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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我国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02(第2页)

《未成年人保护法》共有7章,分别为: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家庭保护、第三章学校保护、第四章社会保护、第五章司法保护、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

2。主体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节选)

(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2006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法所称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第三条【未成年人享有权利】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第四条【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的教育和保护】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教育,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的侵蚀。

经典例题

2013年单项选择题: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不包括( )。

A。教育与保护相结合的原则

B。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

C。合法权利的原则

D。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的原则

【答案】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条规定,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①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②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③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第五条【基本原则】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二)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

(三)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第二章家庭保护

第十条【监护和抚养义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第十一条【保障身心健康的责任】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沉迷网络以及赌博、吸毒、卖**等行为。

第十二条【家庭指导责任】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抚养教育未成年人。

有关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应当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第十三条【保障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的责任】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第十四条【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责任】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和智力发展状况,在做出与未成年人权益有关的决定时告知其本人,并听取他们的意见。

第十五条【未成年人不得结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第十六条【委托监护责任】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

第三章学校保护

第十八条【保护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第十九条【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学校应当根据未成年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对他们进行社会生活指导、心理健康辅导和青春期教育。

经典例题

2013年单项选择题:班主任张老师按照学生的期中考试成绩调整座位,将考试成绩后5名的学生安排在教室最后一排。张老师的做法( )。

A。是激发学生的重要手段

B。侵犯了学生的人格尊严

C。是管理班级的有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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