人员)
(1)遵守国家政府的政策法令及本单位、本部门治安、防火的规定,按规定行使职责。
(2)发现隐患及事故苗头要及时反映,对既成事故要保持现场立即报告。
(3)对个人负责的工作面,除提高警惕,加强防范工作以外,对门窗、电源、消防器材等要加强检查和保管。
(4)要学会使用消防器材,并做到不将火源带进室内。
(5)要积极配合部门主任落实完成签订的年度安全保卫责任书条款。
(6)上述安全责任制,作为评比先进个人的条件之一。
五、办公室(设备安保部)消防安全职责
(1)执行本馆领导安排的消防安全工作及安全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