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电视栏目剧案例解析
案例一:《雾都夜话》栏目策划案[1]解析
《雾都夜话》是重庆卫视于1994年9月16日开播的一档电视栏目剧。
一、栏目策划背景
《雾都夜话》栏目的创办源于电视剧领域出现了两种不良现象:一是粗制滥造,数量大于质量,观众评价下降;二是电视剧制作成本剧增。当时,重庆电视台作为一个地市级电视台,动辄就要拿出几十万元、上百万元拍摄电视剧,是很不容易的事情。赞助商对电视台也兴趣日减。导致的结果就是电视剧部大部分导演无剧可拍,真有点“饥寒交迫”的感觉。于是,电视剧部考虑搞一个栏目,以摆脱当时的困窘状态。[2]
《雾都夜话》最早是重庆电视台在影视类综合栏目《飞天大世界》中开出的一个小板块,在此栏目播出过程中,电视台逐渐发现最有观众缘和生命力的,恰好就是“雾都夜话”板块。于是《雾都夜话》脱离《飞天大世界》栏目,单独扩展成一个栏目。《雾都夜话》开启了中国电视栏目剧栏目的先河。
二、栏目宗旨
栏目定位于中下层老百姓,以“从观众中来,到观众中去”为栏目宗旨。
三、栏目收视对象
栏目的收视对象可从《雾都夜话》栏目制片人马及人办公室的两条标语获悉:我们的主体观众是中下层;我们的忠实观众是女人。因而该栏目的收视对象主要为中下层人士和女性。
四、栏目播出时间
首播:重庆卫视周一至周五20:10
时长:22分钟
五、栏目定位
(一)内容定位
栏目以正剧的形式出现,给人以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结局或希望,故事中既展现普通人生活的艰辛、苦难与情感困惑,也表现他们在困苦中的坚忍与乐观。其所有剧情都来自重庆的真人真事,尽量选择以家庭、婚姻、伦理、道德为主的故事。栏目的大部分角色都由当地普通群众担任,他们略显生涩的表演反而让观众倍感亲切。《雾都夜话》开篇便说:“这不是电视剧,这是真人真事,是地地道道的重庆人自己演自己的故事。”
(二)形式定位
栏目采用重庆本地方言、本地群众演员讲本土故事的方式,戏剧性地讲述当代伦理故事,以实用关怀的心态为人们提出忠告或警示。
(三)编排策略
1。伦理化依据为先:《雾都夜话》制片人马及人曾定义:“栏目剧不是喜剧,也不是悲剧,它是正剧。”这是马及人依据多年拍摄积累的经验之谈,是《雾都夜话》始终坚持的方向。《雾都夜话》在处理情节时,特别注重设定人物行为的“伦理依据”,以期体现出一种道德的美学,塑造符合人们期盼的道德“英雄”。
2。特色化的讲述模式:《雾都夜话》除具有一般电视剧、电影中演员的成分外,还将民间评书艺术引入栏目,以一个传统说书人的角色作为隐蔽的主持人,将故事背景及主要内容线索以画外音的形式讲述出来,演员伴随故事线索进行演绎。主持人不受人物视点的限制,在各个角色间随意转换,处于全知地位。
3。合理的叙事方式和节奏。栏目采用单集或上下集形式,一集一个完全独立的故事,保证了观众收看的完整性,提高了栏目的高收视率。同时栏目方言形式的讲述,营造了浓厚的本土氛围,增加了受众对栏目的亲切感。
案例二:《举案说法》栏目策划案解析
一、栏目基本情况
《举案说法》是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经济与法》的特别制作,它的前身是《经济与法周末版》。这是一档将真实的法律案件以电视栏目剧情境再现的演绎方式拍摄制作的法制节目,并且由业余演员所参演。
这个栏目是中央电视台最早开设的电视栏目剧之一,主要目的是对《经济与法》栏目相对较强的法理性进行完善补充,从而能够从法律、经济、案例等多角度形成完整的栏目构架,进而形成更加稳定的受众群体,也有利于丰富和完善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的节目布局,提升频道影响力。
二、栏目宗旨
《举案说法》同其母节目《经济与法》一样,是一档“用案例说话”,以“推进中国市场经济规范进程”为宗旨的专业栏目。同时,该栏目希望通过具体的案例分析解读,成为百姓经济活动的法律顾问,向观众传递“经济活动中的法律规则”,关注个体在经济活动中的法律困惑、法律认识,以栏目的影响来推动市场经济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三、栏目收视对象
该栏目的收视对象主要面对普通城市百姓,尤其是40~60岁的城市受众群体。
四、栏目的播出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