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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教育研究的基本方法(第3页)

轮组实验法与单组实验法、等组实验法相比,其优点主要表现为一是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无关因素的影响;二是在轮组实验法中的各组不必要求均等。因为各个实验因素在不同的组里都进行了实验,如果产生差异,其对实验结果的影响也能均衡抵消,在找不到等组的情况下,可采用轮组实验法代替等组实验设计。但是,轮组实验法实验周期较长,工作量大。

三种方法实施的基本程序一般为:根据实验设计的方案进行初测(前测)——选择和设定组别(分组)——施加实验因素(进行实验)——复测(后测)——对比分析结果。

四、历史法

历史法是指通过收集某种教育现象发生、发展和演变的历史事实,并加以系统客观的分析研究,从而认识教育发展规律的一种研究方法。用历史法进行的教育研究,是通过对历史的研究揭示教育发展规律和特点的。其涉及的主要对象是教育活动的历史,即教育实际和教育理论发生、发展、演变过程的历史规律。

历史法的基本特征有三:一是历史性。研究对象是过去发生的教育事件;研究目的是通过对教育事件的历史发展过程和具体内容的考察,借以探求教育规律,并对未来的教育发展趋势做科学预言。二是具体性。历史研究是在丰富而具体的文献资料基础上,揭示研究对象发展过程中的一切历史形式、全面丰富的内容以及各种相关因素。三是以逻辑分析方法为主。

历史法的基本实施步骤为:①确定研究课题,包括研究课题的性质、所要达到的目标以及有关的资料条件;②史料的收集与鉴别,要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挑选,选取具有较大价值的资料;③对史料的分析,可以多种分析方法结合使用。

历史法离不开历史文献的检索和分析,文献的检索技术和分析方法是历史法的关键性问题。实际上,每一种研究方法都离不开文献检索和分析,可以说,文献检索与分析是科学研究工作中一个重要的步骤,它贯穿并服务于研究工作的全过程。文献检索,要求检索者根据研究课题,凝练出几个核心的关键词,利用一定的检索工具把所需要的文献及其线索查出来。通过对历史文献的检索和分析,对历史文献的内容做出客观而系统的判断,有利于全面正确地掌握所要研究问题的情况、现状,帮助研究人员选定研究课题和确定研究方向;有利于拓展研究思路,发展创造性思维,提高课题研究的创新性。

五、个案法

个案法是指研究者在自然状态下,对特殊或典型的案例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和分析,来认识该案例的现状或发展变化的研究方法。个案研究是针对个别对象所进行的研究,这个别的对象可以是人、是事,或者是物,即研究者可以在对象总体中选择特定的一个或少数几个对象进行个案研究,也可以把一组或许多被试当作一个组群进行研究,以揭示研究对象形成、发展和规律,以及影响个案发展变化的各种因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个案法可以对特定对象的典型特征进行深入、全面、持续的研究,研究方法多样性、综合性,研究过程的客观性、真实性,所得的材料比较科学准确,具有较高的文献价值。但由于个案研究的对象样本数量少,其代表性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难以从个案研究中得出具有普遍性的规律和结论,同时,个案研究一般只能揭示对象的典型特征,常常是采用定性的分析方法,其结论主观性较强,往往受研究者自身的知识结构、能力等因素的影响。

个案法有类型之分。根据研究对象的数量,个案法可以划分为独立个案研究法和成组个案研究法。独立个案研究法,是指研究者对一组或者许多对象进行研究的方法。成组个案研究法,是指研究者把一组或者许多对象当作一个组群进行研究的方法。

个案法的基本实施步骤为:①确定个案研究对象;②对个案进行深入的调查;③整理和分析数据资料;④制定改进、调整、指导个案对象发展的方案;⑤通过追踪研究验证措施的有效性;⑥撰写个案研究报告。

六、比较法

比较法是指对某类教育现象在不同时期、不同地点、不同情况下的不同表现进行比较分析,以揭示教育的普遍规律及其特殊表现,从而得出符合客观实际的结论。比较研究法是根据一定的标准,对两个或两个以上有联系的事物进行考察,寻找其异同,探求教育之普遍规律与特殊规律的方法。如可针对不同国家、地区、学校、教师、学生之间有关现象的相似性和差异性进行的调查。通过比较研究,从而认识事物的本质和教育的普遍规律,制定相应的教育政策以及实施相应的措施。

在运用比较法时要注意:保证可比性;资料要准确、可靠;坚持全面本质的比较。比较法使用的面比较广,通过比较研究易把握教育现象的本质和规律。比较法对比较者的要求较高,不同国家和地区由于条件的限制,难以进行全面的比较。

比较法有类型之分。根据比较对象时间方面的特点,比较法可以分为纵向比较法和横向比较法;根据比较对象逻辑归属的异同,比较法可以分为同类比较法和异类比较法;根据比较活动对事物质或量的侧重,比较法可以分为定性比较法和定量比较法;根据比较内容的范围大小,比较法可以分为问题比较法和区域比较法。

比较法的实施有一定的步骤:①确定比较的问题;②确定比较的标准;③收集资料并加以分类、解释;④比较分析;⑤得出结论。

七、行动研究法

行动研究法出现于20世纪30年代末40年代初,由美国社会心理学家勒温首先提出。行动研究法最初被运用于研究社会生活领域,到50年代,经当时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师范学院院长考瑞等人的提倡,引入教育研究领域而逐渐成为一种教育研究方法,近年来在教育研究领域得到了广泛的运用。

行动研究法有多种表述,但这些表述都存在共性,即行动研究“是一种适应小范围内教育改革的探索性的研究方法,其目的不在于建立理论、归纳规律,而是针对教育活动和教育实践中的问题,在行动研究中不断地探索、改进和解决教育实际问题。”

行动研究主要是适用于教育实际问题的研究以及中小规模,而不是宏观的实际研究。针对教育的实际情境进行,从实际中来又回到实际中去。具体表现为:课堂教学研究将改革措施实施于教学过程,对课程进行中小规模的改革研究、教师职业技能训练,提供新的技术和方法,学校管理评价,对已确诊的问题所施行的改革措施,如困难学生的教育措施、不良心理行为的矫正、环境因素的变革等,通过在实践中实施、验证、修正而得到研究结果。

(一)行动研究法的特征

1。以解决问题、改进实践为目的,为行动而研究

理论研究与行动研究的分界在于目的不同,前者目的在于发展正规的理论,后者的目的更着重于先进理论指导下的变革实践、改进实践,也在于改进习俗水平上的理论认识。

2。行动者即研究者,行动者进行的研究

进行研究的人员是学校广大教育工作者,他们针对教育工作中的问题进行研究,研究的结果又运用于改进自己的教育工作。教师作为研究者正是行动研究的一大特征。

3。研究与行动相结合

在行动中研究,在研究中行动。行动研究是抓住教育实践行动中值得关注的问题进行的研究,行动研究关注学生行动的改进和教师教育教学改革的行动。通过分析问题的原因,找出问题的症结之所在,提出解决问题的策略、方法,最后实施行动解决问题。行动的过程是研究进行的过程,同时也是行动解决问题的过程,因此,行动研究应该把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结合起来。

4。教育理论研究者与教师共同合作,扬长避短

行动研究将从事两种不同性质活动的主体教师和研究者结合起来,要求教师运用理论,系统地反思自己的实践;要求研究者深入实际,从实际中发现问题,并直接参与从计划到评价实际工作的过程。这样行动研究就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为研究者和教师之间找到了结合点,使之共同合作、扬长避短。

5。行动研究具有一个不断展开的螺旋过程

行动研究从问题开始,进入行动与研究之中,继而反思,又找出问题。第一个循环结束之后,又进入第二个循环,从而使行动研究的整个过程构成了一个不断上升的螺旋过程。

(二)行动研究的基本模式

行动研究的基本模式:计划—行动—考察—反思。

计划是行动研究的第一个环节。计划应以所发现的大量事实和调查研究为前提,它始于解决问题的需要和设想,设想是行动研究者(行动者和研究者)对问题的认识以及他们掌握的有助于解决问题的知识、理论、方法、技术和各种条件的综合。设想还包含了行动研究的计划,计划包括总体计划和每一个具体行动步骤的设计方案。

行动是第二个环节,即实施行动计划,指行动者在获得了关于背景和行动本身的信息、经过思考并有一定程度的理解后,有目的、按计划地采取的行动步骤。行动计划的执行和实施具有灵活性,行动要根据需要不断调整,随着对问题认识的逐渐明确以及行动过程中各种信息的及时反馈,研究者可以不断吸取参与者的评价和建议,对先前制订的计划在实施过程中进行修改和调整。

考察是第三个环节。由于教育教学受到实际环境中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而且许多因素又不可能事先确定和预测更不可能全部控制,因此需要在行动中考察。考察内容有:一是行动背景因素以及影响行动的因素;二是行动过程,包括什么人以什么方式参与了计划实施,使用了什么材料,安排了什么活动,有无意外的变化,如何排除干扰;三是行动的结果,包括预期的与非预期的,积极的和消极的。考察过程中要注意搜集三方面的资料,背景资料是分析计划设想有效性的基础材料,过程资料是判断行动效果是不是由方案带来和怎样带来的考察依据,结果资料是分析方案带来的什么样的效果的直接依据。为了使考察系统全面和客观,研究人员要灵活运用各种观察技术以及数据、资料的采集和分析技术,充分利用录像、录音等现代化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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