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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青春困惑奔向幸福生活(第1页)

走出青春困惑,奔向幸福生活

青年人要学会直面社会利益矛盾,达观平和处理日常人际冲突,基于自利诉求又能超越自我,推己及人去利他,为构建和谐、美好生活而自强不息。

根据我自己的人生体验,无论哪个时代,青年人面临的最大挑战和困惑,往往并非表面我们感知的那样——来自物质匮乏,而主要来自于精神层面。

一般来说,青年人在认知外部世界、感悟社会事理时,由于经验有限、阅历尚浅而时常陷于无尽的困惑怅惘和焦虑无奈之中,特别是遇到现实人际利益矛盾和冲突时,往往因不会达观认知和自如应对而陷于万般无助状态。

因此,在结束本书谈话之前,我们还是回到“青春困惑”这个老话题上,结合我自己当年正值青春期时陷于潘晓困惑不能自拔,后来又怎么经过长期挣扎而摆脱痛苦的“心路历程”,与当今的青年朋友们谈谈,应该怎样直面现实利益矛盾,积极化解社会人际冲突,进而奔向幸福快乐新生活这个重大人生选择问题。

当在北京城里的“潘晓”(潘祎、黄晓菊)们大声呐喊“人生的路呵,怎么越走越窄?”的困惑时,我正值18岁的“春季”,刚刚怀着莫名孤寂和无限憧憬,从偏僻的豫西山村来到空旷大气的太原城,步入“似真亦幻”的大学生活不到一年。

这种境况,虽然不至于有潘晓他们那种“人生的路越走越窄”的极端感觉,但是,改革开放初期剧烈变动的社会环境,强加给我们这一代青年人内心深处的精神重压,却是完全相同的。从当时大的时代背景和特点来看,我这个正处于“农转非”人生转折点上的农村青年,所特有的沉重、幽怨、郁闷、迷茫、焦虑和激愤,与自小就处于北京城市生活环境而生发出来的“潘晓困惑”,可以说是别无二致、灵犀相通的。

在我童年记忆中最早的重大历史事件,应该是庆祝“九大”召开的夜晚游行盛况。各村中小学生各自排着长龙一样的游行队伍,敲锣打鼓,抬着大灯笼,扭着秧歌舞步,互串村巷,那情景真是叫人情绪昂扬、热血沸腾!后来,在整个小学初中阶段,就是一场运动接着一场运动,我们这些农村孩子更是经常性地亲临其境、深受其苦。

现在回想起来,一个人在这种狂躁、虚假的社会环境中成长,该是多么不幸和痛苦的事情啊!实在地说,我相信人天生都有一颗“向善”的心灵,所以政治思想教育如果不是“假大空”而是实实在在的话,应该是能够被孩子们所接受的。

记得在初中的时候,我们学校让学生成立“理论小组”,帮助贫下中农学文化,这事情后来闹得动静很大,成为县里树立的政治思想教育典型。就是这样的氛围下,我们这些青春初动的男女孩子们,也能够从每晚小组活动以及活动结束后互送回家的交往中,感觉到无比珍贵而朦胧的友爱。现在回想起来,小组活动的主题早已淡忘,但那“朦胧的友爱”却始终留在了心灵深处,像晶莹闪光的宝石是那么美好无比。

我常想,如果能够把这种“美好的善”的潜能通过实实在在的教育方式有效“开发”出来,对于我们建设“和谐社会”该是多么大的动力啊!不幸的是,现实与理想都有许多矛盾。

在这样的成长环境中,我们那一代青少年的烦恼,不是一般的“少年维特之烦恼”,而是普遍患有“潘晓”那样精神分裂般的“苦恼”,于是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爆发”或“喷发”,终于酿成全国范围的“人生大讨论”和“思想解放运动”。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回头看,这并不是“小题大做”或“超女作秀”,而是自然而然、必然发生的严肃历史事件。

当然,从“潘晓”那封似“电场”、像“惊雷”、令人“一阵震撼”的读者来信中,你也可以看出,在我们那时初涉之“人生路”上,也存在明显的“城乡差别”。

当时,他们那些城市孩子作为“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其生活条件可以说是从“天堂到地狱”,后来虽然落实政策又回到“天堂”但已经“今非昔比”,返城后没有了自己应得的地位,你说他们能不“感到”人生的路“越走越窄”吗?而我们这些本来就在山乡过活的农村孩子,给点“阳光”就是“灿烂”,再加上因为贫穷所以人与人的关系要比他们“城市”自然淳朴一些,因而没有明显“感觉”到潘晓那样人生的路“越走越窄”,这也是很自然的事。

由于这种“城乡差别”,使得我后来“农转非”进城上大学期间所招致的“潘晓困惑”及苦恼又多了一层,这也许是三十多年来作为“进了城的农民”始终感到没有原先在乡下“精神幸福”的一个重要社会背景和历史局限性吧?

经过数十年来“在黑暗中摸索”,在跌跌撞撞、四处碰壁的艰难跋涉中,以及几十年如一日沿着“人本管理与发展”这个基本方向,在人文社会科学相关专业领域积累的“学问”,再回过头来看看,当年那搅动亿万中国青年心绪的“潘晓困惑”并最终以大批判而结束的“潘晓命题”,似乎已经有了“不惑”的、“通解”意义上的答案。

要达观认识人际关系和深刻领悟人生意义,首先要充分认可和尊重人的自利基因及个人欲求。为什么要认定人的自利本性?正如赵德志先生在《论人本主义经济学》一文所论,其基本依据是:自然存在的个人是“性质最稳定的一种社会经济系统基本元件和微观实体,是一切社会组织和结构拓扑变形的生成元”;在社会科学领域,自然存在的个人(追求自身利益的)本质“就是一个客观存在、性质已知却无法改变的原子核”。

其实,关于人的自利本性,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也曾明确承认:对于每个人来说,出发点总是他们自己,个人总是并且也不可能不是从自己本身出发的。总之,追求自身利益是人的天然本性,这种自利本性最深刻地根源于任何开放系统(耗散结构)所具有的自组织功能和生物遗传基因的自控原理,是“最硬”的即性质最稳定的生成元素,因而具有普遍适用性。

可能有人会说,人是社会中存在的高级动物,怎么能完全服从哺乳动物的生物学限制而不去“反抗自利的复制基因的暴政”从而实现利他主义的真正人化呢?按照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加里·贝克尔的理论解析,“利他主义的真正人化”也必须建立在“人是自利的”这一“坚硬内核”的基础上才能得以说明。实际上,在“个人自利内核”基础上衍生的人类利己或利他行为方式,用生物学基因遗传原理可以得到“统一”解释。

任何有机体的个体行为从根本上取决于“自私的基因”复制自身的对策性方式,包括“殊死搏斗”、“互惠合作”或“自我牺牲”等。其一般原理是:通过拥有相同基因的生命个体互相拯救,以少数具有生命力的基因复制来获得整体基因遗传和保持,这就是生物界利他行为之所以存在的生物学根源。

同样,人类社会中的利他主义也具有深刻的生物进化根由,利用现实中存在的“利他主义”行为是无法否定人们客观存在的“自利”动机的。如果说“利他主义”是真正的“人化”特征,那么,人类正是在“自利人性”的基础上实现“利他主义的真正人化”的。

认可和尊重人的自利动因具有重要的“人生管理与发展”意义。

如果将自利人性及个人行为放在群体、组织和社会环境中来考察,那么所得出的一个自然推论就是:要给每一个人以充分的自主决定其行为的“自由”。就是说,承认个人“自利”的存在,也就必须承认每个人天然是他们的自身利益的判断者。我的利益在什么地方,这样的行为对我有利,还是那样的行为对我有好处,谁最清楚?回答是:我自己!除了我之外的任何一个“外人”,不管这个外人是谁,是我的亲朋好友还是智者伟人,都没有我自己清楚!在这方面,正如亚当·斯密所言,“哲学家”和“街上的挑夫”没有太大差别;他们对自己想要什么、不想要什么最为清楚,把个人的选择权交给一个外人(不管他是政治家或是立法者),“是再危险没有了”。

反观历史和现实,亚当·斯密所说的这种“危险”经常变为“真实的悲剧”,小到家庭悲欢离合,大到国家民族兴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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