Ⅱ。重大的政治问题
从1789年底起,财政问题和宗教问题成了政治生活中最突出的两个重大问题。围绕着这两个问题,各党派之间进行了激烈的斗争。制宪议会对这两个问题的处理为大革命造成了不可估量的后果。
1。财政问题
自三级会议召开以来,财政境况日趋恶化。城市和农村的**给国库收入带来灾难性的后果。业已武装起来的农民拒不缴纳捐税,在四分五裂,权威扫地的情况下,迫使他们纳税谈何容易。国民制宪议会首先利用了这种形势,它把王朝的财政困难看作是向路易十六及其大臣们施加压力的绝好条件。而且,内克也不得不采取应急措施弥补国库空虚。国民制宪议会在“了解到国家的急需之后”,于8月9日决定发放公债3000万锂,利息为4。5%。8月27日,它又决定发放新债8000万锂,利息为5%。但是,这两次公债都没有认购完。国王把自己的餐具也送到铸币厂充银。9月20日,国务会议允许各铸币厂主管接纳个人送来的餐具。立宪派开始对教会的财富下手了:9月29日的法令规定“对得体礼拜”并非必需的银器进行处置。尤其是,1789年10月10日奥顿的主教塔莱朗建议将僧侣的财产完全置于国家的掌握之下:
“僧侣并不是同其他产业主一样的产业主。国家对一切团体拥有十分广泛的权利,对僧侣可以行使物权。它可以打碎这个等级中对社会无用的团体。这些团体的财产将必然为全国所合理分享。无论合法拥有的财产具有何等神圣的性质,法律却只能保持立法者所同意的东西。我们知道,在这些财产中只有神职享俸者的生计所必需的那部分才是属于他们的,其他部分则是属于寺院和穷苦人的财产。如果这种生计由国家负担,享俸者的财产就无所谓受到侵犯。因此,国家首先可以剥夺那些应取缔的宗教团体的财产,并对其成员的生活予以保障;其次,国家可以收缴空额的薪俸;第三,国家可以按一定比例削减现职人员的收入,并承担这些财产最初的债务……”
一场激烈的辩论随即展开,辩论的一方是莫里和卡扎莱斯,另一方是西埃耶斯和米拉波。前两人强调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正如人权宣言所肯定的那样。后两人则反驳说,这一宣言在第17条中指出:“当合法认定的公共需要显然必需时,且在公平而预先赔偿的条件下”,人们的财产可以受到剥夺,何况僧侣等级并不是财产的主人,而只是财产的管理人。这些财产的收入应该用于慈善机构和公共利益,例如医院、学校、宗教仪式。既然从现在起国家负担这些事业,那么这些财产归国家所属便是理所应当的。辩论结束后,1789年11月2日的法令以568票对346票的多数被通过。国民议会决定:所有教会财产都归国家支配;由国家负责提供适当的宗教费用,维持教士生活和救济穷人;一名本堂神甫每年至少应得到薪俸1200锂。
这项大规模财政计划的实施方式尚有待解决。12月19日通过了建立“特别金库”的法令,该金库主要以拍卖教会财产的所得为财源。这些财产将被用作发行货币——“指券”的抵押。指券乃名副其实的国库券,其利息为5%,偿还它并不以货币而是以不动产。随着教会财产的出售,指券将不断被收回,然后将其销毁,这样便逐步还清国家债务。除了国王打算保留下来供其享受的森林和行宫外,王室领地也将被拍卖。将被拍卖的还包括相当数量的教会领地,其总价值足以达到4亿锂。
这些措施的后果将是难以估量的。指券迅速地转变为纸币,它的贬值给大革命造成了巨大的经济、社会困难。另一方面,1790年3月开始的国有财产出售导致了财产的大量转移,这使其受益者——资产阶级和富裕农民无可挽回地站到了新秩序一边。
2。宗教问题
宗教问题从1789年底开始提出。这个问题也十分尖锐:对教会财产的没收必然要导致法国教会的重新组织,宗教问题和财政问题是紧密相联的。国民制宪议会代表在这方面的行动丝毫不是出于敌视天主教,他们始终申明对传统宗教怀有深切敬意。但是,作为国民的代表,他们自信有资格解决教会的组织与惩戒问题,正如以前王权所做的那样。在18世纪,任何人,即使是最大胆的理论家也未能设想一种制度会建立在政教分离的基础上。对教会组织的改革主要是各种制度全面改造的必然后果,尤其是教会财产被国家支配后的必然结果。
国民制宪议会首先解决的是寺院教派问题。这些教派在1790年2月13日被宣布废除:修土可出门还俗,也可到某些指定的宗教机构中组织起来。1790年4月20日,教会被剥夺了管理其财产的权利,接着便开始讨论宗教问题委员会的草案。埃克斯的大主教布瓦日兰一方面承认教会的“弊端由来已久”,另一方面又提醒国民制宪议会注意教会在惩戒和教务裁判权方面的基本原则。他指出草案侵犯了天主教会的组织法。国民制宪议会对这些意见置之不理,并于1790年7月12日通过了“教士法”。
Ⅲ。调解政策的顶点和破产
反革命利用出售国有财产和教士法所引起的困难煽动骚乱。贵族们对指券百般贬低,并千方百计地阻挠发售工作。流亡者开始施展阴谋,在南方准备发动大规模暴动。1790年4月13日,国民制宪议会拒绝承认天主教为国教,这为反革命提供了重要借口。1790年5月10日在蒙托邦,6月13日在尼姆都爆发了保王派天主教徒和爱国派新教徒之间的冲突。8月,在韦瓦雷南部(阿尔代什省)的雅莱营出现了一个庞大的武装团伙,直到1791年2月它才被强行解散。
1。1790年7月14日全国联盟节
联盟是爱国派的反击手段,也是全国投入革命事业的表现。乡村和城市的居民们首先结成地方联盟,表示友好并许诺互相支援。1789年11月29日,多菲内和韦瓦雷的国民自卫军在瓦朗斯结成联盟;1790年2月,布列塔尼-安茹联盟在蓬蒂维建立;5月30日在里昂,6月在斯特拉斯堡、里尔也都建立了联盟。
1790年7月14日的全国联盟节最终确认了法国的统一,使这股全国团结一致的浪潮发展到顶点。在马尔斯校场,塔莱朗当着30万观众在祖国祭坛上作了庄严的弥撒。拉法夷特以各省所有联盟成员的名义宣誓。这誓言“把法国人团结在一起,把法国人与他们的国王团结在一起,以便保卫自由、宪法和法律”。而后,国王也宣誓忠于国民和法律。兴奋的人民以热烈的欢呼庆贺举国协和的重现。拉法夷特在这一天俨然是一位凯旋的将军。
然而,联盟运动并不能掩盖深刻的社会现实。联盟表明了爱国者们团结的意识,反映出国民对新秩序的赞同。1790年10月28日,梅兰(杜埃人)在谈封阿尔萨斯异族王公事件[2]时提出了一套新的国际法准则,主张以国民的自愿组合取代王朝国家。尽管人民群众在1790年7月14日表现出了极大热情,然而拉法夷特在联盟节上的突出地位却说明这个节日的政治和社会含意。拉法夷特是资产阶级的偶像,他声称要使贵族阶级归顺革命,他是妥协的代表人物。由他所统率的国民自卫军是资产阶级的武装,消极公民被排斥在外。1791年4月27日,罗伯斯庇尔起来抨击资产阶级的武装特权。他指出:“武装自卫是每个人的、不带任何差别的权利。武装起来保卫祖国是每个公民的权利。穷人们难道因为贫困就成了外国人或奴隶吗?”在1790年7月14日联盟节上,人民无疑是兴高采烈的,但它更主要的是观众而不是演员。在联盟的行动中,自卫军代表“资产阶级”的武装力量,它与作为“王家”武装力量的军队相对立。新秩序具有资产阶级的性质。1792年8月10日推翻了王位,打破了按纳税额决定选举资格的制度后,人民强行加入了自卫军,这才使它真正具有了“国民”的性质。
2。军队的分裂和南锡事件(1790年8月)
南锡事件很快消除了拉法夷特的崇高威望,导致他的调解和妥协政策归于失败。贵族阶级表面上不动声色,但拒不承认新秩序,并与之分庭抗礼。在国内,贵族阶级大肆进行阴谋活动,内战危险日益加重;在国外,流亡者们武装起来,期待着在都灵的阿尔图瓦伯爵求得外国宫廷的武装干涉。与此同时,爱国者们也严阵以待。1790年的收成非常好,有利于缓和总形势,但还不足以完全排除市场**和对粮食自由流通的侵犯。尤其是农民的暴动仍在继续。从1790年1月起,在凯尔西和佩里戈尔爆发了农民起义;5月在波旁内也爆发了农民的暴动。这威胁了土地贵族的直接利益。1790年7月,一些传言说驻扎在比利时的奥地利军队即将入侵。这在蒂埃拉施、香槟和洛林引起了民心“不安”。人民群众到处都在准备对策。
社会冲突也波及到被流亡运动搅乱的军队。没有流亡的军官越来越受到国民制宪议会诸项改革的触及,他们采取了敌视态度,反对爱国派士兵。这些士兵通过与各俱乐部经常接触培养了公民爱国心。国民制宪议会没有能力对军队问题提出全国性的解决办法,它预感到保卫国家和保卫革命将是密不可分的。但是,如何才能使王家军队摆脱贵族军官的影响,同时又不使它成为名副其实的全民化军队呢?实现全民化就意味着在军队中进行革命。国民制宪议会代表们被束缚在自身的矛盾和社会偏见之中不能自拔,他们只能采取些不彻底的措施,例如增加军饷,改革管理和军纪。
然而,全国性的解决办法在1789年12月12日已经被杜布瓦-克朗塞提出了。当时他遭到右翼的一片嘲骂,左翼则持不自在的缄默态度。杜布瓦-克朗塞指出,“应该实行真正的全民征兵,其对象包括从帝国的第二号人物到最后一名积极公民以及所有消极公民”,也就是国王之外的全体国民。从1789年底起,杜布瓦-克朗塞就建议实行普遍义务兵役制,建立一支全民军队。在辩论中,拉罗什富科-利昂库尔公爵声称:生活在摩洛哥或君士坦丁堡比生活在实行这种法律的国家要强上千百倍。1789年杜布瓦-克朗塞所建议的全民兵役制的不少特征在1793年的混编部队中得到了体现。国民制宪议会对遵循这样一条道路缺乏准备,然而,它并非没有受到提醒。早在1791年6月10日罗伯斯庇尔就揭露出存在的危险:“在所有贵族陷于崩溃之际,唯一还在进行抵抗的这种放肆的、具有威胁性的势力是什么呢?你们消灭了贵族等级,它却仍然活在军队领导层中。”
身为贵族和职业军官的拉法夷特再不能犹豫不决了。在驻兵的城市和军港层出不穷地发生兵变的情况下,他站到了反对士兵的军官一边。1790年8月,在南锡的驻防军由于军官拒不允许士兵监督部队财务而发生暴动。于是,国民制宪会议在16日颁布法令:“部队以武力触犯由国民制宪议会通过并由国王批准的法令属重大‘亵渎国家罪’。”
在麦茨统兵的布耶侯爵对暴动予以残酷弹压,处决了20来名肇事者,把夏托维厄兵团的40几名瑞士雇佣兵判处摇船苦役。拉法夷特对其表兄布耶表示支持,这助长了反革命的气焰,他也立即因此而威信扫地。1790年10月12日,马拉在《人民之友报》上写道:“难道人们还能怀疑吗?这位大将军、两个世界的英雄、永生的自由复兴者实际上是反革命分子的首领、一切叛国阴谋的灵魂。”
与此同时,一部分僧侣起来攻击1790年7月12日通过的教士法。路易十六也准备向外国求助。于是,拉法夷特主张的在国王周围实现妥协与和解的政策破产了。大革命再一次加快了进程。
[1]米拉波对拉法夷特的贬称。——译者
[2]指在阿尔萨斯地区拥有领地的外国王公或领主为反对法国革命废除封建制所制造的动乱。——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