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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破坏家庭罪(第1页)

第三节破坏家庭罪

一、略诱与人口买卖

略诱是指胁迫或拐骗妇女儿童,“刑法上略诱罪以对于被诱人施用强暴胁迫或诈术为其构成要件”[200]。有意思的是被略诱者在略诱案中展现了不同的诉求。如秦周氏被邻人王某诱拐,在北平生活过度,但不愿回秦家。[201]秦周氏的案例表明,女性在略诱中,并非完全被动和无知,部分略诱案显示略诱的发生与女性的解放相关。

民国时期西方的一些思想已深入人心,社会改良者号召妇女解放,宣传婚姻自由,对于生活在下层的妇女来讲,婚姻仍然秉承着传统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对于不能主导自己婚姻的年轻女性来讲,婚姻自由没能改变她被主宰的婚姻状况。憧憬婚姻自由的年轻女性对自己的婚姻有着这样或那样的不满,为了追求所谓的“爱情”,不谙世事的她们很容易被一些有心者的甜言蜜语打动,从而与之私奔、姘度。然而与期望截然相反的现实显示大多数因追求“爱情”而被略诱的年轻女性要么被“爱人”价卖与他人为妾,要么被卖到娼寮为妓。

经济上的诉求,也是女性容易被诱拐的主要原因。阎荣氏经佣工店介绍,给人佣工时与换洋火的常李氏时常见面谈话。常李氏屡次说,给人佣工得不了多少钱,不如跟她去,可代为找一富户,当老妈每月可得十几元钱,阎荣氏颇为动心。因作佣工辛苦,阎荣氏常换工作。最后阎荣氏被常李氏的巧言打动,辞工搬到常李氏家中,不料当天晚上常李氏即让阎荣氏同她儿子常春荣睡觉,并令阎荣氏称她为婆婆,其子为男人,以避人耳目。阎荣氏虽不愿,但被逼无奈只得依从。在常李氏家住了八九天后,常李氏白天就将她送到棉花八条九号高史氏家的暗门子里卖**,让她赚钱养活常李氏,夜晚回去将所挣的卖**钱全部上交,连阎荣氏佣工所挣得的七元也被常李氏搜去。常李氏与其子常春荣商议将阎荣氏带到张家口价卖,为使阎荣氏甘心前往张家口,不致生事端,常春荣说愿给阎荣氏家40大洋,阎荣氏知道要将她价卖,内心害怕,不敢再回常李氏家,就在高史氏家住宿,常李氏也未寻来。直到阎振常同石彭氏到高家找阎荣氏,阎荣氏遂同其叔公将高史氏扭住,带往警察局并将常李氏控告。[202]阎荣氏因困苦的生活,轻易被常李氏展示的前景打动,在这个案例中,阎荣氏不耐吃苦,也是她容易诱拐的原因。

当然,大部分女性被略诱,是因为犯罪者为了金钱的目的,将妇女拐骗卖钱。如张李氏因赴邻村观庙会,未能送饭给丈夫张瑞,晚上张瑞返家时,将李氏一顿饱打,李氏向其干姐王李氏哭诉,王李氏认为有机可乘,利令智昏之下,勾通同院董牛氏,伪称送李氏返回安次娘家,将她卖到安次县某姓人家为妾。[203]

人口买卖的主要对象是妇女和儿童,被买卖的妇女之后的流向是有迹可循的。因为大多数妇女被买卖的结果不外是被卖到娼寮。当然,人口买卖的对象并不限于女性,只是男性被拐卖的人数很少,因为男性很难找到市场。

大部分的北平妇女被卖到外地。被卖的地点主要集中在天津、张家口以及奉天,这可能是这三个地方的娼业发达的缘由。例如,范云亭以贩卖人口为业,其所卖之人口,由各处拐买而来,专往东省售卖,营业很是发达。[204]赵顺宝在石头胡同山徳玉下处混事,熟客连文阁出洋120元将其赎身,并买卖桌椅家具等物在赵锥子胡同七十三号过度。后连文阁欲带赵顺宝至奉天过度,赵顺宝恐被价卖,不愿前往,并喊警控告连文阁略诱价卖未遂。连文阁闻讯逃走,不知所踪。赵顺宝情愿与连文阁脱离关系,将身价银尽数筹措并将连文阁所置家具衣物全数奉还。[205]赵顺宝的妓女身份使她与一般妇女相比,更具阅历,她不愿去奉天可能是因为对人口买卖的内情有所知悉,一般的妇女很难将这三个地点与人口买卖放在一起考虑。

女性社会阅历有限,在被拐卖时往往被犯罪者哄骗。田康氏与邓振元通奸有年,田康氏在卧佛寺街刘宅佣工,让街坊王李氏到刘宅替工,田康氏回家与邓振元商议诱骗王李氏到张家口混事,以王李氏丈夫从张家口捎口信,要她去张家口为名义哄骗王李氏赴张家口,并与王李氏商量为掩人耳目,与邓振元父女相称。三人投宿在西直门富顺店内,时值警察查店,见三人形迹可疑带区询问,王李氏仍不明就里,自称为邓振元养女。[206]

买卖妇女的这些人,有专门从事人口买卖者,有土匪将女性架绑者,还有邻居以及家人。张齐氏,18岁,通县(今北京通州区)人,其夫张奎山以拉车为生。邻居郭张氏常往张齐氏家挑唆,欲为张齐氏找主嫁人。郭张氏、王张氏、任项氏、张海等四人密谋,欲将张齐氏说给郭张氏的姘夫翟玉峰为妻,四人向翟玉峰关说,翟玉峰愿以洋60元酬谢,欲将张齐氏带至张家口过度,实际上是将张齐氏价卖。1929年11月2日王张氏将张齐氏由家中诱出,雇得洋车两辆,由任项氏带着张齐氏到右安门外一茶馆内等候翟玉峰,将张齐氏交给翟玉峰,不意翟玉峰尚未到来,张齐氏在茶馆哭泣被警察窥见异常查获。[207]

除家人外上述三类人从事人口买卖的目的单纯是为了获取经济利益,家人则呈现出了更为复杂的动因。家人有的是为了经济利益。如胡英杰曾在军队充当团副,退伍后不务正业,专在外狂嫖滥赌。妻子胡钱氏劝说不听,自缢身死。胡英杰不知追悔,仍不改其行,将积蓄花光,借贷无门之后,将10岁的女儿菊子卖给人贩,得洋170元。[208]更恶劣的是下面的情形。遇兆麟凭媒娶得朱宝卿之女为妻,朱氏过门时,遇兆麟尚有余资,后因遇兆麟存资已空,遇朱氏不堪受苦,常回娘家向父亲诉苦,谎称丈夫逼她为娼。父女定计,令遇朱氏逃回隐匿在友人家,由朱宝卿控告遇某卖妻。官厅判令双方找人,再行讯办。不意遇某接到友人自天津来信,称遇朱氏在津为娼,遇某赴天津将朱氏接回。原是岳父朱宝卿伪称在天津给朱氏另找一婆家,将她诱至天津卖与娼家,得身价银洋200余元。[209]

除经济原因之外,杨胡氏将妯娌嫂子杨邢氏母子设计带到奉天价卖,杨胡氏在供词中宣称价卖嫂子的原因是杨邢氏痴笨不堪,她不能忍耐。[210]张李氏因病吸食鸦片有瘾,与其夫张寿山主动将张李氏的胞妹纪贞兰由山西阜平接至北平卖钱使用。而纪贞兰明知价卖,自愿前来,显示被卖女性知道并同意这种买卖。[211]

丈夫将妻子价卖的案例是比较多的,赵和在良乡县城西南元五屯居住,以庄稼活为生,娶妻赵张氏已五年之久。赵张氏素性痴傻,赵和以自己穷苦无力养赡为由,欲将赵张氏价卖得钱花用。将赵张氏由娘家接出谎称带她赴城内找事。赵和与人商同,将赵张氏以洋90元价卖。[212]

人口买卖的结果是大量的女性被迫成为娼妓,有的女性虽没有被卖到妓院,但也没能逃脱成为娼妓的命运。张小凤的母亲以40元将12岁的女儿卖给刘王氏,刘王氏以女儿之名待之,将其改名为张小凤,令其在家作暗娼以供刘王氏吸食鸦片。除张小凤外,刘王氏还以14元的价钱买得六岁的刘小妞。因张小凤的遭遇,不得不怀疑刘王氏买卖的动机。[213]

很多案例显示,代为找工作是最好的拐骗手法。李马氏与李忠奎伪称夫妻,李马氏先以雇用女仆为名,让杨马氏在家佣工,托杨马氏介绍街邻赵春元之妻赵唐氏欲将赵唐氏带到长春价卖。李马氏又以同样的名义诱骗以便价卖。[214]魏杨氏代杜宋氏找活,将她介绍到王连启家做活,每月工资3元。杜宋氏上工后即与王连启一屋同宿。杜宋氏的母亲找她回家,岂料王连启拦阻不允,称已使彩礼38元娶其为妻,而杜宋氏对此并不知情,也未曾分用。[215]

很多妇女被多次买卖,在买卖之前大都被贩卖者强奸。丁凤被其叔父卖给韩姓得身价110元,韩姓将其奸污后又将其卖给贺姓200元,贺姓欲将其以300元的身价钱卖给马福忠名下为娼。[216]从丁凤的例子中,可以看到人口买卖的利润是非常大的。女性被当成商品屡次买卖,每买卖一次,其卖者都会从中获利。毫不夸张地说,女性被视为“不会贬值的商品”。

女性被拐卖到外地为娼后,有些受害者会往家写信,讲述被拐卖的经过,如果幸运的话,家人会带着财物,将被拐者赎回家中。但是这些幸运者属于少数,有的受害者不得不悲惨地面对无人赎回的状况。王德昌,34岁,以拉车为生,妻子沈氏年20许,已经过门7年,1933年7月王德昌与妻子沈氏发生口角,沈氏当即负气而走,王德昌遍寻无着,虽然报区请为查找,然而还是毫无下落,1934年夏,王忽然接到妻子由河间寄来的信函一件,内述去年走时被邻居杨布洲与其胞姐伙同拐到河间府价卖。王德昌虽然控告杨布洲拐卖,但是没有把沈氏接回,法院审判时,王德昌说自己天天拉车,没有工夫接人,另外,也没有钱。[217]

女性在被拐卖后,开始了迎来送往的娼妓生活,对于这些女性来说,生活变得痛苦和艰辛,不论女性是因被爱情冲昏头脑被男性轻易地略诱拐卖,还是被熟人拐卖,这些女性不得不面对与之前截然不同的生活,除贫困外,被拐骗是女性成为娼妓的主要原因。上述案件的发生,也反映了北平社会的混乱与衰败,表明北平市政府宣传治安无虞的苍白。

二、强迫为娼

娼妓在北平是合法的职业,北平的妓院分为四等。头等的小班,又叫大地方;二等的茶室,又叫小地方;三等的下处,最下等的土娼也叫小地方。其中一等小班和二等茶室主要集中在前门外的八条胡同,被称为八埠,也就是常说的八大胡同[218],之后又有了十条的说法,十条指的是前门外十条妓院集中的胡同“王蔡朱百柳,石广火燕纱”[219]。八埠十条作为主要的娼寮聚集地,每日有大量的游人来此冶游。三等的下处主要在珠市口大街、城南、朝阳门东森里,四等的土娼主要分布在四圣庙、花枝胡同、莲花河、小观胡同,以及崇文门外的黄花苑、宣外培乐园、西直门外黄花坑。麦倩曾对北平的妓院做了统计,1929年北平上捐的妓院共有332家。1928年后,北平的妓院开始衰落,据1935年统计,一等小班由78家减为16家,二等茶室由100家减为24家,二者均减少了34,三等下处由172家减为119家,减少了310,唯有四等由23家增至48家,增加了一倍多。[220]妓院数量的变化反映了北平经济在迁都后的衰落,而四等妓院的增加与大量外地人口进入北平有关。除公开营业的妓院外,北平还存在着大量非法营业的暗娼,这些暗娼居住的地点无法统计,最显著的在东城船板胡同,镇江胡同,苏州胡同,羊肉胡同与八宝胡同一带,以及齐化门外和三元庵一带。[221]

北平妓女的数目是很难计算的,上捐的妓院妓女的人数是有限制的,1929年大致为2752人,[222]但是私娼的数目就无法计算了,1917年估计私娼的数量达到7000人以上,[223]北平的娼业繁荣可见一斑。如果从妓女本身的意愿上看,北平的妓女主要分为两种,自愿为娼和强迫为娼。成为娼妓的原因是非常复杂的,大体而言,自愿为娼的女性主要由于:家贫无以生活,没有其他生活技能,家中男性成员死亡或外出不归因而无人依靠,等等。对于北平大部分的居民来说,在北平的生活并不是很美妙的,男性还可以凭借自己的力气找到一份工作,而女性很难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即便是找到一份工作,工资是非常低微的,大概在二元到四元,工作时间既长又艰辛,长时间的劳作获得的工资无法维持基本的生存,因此对于那些无法依靠男性,必须用自己的臂膀负担家庭的女性来说,成为娼妓并不是很困难的选择。至于大量被迫成为娼妓的妇女,她们或是由家人逼迫不得不成为娼妓或是被诱拐为娼妓,甚至妓院的老板领班与人口贩子有着密切的关系。

1。家人逼迫为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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