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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我国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第5页)

《义务教育法》是教育单行法,依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义务教育法》对《教育法》规定的“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中的义务教育制度进行法律规范。

(二)《义务教育法》的立法特点

1。时代性

《义务教育法》具有鲜明的时代性,是在新世纪、新的历史起点上,体现新的教育理念制定的一部新的《义务教育法》。

2。系统性

《义务教育法》具有系统性,它总结了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教育发展的经验和教训,建立起了完整的、系统的义务教育制度,且各方面都制定得非常全面、细致。

3。针对性

《义务教育法》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它针对当前或近年来义务教育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做了详细的规定。

4。操作性

《义务教育法》有很强的操作性,它规定了各级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学校的责任、社会的责任以及违反法律责任的相应处罚等,操作性大大加强。

(三)《义务教育法》颁行的意义

1。为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提供了法律保障。

2。是提高全民族素质的战略性措施。

3。标志着我国教育开始走向依法治教的轨道。

(四)《义务教育法》的基本结构和主体内容

1。基本结构

《义务教育法》共有三部分(总则、分则、附则),八章,63条。其中,总则是对义务教育活动的总体规定,分则是对义务教育活动各个方面的分别规定,附则是对未尽表达事项的补充规定和说明。

2。主体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节选)

(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宗旨】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制度概说】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第三条【实施目标】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第四条【适用对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第五条【政府、家长、学校、社会的义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

经典例题

单项选择题:义务教育实行_____领导,_____统筹规划实施,_____为主管理的体制。( )

A。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

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

C。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市级人民政府

D。国务院;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

【答案】A

【解析】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七条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保障措施】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国家组织和鼓励经济发达地区支援经济欠发达地区实施义务教育。

第七条【管理体制】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

第九条【问责制度】任何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的行为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检举或者控告。发生违反本法的重大事件,妨碍义务教育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负有领导责任的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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