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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科举文化圈的形成与演变1(第1页)

东亚科举文化圈的形成与演变[1]

科举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个重要方面。作为中国古代人文活动的首要内容,科举的影响既深且远,它不仅在当时中国社会政治、文化生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而且还逐渐影响到东方周边国家。以往许多人只知道科举是中国的“特产”,了解一下日本、韩国(朝鲜)、越南等国模仿实行科举的情况,便知道这种“特产”曾出口过。以往笔者曾论述过中国对日、韩、越三国科举的影响[2],本文将进一步探讨此问题。古代日本、朝鲜、越南、琉球等国与中国一起形成了一个东亚科举文化圈[3],其深远的影响,至今从这些国家大学入学选拔时注重考试这一点还可以明显看到。

一、宾贡进士怀柔远人

唐代中国是一个国力鼎盛、蓬勃开放的国度,具有一种“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恢宏气象。作为先进文化之邦,唐都长安成为四夷向慕、万方辐辏的国际性大都会,许多周边国家都派遣留学生来华学习。这些异国学子修习中国的经籍诗赋之后,可与中国的生徒、乡贡一样参加科举考试。为了优待异邦士人,从唐穆宗长庆元年(821年)以后,在每年的进士科考试中,往往照顾录取一至数名外邦举子,称为“宾贡进士”。

新罗人崔致远曾说唐廷对待异邦士子,“春官历试,但务怀柔。此实修文德以来之,又乃不念旧恶之旨”[4]。可见唐代在科举中采取怀柔政策,对异域举子有所优惠。由于外国举子才学程度与华人有所差别,为了优待那些异邦举子,特设保障名额,或放宽条件,或单独别试,录取宾贡进士。《册府元龟》卷六四一《贡举部·条制》载,五代后唐天成五年(930年),中书门下奏文说:中书省按规定复核该年进士所试诗赋,重试发现及第进士中有卢价等七人的诗赋各有不合韵格之处,将其落下,并云:

高策赋内于口字韵内使依字,疑其海外音讹,文意稍可,望特恕此。其郑朴赋内言肱股,诗中十千字犯韵,又言玉珠。其宾贡郑朴许令将来就试,亦放取解。仍自此宾贡,每年只放一人,仍须事艺精奇。

高策赋文不合韵律估计是因为“海外音讹”,说明他是海外举子,大概就是宾贡。对待宾贡进士要求一般较低,鉴于其“文意稍可”,特别予以宽待,即放其及第。郑朴诗赋试卷中问题较多,故未放及第。从奏文中可看出,此前每榜可能不止录取一名宾贡进士,此后明确规定每榜进士只取一名宾贡。既然有一名保障名额,通常总会出现放宽标准录取宾贡进士的情况。

宾贡进士的放榜方式,通常是与中国进士同榜录取,附在唐朝或宋朝进士之后同榜公布。新罗宾贡进士崔致远说自己“十年观国,本望止于榜尾科第”[5],高丽名儒崔瀣《拙藁千百》卷二《送奉使李中父还朝序》云:“所谓宾贡科者,每自别试,附名榜尾。”唐穆宗长庆元年宾贡登科的金云卿是以新罗人在唐首名宾贡进士及第者,此后唐五代多数年份都有宾贡进士及第者。以宾贡身份应进士科考试者,主要是新罗及其以后的高丽,其次是渤海国,以及少数长期居留于中土的大食、波斯人,至明代尚有安南、占城、琉球人应试。朝鲜史籍《松南杂识·科举类》将那些高丽登中国唐代和元代科第者统称为“东人唐第”。

关于唐代中国录取域外举子是否设有专门的“宾贡科”问题,学术界存在着争论。严耕望、高明士先生等认为唐代特别设有宾贡科[6],而张宝三先生主张中国古书中,从未见“宾贡科”之称,因此唐代并无“宾贡科”,只有宾贡进士。[7]大陆也有学者主张宾贡最初仅泛指上古宾荐之礼或外邦朝贡方式,唐穆宗长庆年间以后乃特指入唐游学应试的异域贡士,其进士及第者便称作“宾贡进士”,以此区别于唐本国进士。唐代并未特设宾贡一科,宾贡进士仅是唐代进士的一种类别称谓,并非科目名称。[8]有的论者则认为,虽然存在对周边诸族士子参加进士科举考试予以优惠待遇的宾贡科,然而,“每自别试”并非唐制,而是宋代才出现的新制度。[9]

其实,是否称之为宾贡科只是观察角度不同而产生的问题。站在中国的立场观察,从中国的史籍来看,历史上确实只有优待异国举子的宾贡进士而从无“宾贡科”[10],此宾贡进士与乡贡进士一样,只是按考中进士者原来身份不同而用的称呼,与此类似的还有“太学进士”“太常进士”“成均进士”“司成馆进士”[11]等称法。不能说因有“乡贡进士”“太学进士”,就可以称之为“乡贡科”“太学科”“太常科”或“成均科”等。如果因有“宾贡进士”就说有“宾贡科”,那么有“色目进士”是否也可以称有“色目科”呢?虽然到宋代肯定有别试,但单独考试录取者还是称之为进士,只是根据其考生来源加上“宾贡”二字而已,并不是另设“宾贡科”。这就像唐宋有“别头试”“锁厅试”,但也只是因报考进士科的考生来源不同而设立的特别考试,所录取者也还是叫进士,而不是有什么“别头科”“锁厅科”一样。

唐代科举考生来源有生徒和乡贡两种,初唐时中进士科者多为学馆出身的乡贡。《唐摭言》卷一《乡贡》载,从咸亨五年至景龙元年之间,在记有乡贡人数的六科进士科榜中,每科只有一名乡贡进士,其余皆为生徒应举者。因为每科只取一名乡贡进士,所以特别甄别于榜中。当后来录取乡贡进士人数增多之后,就不再专门甄别于榜中。唐代的宾贡进士与此有点类似,即每科只取一名左右的宾贡进士,需特别甄别于榜中。虽然两者性质有所不同,但宾贡举子与一般举子一同考试,宾贡进士与一般进士同列一榜的情况,与初唐乡贡在进士榜中的情况有某些相似之处。宾贡之制又与俊士之制有点类似,唐代俊士科是选拔庶民子弟入四门学的考试科目,是一种入学选拔性考试,与秀才、明经、进士科不同,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说不应称为“科”,而应称为俊士制度。[12]严格地说,中国也只有录取“宾贡进士”之制而无“宾贡科”。

但是,从韩国的史籍和整个东亚世界的视野来看,尤其是从韩国历史的角度来看,又确实有“宾贡科”之称,存在类似于单独设科的“宾贡科”的说法。此“宾贡科”一词古已有之,并非现代学者为了标新立异而生造出来的,或从研究中抽象概括出来的。以高丽、古代朝鲜人的眼光来看,将在中国考上宾贡进士的人称为“宾贡登科”或“登宾贡科”是不足为奇的事。不过,实际上,“宾贡登第”“宾贡登科”与“登宾贡科”的含义有所不同,“宾贡科”并非严格意义上的科目。

《增补文献备考》卷一八四《选举考·科制》条末史臣“补”订曰:“丽制贡制有三等:王城曰土贡,郡邑曰乡贡,他国人曰宾贡。”同理,这里的“宾贡”也只是与土贡、乡贡对应的进士来源身份不同而作的区别,不宜解释为科目。高丽和李朝所称的宾贡科更多的时候是称之为“制科”或“中制科”。《高丽史》卷七十二《选举志》二《科目》二,谈到景宗“十一年,罕、琳登宾贡科,授秘书郎”是放在专门叙述“制科”的部分,那些“宋诏举子宾贡”“元颁科举诏”“大明颁科举诏”的记载也是属于“制科”的内容,崔瀣等数十人在中国登第都是称之为“中制科”。《增补文献备考》卷一八五所虽有载录“宾贡科”的各种史料,但真到将宾贡进士一一列名时,却统一用“制科总目”的名称,将“新罗金云卿”一下在中朝宾贡登科者都列为中制科类。就像我们不能因元代以后高丽人有“制科”的记载就说中国元明两代或从唐到明代设有专门的“制科”一样,也不能因高丽史籍中有“宾贡科”的说法就认为中国唐宋两代设有专门的“宾贡科”。

不过,无论是否存在“宾贡科”这一科目,唐宋两代放宽条件以附名榜尾的方式录取域外举子为宾贡进士,体现了中朝统治者怀柔远人的政策,对吸引外邦士人到中国来求学和应举、对扩大中华文化的影响都起过重要的作用。

“作贡诸蕃别,登科几国同。”[13]确实,整体而言,传统的东亚地区,可说是一个特定的历史世界。在这个历史世界里,东亚士人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中国科举录取宾贡进士,已成为东亚士子共通的出身管道,由于具有共同的学养(儒家经学),且共同应试,可以达到文化的认同。[14]设立宾贡进士制度,为东亚国家了解科举制提供了很好的示范。随着中华文化向外邦的渗透,东亚周边国家也或迟或早仿效中国建立了各自的科举制度。

二、日本科举的兴衰

黑格尔在《历史哲学》中有言:山脉一般阻隔人们的交往,而水势则会将人们连通起来。这便是“山势使人隔,水势使人合”的规律。中国的西域多为山脉和高原,而东面则是平原和海洋,水往低处流,因此中国人向来是从西天取经,再向东方传播。就科举制而言,也是对西域较难渗透,对东土则广泛流布。科举制对古代东亚国家的影响是从日本、高丽、越南、琉球等国渐次展开的。

日本是东亚国家中最早仿行科举,同时又是实行科举时间最短的一个国家。公元7世纪与公元8世纪之际,日本引进唐朝的律令制度,仿行与中国大体相同的贡举制度。日本古代法典《养老律·职制律》说:“贡者,依令,诸国贡人;举者,若别敕令举及大学送官者,为举人。”日本掌管贡举事务的机构是式部省。按《养老令》所载,日本的贡举(即科举)科目主要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四科和医、针二科。各科的考试内容如下:秀才,取博学高才者,试方略策二条,文理俱高者为上上,文高理平、理高文平者为上中,文理俱平为上下,文理粗通为中上,文劣理滞为不第。明经,取通二经以上者,试《周礼》《左传》《礼记》《毛诗》各四条,余经各三条,《孝经》《论语》共三条,皆举经文及注为问。其答者皆须辨明义理,然后为通。试通二经者,答案通十为上,通八以上为中,通七为上下,通六中上,通五以下,或仅通一经者,《论语》《孝经》令不通者,皆不第。若有通三经或通五经者,每经问大义七条,通五以上为第,以下为不第。进士,取明闲时务,并读《文选》《尔雅》者,试时务策三条,帖《文选》七帖、《尔雅》三帖。评审标准,其策文词顺序、义理惬当,并帖过者为通。事义有滞、词句不伦及帖不过者为下。等第区分,帖策全通为甲第,策通二、帖过六以上为乙第,此外为不第。明法,取通达律令者,试律令十条,其中律七条、令三条。识达义理、问无疑滞为通,“粗知纲例、未究指归”者为不通。十条全通者为甲第,通八以上为乙第,通七以下为不第。以上由式部省掌管的四个科目,要求应举者“皆须方正清修、各行相副”。其科目名称、评审标准、等第区分和及第授予的官阶与《唐六典》所规定的唐代科举制度基本相同,日制与唐制相异之处有:日制除进士科以外均无帖试,而唐制除秀才科以外均加考帖试;日制于明经科特别规定《孝经》《论语》全不通为不第,唐制无此规定,而日本似较唐更重视《孝经》《论语》;一般而言,唐制考试内容较日制难,录取标准也比日制较高,尤其是明经、进士两科;及第后授予阶位的制度,只有秀才科相同,而日制明经科上上第授正八位下、上中第授从八位上,进士科甲第授从八位下、乙第授大初位上,明法科甲第授大初位上、乙第授大初位下,一般比唐制高出一个阶次,这说明日本比唐朝更重视科举出身者。[15]

唐朝科举还有明书与明算两科,日本书、算两科未列为贡举科目。《养老令·学令》虽规定书学生可以听任贡举,算学生考试得第叙位办法准明法科之例,但两科之学生只要通过大学寮的寮试,即可任官,属于寮内考试范围而不属于式部所管辖,不完全是科举考试性质。不过,日本贡举科目中,却有医科、针科,《养老令·医疾令》规定:“医、针生业成送官者,式部复试,各二十条。”而按《唐六典》卷十四《医疾令》条所载,唐朝只将医学列为太医署内部的教育事业,医、针生“若业术过于见任官者,即听补替”。另外,唐代科举允许举子“投状于本郡”,即可以通过自荐参加贡举,而日本的贡举实际上只限于官僚子弟占多数的大学寮学生报考,因而日本的科举平民化色彩较少。日本在天平二年(730年),于大学寮中增置了文章生20人、文章得业生2人,成立文章科。到820年,考试文章生最优秀的5名称为“俊士”,再从中挑选2名翘楚者,称为“秀才生”。827年,文章博士都腹赤在反对使文章科贵族化的牒状中奏称:“依令有秀才、进士二科,课试之法,难易不同,所以元(即原)置文章得业生二人,随才学之浅深,拟二科之贡举。”[16]日本的秀才科也比进士科难度更大,但唐代秀才科因难度过大,在永徽二年(651年)以后例已废绝,而日本的秀才科,对方略策登第而入仕。但是,由于贵族干政,加上学官世袭,10世纪以后,日本的大学寮基本上都被贵族所把持,大学寮博士推荐学生参加贡举,不是依据被推荐者的才学高下,而是以资历名望,致使科举考试逐渐流为形式[17],尤其是秀才科更为世业儒术的贵族子弟所垄断,实际上成为一种科名官僚世袭制。到11世纪以后,虽然日本在形式上还继续实施式部省试办法,但不仅考试名目上已有所改变,而且考生皆由权贵人物推荐,通常考试只举行于行幸、飨宴等际会,其内容一般为赋诗,应试者称为入分学生,基本上是无条件及第。科举制度至此已完全异化,以致现今许多人误以为日本从未实行过科举制度。

三、韩国科举的盛衰

韩国科举是中国以外最为兴盛和完备的科举制度。早在公元9世纪初,朝鲜半岛还处于三国朝代时,新罗入唐留学生便十分向往中国的科第名物。赵在三所著的朝鲜史籍《松南杂识·科举类》在“东人唐第”条中说:“唐长庆初,有金云卿者,始以新罗宾贡。又金夷鱼、金可纪、崔致远、朴仁范、金渥皆登唐第。”从长庆元年(821年)金云卿中宾贡进士开始,新罗人登中国朝廷科第者络绎不绝,至唐末前后有58人,登五代梁、唐科第者又有31人。这些宾贡及第者中不乏才学之士,其中以《桂苑笔耕集》的作者崔致远尤为知名。不少人及第东归后,对传播中国的科举文化起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在新罗本土的“读书三品出身法”已粗具科举制的形式。公元936年,朝鲜半岛统一,高丽国建立。高丽光宗九年(958年),光宗采纳后周入使高丽并留任为官的中国人双冀的建议,模仿唐代科举,建立了自己的制度。朝鲜史籍《增补文献备考》卷一八四《选举考·科制》载:

高丽光宗九年,命翰林学士双冀知贡举,试以诗、赋、颂及时务策,取进士,兼取医卜等业。御威凤楼放榜,赐甲科崔暹等二人、明经三人、卜业二人及第。自是取人之法,专在科举。逐年取士无定数。其法大抵皆袭唐制。冀屡典贡举,奖劝后学,文风始兴。

从此以后,高丽朝科举制度逐渐发展,走向兴盛。高丽科举,总体上模仿中国,也设有制述业(进士科)、明经、明法、明书、明算业(科),并以制述业为重。制述业与明经业的考试内容是诗赋经文之类,而且所用教材也是中国的儒家经典。考试的形式与中国类似,并于显宗二年(1011年)礼部侍郎周起奏定糊名试式,于文宗十六年(1062年)全面实行封弥之法。中国科举制度的演进变动,往往在不久之后便会影响到高丽朝的科举。高丽朝也有金行成等9人在中国宋朝宾贡及第,张良寿在金朝宾贡及第,金禄等20人入元朝宾贡及第,金涛在洪武四年(1371年)入明朝获三甲第六名进士。因此,高丽朝的科举在一定程度上是从属中国科举的。

洪武四年(1371年),明太祖朱元璋遣使到高丽颁科举诏,此后高丽的科举乡试、会试程式依照明朝制度。《高丽史》载:“大明颁科举诏,令就本国乡试,贡赴京师至会试,不拘员数选取。”[18]

李朝太祖元年(1392年),李朝取代高丽朝,统治朝鲜半岛后,当年即定科举法,次年便正式开科举。李朝将三年一试的“大比之科”称为“式年试”,通常录取人数是33名,后期式年试录取人数常达40~50名。式年试除了在世祖二年(1456年)和处于战乱的宣祖二十七年(1594年)、宣祖三十年(1597年)以及仁祖十四年(1636年)停办之外,在其他年份无一例外全都实行过。直到高宗三十一年(1894年)朝鲜王朝废除科举制为止,总共实行了165次式年试。除了式年试,朝鲜时代还实行过奉王命而实行的特别考试。特别考试虽然在朝鲜初期实行次数较少,但是之后实行次数逐渐增加,到了15世纪后期其实行次数已经超过了式年试。整个朝鲜时代总共实行了583次特别考试,达到了式年试的3。5倍。最初,由于特别考试是由皇帝亲自主持,所以也被称为亲试。但是没过多久,为了与式年试相区别,而把特别考试称为“别试”,并且在考试形式上赋予了许多变化,因此产生了多种多样的考试。结果在成宗十六年(1485年)出版的《经国大典》里,科举考试只有一种式年试。但是到了英祖二十二年(1746年)编辑出版的《续大典》里,科举考试除了式年试之外,还有别试、增广试、谒圣试、廷试、春塘台试、外方别科等多种形式。[19]这些式年试以外的科目少则录取3名,多则录取40余名,通常录取人数为10余名。

李朝的科举甚至比明清时期的中国还更为频仍,几乎每年都开科,在社会上占有举足轻重的中心地位。宣祖十七年(1584年),李珥指出:

今世以科举取士,虽有通天之学,绝人之行,非科举无由而进于行道之位。故父教其子,兄教其弟,科举之外,更无他术。[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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