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我国涉外服务贸易发展现状与前景
一、我国涉外服务贸易发展现状[1]
(一)服务贸易起步晚,增长速度快于全球平均增长速度
除为商品贸易服务的运输、金融和保险等传统服务贸易外,我国的国际旅游、建筑工程、医疗保健、文化教育等领域的服务贸易始于20世纪80年代,距今仅20多年的历史,远落后于发达国家和地区。我国的服务贸易虽然起步较晚,起点较低,但增长速度却快于主要发达国家(地区)和全球的平均速度。
1982-2010年,我国服务贸易出口增长近82倍,年均增长18%,其中2000-2010年,我国服务贸易出口年均增速为20%,2010年,我国国际收支项下的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达到3624亿美元,比2009年增长26%。
我国的服务贸易虽然起步晚,起点低,但因增长速度快于全球平均增长速度,所以,我国服务贸易占全球服务贸易的比重不断上升。1982年,我国服务贸易出口额为43。4亿美元,仅占全球服务出口总额的0。7%;2010年,我国服务出口1702亿美元,占全球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比重上升到4。6%,同1982年相比,提高了3。9个百分点。据WTO报告,我国服务贸易出口排名由1982年的第28位上升到第4位。20多年来,全球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排在前10名的,除我国内地和香港地区外,主要是美国、英国、德国、法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2]
(二)服务贸易增速低于货物贸易,服务出口总额占货物出口总额比重偏低
1。服务贸易增速低于货物贸易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服务贸易虽然发展增速快于全球平均发展水平,但是,由于多年来我国国有资本、民间资本,特别是外资的投向和发展重心主要集中于加工业,第二产业产值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重一直高于第三产业(服务业)而居主要地位,加之工业中的三资企业,特别是外商独资企业的产品主要用于外销,增长速度较快。所以,除个别年份(1989-1994年)外,我国服务贸易增速一般低于商品贸易增长速度。
2。服务出口总额占货物出口总额比重偏低
由于服务贸易起步晚、起点低,加之其增长速度低于货物贸易增长速度,所以我国服务贸易出口占货物出口的比重偏低。我国服务贸易总额占全国贸易总额的比重1982年为9。4%,2005年为8。9%,服务贸易出口与货物贸易出口的比例为1∶9,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1∶4。2(其间,美国这一比例为1∶2。6),说明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水平远远落后于货物贸易的发展水平。
(三)服务贸易结构落后,国际竞争力较弱[3]
1。服务贸易结构落后
我国服务贸易出口主要集中在国际旅游、物流运输、工程承包、劳务出口等传统的劳动密集型和资源禀赋优势部门,而全球贸易中发展速度较快、经济效益较高的金融、保险、电信、咨询和专有权利使用等知识和技术密集型服务出口额所占比例较低。
2010年,我国旅游、运输和其他商业服务分别占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26。9%、20。1%和20。9%,而保险和专有权利使用仅占出口总额的1%和0。5%。在进口方面,保险服务和专有权利使用服务虽分别占服务贸易进口总额的8。2%和6。8%,虽有明显增加,但旅游、运输仍占较大比重(分别占服务贸易进口总额的28。6%和32。9%)。[4]
2。服务贸易竞争力较弱
服务贸易竞争力的比较除了与商品贸易相似的因素外,员工素质、品牌的知名度,开展中介工作的能力及文化地域特色等“软”因素,逐步成为决定竞争力水平的主要条件。
1990年,美国哈佛大学商学院波特教授提出的国家竞争优势理论将国家和产业的竞争优势归结为四个关键要素(生产要素、需求要素、相关产业、企业战略结构与同业竞争)和两个辅助要素(政府与机遇)的相互配合与融合。波特理论中的生产要素不是一般的要素禀赋,它强调要素的创造和提升,服务贸易的竞争力尤其体现在服务要素的创造和提升上。我国服务行业,特别是新兴知识型服务业的人力资源要素竞争力相对较弱。需求要素强调国内需求对国际竞争力形成的重要性。作为世界人口大国,中国有足够的市场容量,是提升服务贸易竞争力的有利条件,但目前人均收入相对较低,体现在服务需求要素的竞争力相对较弱。波特理论的相关产业是指国内的服务产业,即服务的提供部门,如金融、保险、物流、邮电通信、法律、会计等服务部门。一国服务业的发展程度,决定着服务贸易的竞争力。我国的服务业各部门发展不平衡,但综合竞争力仍较低。企业战略结构和竞争状况是决定产业竞争力的又一重要因素。激烈的竞争及在竞争中相互学习可以提升服务产品的质量和企业的经济效益。由于受计划经济的影响,我国的一些服务行业,如邮电、通信、铁路、民航等行业,长期处于国家保护的垄断地位而缺乏真正的竞争考验,因而竞争力较弱。此外,政府的作用,如政府制定的管理制度和相关政策也影响着本国某些服务行业的竞争优势和服务贸易的竞争力。良好的国际机遇,如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也对一国服务贸易竞争力的提升有一定的影响。我国已经加入世贸组织,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壁垒已大大降低,我们应支持国内有竞争优势的服务企业“苦练内功”,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并在竞争中不断提高自己的国际竞争力。
(四)进出口不平衡,服务贸易长期逆差
1。服务贸易逆差的主要表现
改革开放初期(1982-1991年),由于对外服务贸易市场的开放度较小,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基本处于平衡状态。此外,随着对外服务贸易市场的逐步开放,除个别年份(1994年)外,我国服务贸易一直处于逆差状态,近年来,我国对外服务贸易逆差呈逐步扩大趋势。2009年逆差达295亿美元。2010年的逆差虽较2004年有所减少,但仍高达220亿美元,是世界服务贸易出口前10个国家中3个出现逆差的国家之一。[5]
2。我国服务贸易出现逆差的成因
(1)除旅游和其他商业服务外,我国的物流运输服务、金融保险服务和专利技术服务贸易竞争力较弱。2010年,运输服务逆差额达290。5亿美元,大大超过中国服务贸易逆差总额。
(2)来自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服务进口增速过快,是我国服务贸易出现逆差的另一原因。据美国商务部经济调查局报告,进入21世纪后,美国对中国的服务贸易顺差不断增大,2004年以来每年顺差达20亿美元左右。据欧洲统计局报告,1994-2004年,欧盟对中国服务贸易出口增长了6倍,从中国进口增长了5倍,2004年欧盟对中国服务贸易顺差达15。2亿欧元。
(五)服务贸易区域发展不平衡,管理体制相对滞后[6]
1。区域发展不平衡
由于地理条件和服务业发展水平的不同,我国的服务贸易出口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广东、浙江和天津等中心城市和沿海发达地区。这些地区在运输、保险、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等领域较内陆地区具有明显的优势。
2。管理体制相对落后
我国大型国有服务类型企业长期沿用计划经济时代的管理模式,相关的宏观管理机构以及政策环境、法律体系、统计制度和部门协调机制还不够规范和健全。我国对服务业的定义、统计范畴以及划分标准与发达市场国家和国际惯例不完全一致,使得统计数据尚有一定差距。在缺少全面准确的数据的情况下,我国政府很难制定出有针对性的发展政策和对外谈判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