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教研组织的基本建制
第一节各级教研的组织系统
几十年来,教研室在全国范围内已经形成了相当正规的组织系统。这个系统主要包括三个层次,时常被人们称为三级教研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教研室,县(区)级教研室,学校教研组。[1]无论哪一级,教研组织均直接或者间接隶属于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之下。如北京市教研室是省级教研室,(现在名称是北京市教育科学院基础教育教学研究中心),隶属北京市教委。海淀区教研室则隶属海淀区教委。湖北省教研室,是省级教研室,隶属湖北省教育委员会,黄冈县教研室则隶属黄冈县教委。各个学校里面的教研组,则隶属于学校领导。
遍布全国的教研组织,专职的教研员总共有多少呢?有一种说法,全国有百万之众,相当于欧洲一个小国家的人口总数,不过很多人认为这个数字估计过高了。曾经担任北京市教研室负责人的一位资深教研人员(FH,2007)回忆,北京市市级教研室在人数最多时达到140—150人。加上各个县(区)教研室,全市教研人员的总数超过2000人。近年来的统计,这个数目有所减少,大约是1000上下。北京市中小学教师的总数近年来一直维持在10万左右,教研员所占比例大约是1%。而全国中小学教师总数近年来大约在千万左右,按照这个比例,百万之数似乎并不特别离谱,然而,事实上在县一级农村地区,教研员占教师的比例数一般要比上述北京市的平均1%低得多。
教研系统的正式名称及其归属一直在变化。就名称而言,先后有“教研室”“教研中心”“教研培训中心”等。除归属当地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之下,先后有直接作为独立事业单位设置,在教育学院内设置,在教育科学研究院内设置,在教师进修学校内设置,与教科所、电教中心联合设置,等等。当前的情况是,独立设置的比较少,但无论是设置在某机构内部,还是几个部门联合,都保持相对独立,尽管沿用“教研室”这个称谓已经不多。此外,以下所谈是近年来的大致情况,“**”之前教研室的有关状况,在历史部分讨论。
1。省(直辖市)教研室
以下是近几年搜集到的几个省级教研室的人员及构成,由于力量有限,详细程度和获得资料的时间均不统一。
中心设专职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书记一名,各教研室主任均为兼任。全部人员为66人,其中7人为返聘。[2]
这一数字,比起前面所说“曾经”的人数,正好缩小了一半。
浙江省教研室人员构成[3]
正式在职人员共有46人(男30人、女16人)。出纳、文印、司机、信息中心等岗位聘用合同制工人8人。
在职人员中研究生(硕士)5人、大学本科36人、大学专科6人、中专3人;省特级教师10人,其中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1名,全国优秀教师2人、省功勋教师1人。
室领导成员
主任、书记:1人,副主任、副书记:1人,副主任:2人
部门负责人及成员
办公室主任及副主任:2人,办公室成员:5人
财务室主任及副主任:3人
发展部主任:1人,成员:1人
课程研究室主任:1人,成员:2人
研训管理部主任及副主任:2人,成员:3人
评价研究室主任:1人,成员:4人
高中部主任:1人,成员:5人
初中部主任:1人,成员:5人
小学幼教部主任及副主任:2人,成员:4人
外借:1人
甘肃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原为甘肃省教研室)人员构成[4]
共42人,其中,所长、副所长、书记、工会主席等脱产人员6人,师范教育、职业教育等6人,行政、财务、资料司机等10人,
教研员20人,分布如下,
学前:2人(1人兼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