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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判别是非的标准 良知(第2页)

(二)“良知说”的文本:新《大学古本序》

从上节的讨论中,可以知道阳明“良知说”如何从其本身思想的脉络中,逐渐开展出来,而从《传习录》的记载来看,可以确知其谈论“良知”的概念,则是从正德十四年(1519)开始的。阳明在怎样的学术议题下,论及良知的概念,对我们理解此说之出现有很大的帮助。弟子陈九川问及什么是“诚意功夫”,阳明说:

九川曰:“如何是诚意功夫?”希颜令再思体看,九川终不悟,请问……先生曰:“耳目口鼻四肢,身也,非心安能视听言动?心欲视听言动,无耳目口鼻四肢亦不能,故无心则无身,无身则无心。但指其充塞处言之谓之身,指其主宰处言之谓之心,指心之发动处谓之意,指意之灵明处谓之知,指意之涉着处谓之物,只是一件。意未有悬空的,必着事物,故欲诚意,则随意所在某事而格之,去其人欲而归于天理,则良知之在此事者无蔽而得致矣!此便是诚意的工夫。”[89]

陈九川刚刚因为谏止武宗南巡亲征,而被廷杖,并褫职为民,故回家乡江西临川。因此除了跟阳明谈论京师之所见外,陈氏之所以会以《大学》中格物致知的课题为问,自然不是问朱子的说法,而是之前阳明所论述的“诚意”之说。而阳明此说是其从其贬谪以来逐渐开展出来一套要“明天下之学,成天下之务”的学说。当然,之前已然提到,阳明对此说已经有了新说法,故其在回答强调所谓“意之灵明处”的“知”,认为良知在此事(意),无蔽而得以致之。也就是说阳明《大学》“诚意”之说,不但基于过去的论说,如今更加强调说所谓“诚意”,就是当一个人的“良知”可以毫无遮蔽地发露之时,即是“诚意”之时。因此阳明所谓“诚意”,就是让“良知”呈露出来,故其工夫就在于“致良知”。所以,当陈九川于隔年再见阳明时,阳明明确地告诉他说不是一味地去心上找一个“天理”,而是依循“良知”这个标准规则,来知是知非,这样才是切实稳当的,而不会流于虚空不实。阳明云:

尔那一点“良知”,是尔自家的准则。尔意念着处,他是便知是,非便知非,更瞒他一些不得。尔只不要欺他,实实落落依着他做去,善便存,恶便去。他这里何等稳当快乐。此便是格物的真诀,致知的实功。若不靠着这些真机,如何去格物?我亦近年体贴出来如此分明,初犹疑只依他恐有不足,精细看无些小欠阙。[90]

阳明认为只要靠着自身的“良知”准则,在从事于任何事物(意之所在)之时,予以是是非非的判断,这样一来,善便会存,恶便会去,这才是《大学》诚意的要旨。由于阳明对《大学》的宗旨有更进一步深入地理解,再加上当时其门人并未能十分准确地掌握此思想,因此阳明对旧《大学古本序》,做出增补的动作。阳明在给陆澄(字原静,号清伯)的信中说:

凡人之为不善者,虽至于逆理乱常之极,其本心之良知,亦未有不自知者。但不能致其本然之良知,是以物有不格,意有不诚,而卒入于小人之归。故凡致知者,致其本然之良知而已……向在南都,尝谓清伯吃紧于此。清伯亦自以为既知之矣。近睹来书,往往似尚未悟,辄复赘此。清伯更精思之。《大学》古本一册寄去,时一览。近因同志之士,多于此处不甚理会,故《序》中特改数语。[91]

阳明在此明确说到“本心之良知,亦未有不自知者”,即之前与其弟家书中所说“本心之明,皎如白日,无有有过而不自知者”是一样的意思。从此可以确知阳明的“本心之良知”即是“本心之明”。另外,阳明又说到其在南京时,就已经跟陆澄提到过了,可见阳明在南京后期约莫是正德十一年(1516),就隐约有“良知”的概念。最后,由于当时弟子们并未掌握到必须“致其本然之良知”的前提,故阳明重新作序,序云:

《大学》之要,诚意而已矣。诚意之功,格物而已矣。诚意之极,止至善而已矣。止至善之则,致知而已矣……是故至善也者,心之本体也。动而后有不善,而本体之知,未尝不知也。意者,其动也。物者,其事也。至(致)其本体之知,而动无不善。然非即其事而格之,则亦无以致其知。故致知者,诚意之本也。格物者,致知之实也。物格则知致意诚,而有以复其本体,是之谓止至善。[92]

首先,阳明认为《大学》的宗旨是以“诚意”为枢要,而要能诚意则必须通过格物的工夫,最终目的在于达到“至善”的境界。其次,能达到至善境界的规则,则在于致每一个人本体之良知,靠着良知的准则,对于外在事物(意之所在)予以是非判断,因此能否致此良知,即是能否达到“诚意”之根本基础。最后,阳明强调说必须于从事于“格物”的工夫,唯有对于意之所在的物,时时格之,才能知致意诚,复其至善本体。此序与旧序最大的不同,就是将“良知”的概念,放在阳明的“诚意”的工夫论中,且说唯有“知致”,才能“意诚”。因此,致良知比诚意具有先一步工夫的意思。

阳明自己相当满意此新序的说法,所以他特地要门人蔡宗兗(字希渊,号我斋)带着《修道说》及《大学古本序》至白鹿洞书院,其学术的自信心于此可以想见。《白鹿洞书院新志》记云:

《大学》《中庸》古本石刻六,王守仁笔。正德辛巳(1521),遣门人蔡宗兗,收嵌书院宗儒祠东廊砖壁。[93]

由于蔡氏当时因唐龙(字虞佐,号渔石,1477—1546)的举荐任白鹿洞书院洞主,故可以将阳明之说刻在书院之中。再回想前所述陈九川问蔡氏何谓“诚意”工夫时,蔡氏并未回答此“良知”说,直至阳明提示才了解,这显示出阳明对于“良知说”成熟的看法,一直要到正德十六年才有完整的轮廓。所以《年谱》才会将此年定为“始揭致良知之教”。此说一出,不但阳明自己很满意,对于门人弟子来说,更能清楚地理解阳明思想的重心所在,如《传习录》记云:

(陈九川)虔州将归,有诗别先生云:“良知何事系多闻,妙合当时已种根。好恶从之为圣学,将迎无处是干元。”先生曰:“若未来讲此学,不知说好恶从之从个甚么?”敷英(王时柯)在座曰:“诚然。尝读先生《大学古本序》,不知所说何事。及来听讲许时,乃稍知大意。”[94]

此段话一方面说明阳明的致良知说内容,另一方面也显示出在新《序》未出时,阳明弟子对其旧《序》内容是不甚了解的,由此可以看出新序的功效。在此要强调的是,要理解新《序》的内涵,必须与《修道说》配合着看,因为这是其本体论的基础。[95]

事实上,回顾阳明从龙场以来的说法,就已经有类似“良知”概念的意见产生。例如他在回答薛侃问“认欲为理”的问题时说道:

(薛侃)曰:“尝闻先生教,学是学存天理。心之本体即是天理,体认天理只要自心地无私意。”(阳明)曰:“如此则只须克去私意便是,又愁甚理欲不明?”曰:“正恐这些私意认不真。”曰:“总是志未切。志切,目视耳听皆在此,安有认不真的道理?是非之心,人皆有之,不假外求。请求亦只是体当自心所见,不成去心外别有个见。”[96]

阳明认为只是笼统地说“是非之心”即可以认清这些私意,但未能说出何谓“是非之心”,又此“是非之心”如何能认清私意呢?之前也曾经提过,阳明认为圣人之学,不过就是在良知良能上体认扩充而已,也稍微触及到了这个“道德标准”的问题。更不用说徐爱所记阳明的说法:

知是心之本体,心自然会知。见父自然知孝,见兄自然知弟,见孺子入井自然知恻隐,此便是良知不假外求。若良知之发,更无私意障碍,即所谓“充其恻隐之心,而仁不可胜用矣”。然在常人不能无私意障碍,所以须用致知格物之功胜私复理。即心之良知更无障碍,得以充塞流行,便是致其知。知致则意诚。[97]

这个说法不但提到“良知不假外求”,并且指出“心自然会知”,但是对于圣人是否有私意,也没有提到“心自然会知”的原因。所以,往后阳明才会说:

吾“良知”二字,自龙场以后,便已不出此意。只是点此二字不出。于学者言,费却多少辞说。今幸见出此意……学问头脑,至此已是说得十分下落。但恐学者不肯直下承当耳。[98]

这个说法不但说明阳明很早就有“良知”说的概念,而从良知说形成的经过也可以反驳罗钦顺所说的“遗下大头脑”的讥讽。因为阳明真正要说的是“良知说”,只不过之前受限于程朱理学的论述框架之中,摆脱不出,才会无法直截了当地阐明。如今通过对周程二子的理论的重新理解,才摆脱出来,形成一套完整的《大学》“诚意”工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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