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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社会主导价值观与传媒内容(第1页)

第一节社会主导价值观与传媒内容

传媒是社会结构的组成部分,属于文化范畴。传媒内容受社会主文化——社会意识形态的制约,反映社会主文化;在一定条件下,传媒内容就等于社会主文化。社会主文化的核心是社会主导价值观——思想上层建筑的核心内容。与此相近的概念是主导意识形态。“主导意识形态一词指的是,协助维持特权阶级的社会、经济以及政治利益的文化信仰与习俗。最早使用这个观点的,是匈牙利马克思主义者乔治·卢卡奇和意大利马克思主义者安东尼奥·葛兰西,而美国学界直到20世纪70年代才开始接纳这样的观点。依照马克思的理论,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主导意识形态,是为了统治阶级的利益而存在的。”[4]在中国,社会主导价值观即由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决定的文化价值观,是由党和国家政权所提倡的、为多数社会成员接受的价值观。

传媒内容与社会主导价值观有因果联系。这种联系在很多具体事件的新闻报道中有充分的体现。下面以改革前后对两次大地震的新闻报道为分析对象,对比这两个时期新闻报道中所体现出来的社会主导价值观,以揭示传媒内容的核心影响因素,并对传媒运作规律从社会主导价值观的角度作探讨。

1976年7月28日凌晨,唐山发生了7。8级强地震,这座百万人口的城市在顷刻间被夷为平地。当时,我国正处于“**”末期。社会主导价值观还处在政治挂帅的时期,政治价值高于一切。2008年5月12日下午,汶川地震发生,其破坏程度、影响面丝毫不亚于唐山大地震。但这个时候,社会主导价值观已转到以人为本上来了。以人为本,尊重个人的权利,视人的生命高于一切,这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逐渐确立的主导价值观。两种不同的社会主导价值观,决定着新闻报道的内容有着根本的差异。

当然,社会主导价值观不是单一的,它包括出自不同角度的多方面内容,比如爱国主义,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集体主义等。这里主要从社会根本价值目标及其表现方面来探讨改革前后社会主导价值观的变迁对新闻报道的影响、制约。具体而言,改革之前,我国社会的根本价值目标是政治价值,不惜一切代价捍卫社会主义国家的尊严;改革之后,我国社会的根本价值目标是人的全面发展。在这两种社会主导价值观的指导下,对于大地震的报道的内容、选择角度截然不同,后果、影响也有天壤之别。

从社会学的学科角度来看,地震灾害属于突发公共事件。2006年1月8日,我国颁布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该预案把“突发公共事件”定义为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公共危机事件有以下几个突出的特点:突发性和紧急性,高度的不确定性和易变性,危害性和破坏性。根据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公共危机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自然灾害[5],事故灾难[6],公共卫生事件[7],社会安全事件[8]。各类公共危机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又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唐山大地震和汶川地震作为特别重大的自然灾害,在其严重程度上是相似的,但传媒报道则有天壤之别。

一、唐山大地震新闻报道中的问题及其社会主导价值观成因

“1976年7月28日,河北唐山发生了大地震。第二天,《人民日报》采用新华社通稿对这一灾难进行报道,其标题为:《河北省唐山、丰南一带发生强烈地震灾区人民在毛主席革命路线指引下发扬人定胜天的革命精神抗震救灾》。一般来说,每当灾难发生时,公众都想尽快了解这场灾难造成的破坏程度、伤亡人数、影响范围等,而且及时和真实的报道也便于灾区尽快得到救助,防范灾情的扩大及再次发生。可是,“这则消息对地震灾情的报道却较为简约,导语只有十几个字的概括陈述作为新闻由头,对受众最为关心的受灾情况,如房屋倒塌多少,死亡多少人讳莫如深,只字不提,只有一句‘震中地区遭到不同程度的损失’,重点却放在人与灾难作斗争上,即放在毛主席、党中央和各级领导如何关怀灾区人民,如何带领灾区人民抗灾救灾方面。灾情被隐瞒了,受众对这场地震的知情权被媒体无情地剥夺了。直到三年之后的1979年11月17日至22日召开的我国地震学会成立大会,才首次披露唐山大地震的具体死亡人数。于是会议闭幕第二天即11月23日《人民日报》刊登来自此次会议的新闻《唐山地震死亡24万多人》。这条轰动全世界的新闻在人们几乎快要对此事渐渐淡忘的时候才姗姗来迟,新闻变成了不折不扣的‘旧闻’。”[9]

1976年,电视在中国还没有普及。广播、报纸是主要的大众传媒。而且,当时正处于“文革”后期,市场还是社会反对的力量,所以,也没有出现市场化的、受众取向的报纸(如都市报)。《人民日报》等党报党刊是当时公众获得资讯的主要传媒渠道,也是制造舆论的主要传媒途径。《人民日报》在唐山大地震发生后的报道带有那个时代的特征,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没有迅速、及时地告知灾情信息

大众传媒作为信息的沟通者,应迅速、及时地传递危机信息,以使得公众及其他机构能够根据所传递的信息作出较科学的决策。这涉及公众的知情权问题。公共危机事件的最大特点即在于不确定性和环境的复杂性。当发生公共危机事件时,知情权的保障是非常重要的。唐山大地震后,传媒没有迅速、及时地告知灾情信息;对地震灾害的报道是十分苍白的,也是滞后的。地震三年之后才报道地震中的死亡人数,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奇怪的事件,对公众知情权的侵害也是非常明显的。

(二)没有全面、客观、准确地报道灾情信息

在死难者人数众多、灾情紧急的情况下,《人民日报》仅仅轻描淡写地报道了一下地震情况——在正文导语中提到“震中地区遭到不同程度的损失”,而把报道的重点放在毛主席、党中央和各级领导如何关怀灾区人民,如何带领灾区人民抗灾救灾方面。这是喧宾夺主的报道,没有全面、客观、准确地报道灾情信息。这种片面性的报道在那个非常的年代是一种固定的模式。“在灾难性事件的报道方法上,当时的传媒表现出异乎寻常的‘高度一致’,而且形成了一个关于灾难新闻的报道模式:‘轻描淡写的灾情’+‘党和毛主席的关怀’+‘灾区人民的决心’。”[10]

(三)对灾民的报道角度有浓厚的政治色彩

毛主席、党中央和各级领导如何关怀灾区人民,如何带领灾区人民抗灾救灾,这是关于唐山大地震灾民报道的指导思想。“它强调新闻的教化意义,要求新闻传媒站在如何与灾难作斗争的角度来充分肯定作为主体——人的崇高精神和巨大力量。”[11]当时抗震救灾的口号是:“在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斗争的推动下,以阶级斗争为纲,自力更生、恢复生产、重建家园”。这样的报道和口号带有浓厚的政治色彩,在其背后起支配作用的是当时政治至上的传媒价值观。20世纪80年代以前,出于对社会稳定和政治因素的考虑,我国政府对新闻传媒的要求是,对于灾难新闻须持特别慎重的态度,灾难新闻必须积极宣传战胜灾害的成绩,反对纯客观地报道灾情。“这种对待灾难新闻的理念可从1950年4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新闻总署给各地新闻机关的‘关于救灾应即转入成绩与经验方面报道的指示’中窥其一斑,指示要求‘各地对救灾工作的报道,现应即转入救灾成绩与经验方面,一般不要再着重报道灾情’”。[12]这种以牺牲受众知情权为代价的灾难报道思想,从新中国成立之初一直延续到20世纪80年代初期,且牢牢控制着这一时期的灾难新闻报道方法。”

唐山大地震新闻报道中存在的上述问题,根本的成因是当时社会的主导价值观——强化阶级斗争观念,以阶级斗争为纲,把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看做社会主义国家的主要矛盾,视政治价值高于一切,一切都要放在政治的标准上去衡量。毛泽东晚年认为,在中国共产党内不但已经形成了一个新型资产阶级,而且他们还在党中央有一个自己的司令部;它有一条修正主义的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在各省、市、自治区和中央各部门都有代理人;作为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一旦时机成熟,他们就会夺取政权,将无产阶级专政变为资产阶级专政;因此,必须尽快将他们从党内清除出去。“**”的发动就基于毛泽东上述观念。十年“**”贯穿始终的主线就是阶级斗争:“阶级斗争要天天讲,月月讲,年年讲”。新闻报道观概莫能外:只要是有利于无产阶级立场的报道角度,就要大加发扬;反之,就会被忽视。当时对报纸的定性为:“报纸是阶级斗争工具”。所以,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社会主导价值观支配下,对唐山大地震的政治性报道就顺理成章了。

在那个特殊的年代,普通老百姓阶级斗争这根弦也绷得非常紧。一个当年的部队摄影记者这样回忆他在唐山地震灾区的经历:“我在站前街拍照时,周围一些人在斜楞着眼睛盯着我并议论说:‘都啥时候了,还有心思照相!’‘这个人是不是阶级异己分子,再照把照相机给他砸了!’?由于天气炎热,我没有穿军装,受灾群众不了解我的身份,他们的心情可以理解。在一般人眼里,照相机这玩意儿,只能在节假日和喜庆的时候才派上用场,绝不会在大灾大难、家毁人亡的时刻拿出来。我要想坚持拍下去,只能改变‘明目张胆’的拍摄方法,采取隐蔽措施,趁人不备,快速抢拍,有时是偷偷地像搞地下工作一样。拍完后即刻把相机装进一个随身带的黑塑料包里。”[13]

总之,唐山地震的灾后报道打上了浓厚的阶级斗争烙印,灾民在其中是缺位的,不在场的。

二、汶川地震新闻报道的进步及其所体现的社会主导价值观的变迁

2008年5月12日,在四川省汶川县发生了8级地震。汶川地震报道的公开性、及时性、全面性是非常明显的。汶川地震发生在信息传播扮演着重要角色的当代社会大环境下,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共同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当代的信息传播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有巨大的影响力。比起唐山大地震,汶川强震后,我们有了媒介的广泛参与,传媒迅速、及时、全面、客观地告知灾情信息和救援信息,满足了各种需要。传媒、信息在地震灾害救援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地震信息的及时、公开、透明,为抗灾、救灾提供了实际的支持,也体现了对人的生命的尊重。“每时每刻公开的灾区信息,吸引着救灾部门的关注,牵动着民众的心。很多人在思考、在参与,如何帮助受灾的群众,如何捐款捐物,如何送去真挚的关怀和爱心。人们比任何时候都更关注媒体,更信任发布信息的有关部门,更需要坚强的领导和科学的决策。迅速、公开的信息,让我们感受到生命的珍贵和时间的珍贵。我们不须再去猜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不需要再去揣摩小道消息。我们只需要做的是:每时每刻关心处于危难中的同胞,伸出我们的手,付出我们的真情,尽我们的所能,帮助灾区的群众!”[14]

汶川地震发生后,互联网上立刻出现了报道地震消息的新闻,广播、电视、报纸也很快作出了关于灾情的全面、客观的报道。以下是新华网2008年5月13日的报道:

北京时间5月12日14时28分,在四川省汶川县(北纬31度,东经103。4度)发生7。8级地震。地震发生后,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立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尽快抢救伤员,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已赶赴四川地震灾区,现场指挥抗震救灾工作。

据中国地震局通报,四川汶川发生地震时,宁夏、青海、甘肃、河南、山西、陕西、山东、云南、湖南、湖北、上海、重庆、北京等地均有震感。

记者从四川省地震局了解到,截至12日17时28分,发生300多次余震,最大震级6级。这次地震是继1976年四川松潘、平武两县发生7。6级地震以来,近32年发生的四川省内首次7级以上地震。

记者从抗震救灾指挥部获悉,截至13日零时,四川地震灾区已发现死亡人数近万名,甘肃、陕西等其他地区死亡人数180多名。”

地震发生后的12天内,国内传媒的主题都是关于这次地震灾害的各角度报道,以保证及时、全面、客观地告知灾情信息和救援信息。中央电视台每天24小时不间断地播出灾情和救援的动态信息,最大限度地满足了公众的知情权,对救灾工作和国民形象、国家形象塑造起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传媒的地震报道主要分为以下九类:

(一)灾情的动态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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