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学生对教师是否公正十分敏感、在意。叶存春、冯江平(2003)对云南省汉族和10个少数民族1079名中小学生进行调查,发现中小学生最厌恶的教师十种行为特征中排在第一位的就是教师的“偏心、不公平”。一旦受到教师不公正的待遇,受到不正常人际关系的伤害,学生就可能憎恨老师。最初可能是憎恨一个或几个教师,然后就可能发展到憎恨一般教师,讨厌学校;还可能对社会公正失去信心。相反,教师的公正将会使学生从公正、友好的人际关系中受到感染和教育,并在教师的影响下逐步养成公正的品格,对社会、对他人采取公正、友好的态度,进而形成亲近社会、友好他人的健康人格。
(三)教师的教育公正在教育活动中的具体体现
教师与学生在特定的教育情境中展开特殊的交往活动,在交往过程中,教师对待学生的方式会表现出复杂的公正问题。其教育公正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坚持真理,伸张正义
首先,作为社会文明的传播者,教师要对所教授的科学文化知识进行审视和甄别,批判地继承,去伪存真,使学生学到真知实学。当前信息畅通、知识爆炸、思想多元,这里既有精华,也有糟粕,对于青少年学生来说是一种难以应对的干扰,这就需要教师指导学生在比较中鉴别真善美与假恶丑,帮助学生在知识的海洋中朝着健康的方向前进。
其次,教师不但要传播真理,还要坚持真理、捍卫真理,为学生树立坚持真理、尊重科学的榜样。教师在教育实践活动中也难免会出现错误,一旦发现,或经由他人(包括学生)指出,就应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向学生坦诚,而不能强词夺理、知错不改。否则不仅误人子弟,还会损害教师的威信和形象。
最后,面对现实,要伸张正义,主持公道,以自己的道德行为影响学生。学校作为社会的一个部分,深受社会影响,各种社会问题必然反映到学校中来。教师作为受社会委托对学生身心发展施加影响的“社会代表”,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时,要明是非、辨善恶,给予正确的公正的评价。这样学生才能受到正确的启发和教育,正确地看待社会和对待人生。如果教师对社会问题讳莫如深,或者恣意抨击、扬恶抑善,采取不公正的态度,那将会延误或误导学生,带来不良的后果。
2。一视同仁,爱无差等
教师在对待学生时不能以个人情感、好恶为依据,而应一视同仁,用公正的态度去关怀、爱护学生的成长。在对待学生群体和学生个体时“一视同仁,爱无差等”的具体表现是不相同的。
教师在对待学生群体时应遵循面向全体、照顾多数的原则,不能仅仅把注意力和工作重心放在少数班级和少数学生身上。学校的教育应面向全体学生,追求整体发展和教学质量的大面积提升,如果教师只把关注和爱投注在个别班级或学生身上,显然是与教育公正原则相违背的。
教师在对待学生个体时则需公平对待每一位学生,对学生的关心和喜爱不以学生的成绩好坏、智力高低、家庭身份不同而有所偏袒,不分轻厚薄重。然而在学校的教育活动中我们会看到教师偏爱学生成绩出色的学生,歧视或忽视学习成绩较差的学生;一些教师为一己之利,对有家庭“背景”的学生态度热情、关怀备至,或迁就、放任,对家庭条件不好的学生则漠不关心、视若无睹。这样的偏爱行为对整个教育的发展是不利的,也违背了教育公正要求。
3。实事求是,赏罚分明
教师在处理教育活动的各种关系和矛盾中坚持公道无私、赏罚分明是教育公正的表现。首先,教师在处理与学生利益息息相关的事务时,如推优评奖、批改试卷、劳动任务分配等活动,要发扬公正,抑制偏私,办事要公道,不能徇私情,图回报,亵渎公正。否则既损害学生利益,又玷污教师形象。其次,教师在教育活动中常常会运用奖励与惩罚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树立正气、抑制歪风。然而要使奖励和惩罚得当、有效,关键还在于公正。只有褒贬得当、赏罚分明才能妥善地处理好教育活动中的关系和矛盾。例如,教师对学生进行表扬和奖励、批评或惩罚都应遵循一定的标准;所运用的奖励或惩罚的方式方法必须是与学生取得的成绩或所犯过错的性质、程度相符合等。
4。因材施教,长善救失
让每个人都成为成功者的追求,让现代教育不能局限于为学生提供大致相同的学习条件,而是要根据学生各自的特点施加教育影响,为其提供最大的发展机会。教师从每个学生已有的知识基础、性格、天赋、能力等不同的实际情况出发,发现并挖掘学生身上的积极因素和独特优势,有的放矢地进行教育教学,使每个学生都能扬长避短,获得最佳的发展。
五、职业荣誉
树立正确的职业荣誉感是社会对教师职业生活规定的基本道德行为标准。在物质发达的今天,教师能否守住清贫,甘于寂寞,为学生真心付出,无怨无悔;能否坚持崇高的教育理想和信念,保持心灵的一方净土,不被金钱和名利所腐蚀,就不可避免要涉及教师的职业荣誉问题。
教师职业荣誉是指对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社会价值所做出的肯定评价和教师本人对这种评价的自我意识。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指教师履行了社会义务,对社会做出一定贡献后,社会舆论所给予的赞许和褒奖。它是一定社会和阶级评价教师道德行为的社会价值尺度,是教师道德行为的价值标准和价值体现,其客观基础是社会舆论。另一方面是指教师对自己行为的社会价值所产生的自我意识,即由于履行了社会义务而产生的自我道德情感上的满足和自豪。[14]可见,教师的职业荣誉意识,是在社会评价和自我评价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种主观意识和内心体验,是对教师职业道德生活中存在的各种道德关系的反映。它能激励教师自觉地按照社会所倡导的价值尺度去从事职业行为,履行社会义务。
(二)教师职业荣誉的作用
1。推动作用
教师职业荣誉能推动教师更好地履行职业道德义务。教师职业荣誉是以职业道德义务为基础的,是教师履行社会义务后的结果,同时反过来又能推动教师自觉地履行职业义务。教师树立了正确的职业荣誉观,表明他对社会价值标准的认同,并以此作为衡量和督促自己道德行为的价值尺度和规范准则。在崇尚名利和追逐金钱的当今,还有一大批教师能无怨尤地在教师岗位上敬业奉献,就是因为他们始终坚信教师职业的社会价值和意义远高于个人名利。
2。激励作用
教师的工作需要得到社会和他人的支持、信任和理解,更需要得到社会和他人的尊重、赞赏。这种需要若得到满足,就能转化为激励教师道德行为的持久动力,激励教师奋发向上,发挥出更大的潜能。
3。评价作用
教师职业荣誉能帮助教师对自己行为后果做出光荣和羞耻的评价。当教师受到社会的谴责和贬斥时,内心感到自责和愧疚,感到耻辱。而知耻是进步的开始,有羞耻心的人必然会珍惜荣誉。没有职业荣誉感和羞耻心,在行动中就不会顾念自己职业道德和行为的社会影响,就不会有积极进取的心理意识和行为。职业荣誉感通过自我的道德评价来鼓励善行,遏制恶行。
(三)教师职业荣誉的表现
1。以育人为己任
教书育人是教师的神圣职责,也是社会的需要和时代的要求。国家和人民把民族的未来和希望托付给教师,教师就应将此视为最大的荣誉,并为此努力,把学生培养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才兼备的社会主义新人。
2。以达人为自赏
俗话说“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人才的培养需要较长的周期,这个过程中需要教师无私的奉献。教师要甘愿充当学生成长的阶梯,并由衷希望“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在教师辛勤地培育下,学生离开学校踏入社会,在各行各业中勤奋贡献,崭露头角,成为行业中坚力量,为社会发展做出贡献。这一切会让教师感到自豪,并收获“桃李满天下”的职业幸福感。
(四)正确对待教师荣誉
1。积极履行职业义务,赢得社会的尊重和个人的尊严
职业荣誉包括社会评价和个人自我评价两个方面,因此教师在职业道德生活中就需要正确处理社会赞誉和个人尊严的问题。要使这两者达成一致,需要教师个人追求的价值、价值标准要与社会的价值标准相一致。也就是说,教师要遵循社会公认的价值标准和行为准则,以此指导自己的职业,履行社会赋予的职业和义务。唯有如此,才能获得社会的赞誉。反之,则不能获得社会的赞誉,那么教师个人的尊严也就无法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