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专论02
圣人耐(能)以天下为一家。以中国为一人者。非意之也。必知其情。辟于其义。明于其利。达于其患。然后能为之。
“天下一家”之辞,汉以后习见,而这种观念在先秦时期已经出现。从炎黄尧舜的时代开始,天下统一这个观念一直是人们精神的基本架构的支柱之一,战国时人曾经这样进行说明:“唐虞之道,禅而不传。尧舜之王,利天下而不利也。禅而不传,圣之盛也。利天下而弗利也,仁之至也。古(故)昔贤人圣者女(如)此。身穷不均,仁(?)而弗利,穷仁矣。必正其身,然后正世,圣道备矣。”[68]当时人们认识到古代圣王之所以“利天下”,是因为他们具有仁爱之心。他们所关注的不是一家一族,而是整个“天下”[69]春秋前期鲁国人曾经追述唐尧时代人们对于属于高阳氏的“才子八人”的评语“齐圣广渊,明允笃诚。天下之民谓之八恺”[70],认为那个时代“天下之民”已经有了统一的道德评价标准。春秋后期的人谓“周公相王室以尹天下”[71],认为周公所治理的不仅是周王朝,而是“天下”。在先秦时人的心目,虞夏商周既是朝代的名称,又是“天下”的代称。战国时人认为“以天下之目视,则无不见也。以天下之耳听,则无不闻也。以天下之心虑,则无不知也”[72],这就把天下一家的思想发挥到了很高的程度。先秦时期,大略而言,人们的社会地位是氏族或宗族的,但人们的眼光并不局限于氏族或宗族,而是天下的、统一的。先秦时代的统一精神虽然与秦以后的情况有不小的区别,但其基本理念是一致的,不同的只是形式。
二是,自强不息的开拓精神。“自强不息”一辞见于《周易·乾卦》象传,语谓“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这是人们从天象而感悟人道,认为人应当像自然的运行那样生生不息,不断前进。这种开拓精神至少应当是包括了两个方面的,首先是“形而下”的物质层面的东西,包括疆域的拓展、政治的稳固、经济的繁荣等等,其次是“形而上”的精神层面的内容。春秋时期孔子在回答鲁哀公关于什么人可以称为“君子”这一问题时说:“所谓君子者,言必忠信而心不怨,仁义在身而色无伐,思虑通明而辞不专;笃行信道,自强不息,油然若将可越而终不可及者。此则君子也。”[73]孔子强调“自强不息”的目标在于拥有君子的德行与道义,具体行动起来就要不断超越,永不自满而停止。这种勇于开拓的精神对于民族心理结构的优化甚为重要。“笃行信道”,就意味着心灵的不断净化,道德意识的不断提升。
三是,厚德载物的兼容精神。“厚德载物”源自《周易·坤卦》象传,语谓“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这里以地之广博深厚,比喻人所应当具有的宽广胸襟和包容精神。这种精神的核心在于对于他人他族他国的关爱。所谓“爱人”,就是要有利于、有德于他人。[74]相传尧的时代就做到了“九族既睦”,“协和万邦”,[75]商王朝立国之君成汤在野外捕鸟的时候,其祝词是“欲左,左;欲右,右。不用命,乃入吾网”,这里象征了汤所实行的部落方国联盟坚持了“欲左,左;欲右,右”一样的包容精神。周王朝继续高扬兼容并包的精神,做到“柔远能迩”,怀柔远邦,亲睦近邻,造就了“方行天下,至于海表,罔有不服”的宏大局面。[76]这种胸襟宽广的包容精神,自大处而言,是对于他国他族的包容;自小处而言,是对于他人的包容。此外就人与自然的关系而言,这种精神亦主张天人合一,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种兼容并包的精神,在先秦时期常常称为“中和”或“和合”,《礼记·中庸》所谓“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就是这种精神的准确表达。
总之,先秦时期所构建完成的中华民族精神是以上述三点为核心内容的。当然,我们还可以举其他的一些内容,如注重传统、刻苦勤劳、善于总结历史经验等,可是就其核心内容而言,恐怕还以以上三点最为重要。
需要指出的一点是,普遍性的精神的构建,虽然在先秦时期已经完成,但这构建并非一劳永逸的事情。它虽然已经是各族人民的共识,但其普及和深入的程度还不能算是很深层次的、特别稳固的,许多方面的思想内容尚需今后不断地进行补充和发展。虽然先秦时代的民族精神至孔子的时代已经初步构建完成,孔子和儒家学派也曾经进行过认真诠释和论证,但毕竟在社会上还没有广泛深入人心。那个时代,在社会上占主导地位的精神,还多存在于制度层面。在这方面,宗法精神就是一个典型例证。两周时代,宗法由盛而衰经历了漫长时间的发展,其以血缘为核心的宗法精神,一直为贵族在宗法制度中所体悟与坚持,表现了坚忍不拔的英雄气概。
三、中国国家形成和发展的一个特色——和谐之途
(一)中国古代国家的形成和发展走着与西方多数国家颇不相同的发展道路。这一点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中国古代历史的长久发展和在广大地域范围内的国家的统一。
恩格斯在他的伟大著作《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以古代希腊、罗马和日耳曼的社会发展情况为依据揭示了国家起源的道路,那就是彻底打碎氏族制度,在它的“废墟”上建立起国家,“氏族制度已经过时了。它被分工及其后果即社会之分裂为阶级所炸毁。它被国家代替了。”[77]这的确是古代希腊、罗马及日耳曼国家形成的道路,但是恩格斯并没有说它是世界上一切地区所有的古代国家形成的道路。后来郭沫若先生在研究中国古代社会的时候,曾经敏锐地觉察到恩格斯并没有提及古代中国的问题,但是他依然按照打碎氏族以建立国家的思路来探讨中国古代社会性质问题。现在,我国许多学者深入考察了古代中国氏族长期存在的史实,多已认识到中国古代国家起源的道路走着与古代希腊、罗马及日耳曼不同的道路,即并没有打碎氏族制度,而是在普遍存在的氏族组织的基础上滥觞国家的萌芽,国家与氏族长期并存来使早期国家完善与发展。这是具有古代中国特色的国家形成与发展的道路。
具体来说,这是一条怎样的道路呢?
依照以往的理解,这是一条在社会阶级矛盾激化、阶级斗争尖锐的情况下,而必须由国家机器实行专制与镇压的道路。简而言之,这是一条构建压迫之路,国家就是为这个目的而创造出来的工具。这个认识不能说是不对的。国家的确是阶级压迫的工具,它从一开始就具有镇压敌对阶级的功能。应当说这个认识是符合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正确认识,但若仅仅注意到这一点,可能不够全面,即并没有全面地领会马克思主义阶级与国家的理论,也不完全符合古代中国国家产生的历史实际。
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不仅指出了国家是阶级压迫的工具这个方面,而且也明确地指出了另一个方面,即国家是阶级斗争的“缓冲器”,是构建社会和谐的工具。就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这部著作中,恩格斯在指出国家是阶级矛盾的产物的同时,还指出:
国家是承认: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就是国家。[78]
恩格斯在这里所强调的是国家这种力量的出现,其目的是为了“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国家的这种缓和冲突的功能主要不是依靠镇压的手段,而是靠国家的管理功能来实现的。国家管理功能的所达到的目标,应当是社会的和谐。摩尔根在《古代社会》一书中说:“社会的利益绝对地高于个人的利益,必须使这两者处于一种公正而和谐的关系之中。……管理上的民主,社会中的博爱,权利的平等,普及的教育,将揭开社会的下一步更高的阶段,经验、理智和科学正不断地向这个阶段努力。这将是国代氏族的自由、平等和博爱的复活,但却是在更高的形式上的复活。”早期国家功能所要达到的终极目标即在于此。恩格斯把摩尔根的这个论断放在他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的结尾,并且完全赞同这个说法。其实,氏族制之下的氏族、胞族和部落、部落联盟的权力体系中已经蕴含着的通过管理功能所达到的目标,在早期国家那里是得以传承并且发展的,这可以说是旧传统在新形式下的“复活”。国家当然是超出于氏族之上的力量,然而在它开始出现不久的时候,它与氏族、部落、部落联盟“脱离”的距离还不是很大,这个距离依照恩格斯的说法是在“日益”增大的,而不是一蹴而就所形成的高悬于社会之上的镇压之剑。按照古代中国的情况,最初的国家和氏族部落之间并没有一条截然的界限,不宁唯是,而且由氏族部落到国家的发展,还是一条长期渐进的漫长的道路。氏族那种维持公正与和谐的传统在早期国家中的长期保存,也就不是不可以理解的事情了。
就古代中国早期国家起源与形成的历史看,国家的“缓和冲突”的功能表现得还是比较明显的。说到这里,我们不能不来讨论一下学术界很有影响的“酋邦”学说。这个学说为20世纪50年代美国的人类学家所提出,和传统的氏族、部落联盟说比较而言,它是解释前国家时代社会发展的新概念,对于补充和发展马克思恩格斯的相关理论有一定的积极作用。这个学说从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在张光直、谢维扬、沈长云等著名学者的深入精到的解释下,用以研究古代中国的早期国家问题,并取得了可观的成果。可是,还有一些问题,尚有继续研究的余地。除了古代中国有没有一个“酋邦”时代这个应当再探讨的重要问题之外,“酋邦”的理论走向也很值得斟酌。它的理论走向是强调专制国家的萌芽早在“酋邦”时代就已经出现。据说在这个时代已经有了“世袭等级制”,“专制主义和君主制的因素已经出现”,据说这样发展的后果就必然是古代中国的早期国家从一开始就较欧洲具有浓厚的专制主义色彩而缺乏民主的传统。[79]“酋邦”学说中有意无意地回避(或者说弱化)了原始时代氏族为社会组织的基本细胞这一基本原则,而代之以“游团”之类的模糊说法。氏族是原始时代社会基层组织单位这一个基本原则决定了那个时代的专制主义和君主制的因素不可能占有主导的(或者说是重要的)地位。马克思指出:“氏族这种组织单位本质上是民主的,所以由氏族组成的胞族,由胞族组成的部落,以及由部落联盟或由部落的溶合(更高级的形态)……所组成的氏族社会,也必然是民主的。”又说:“君主政体是与氏族制度不相容的。”[80]氏族、部落、部落联盟内部当然也有各种社会矛盾,部落间也会有战争厮杀,甚至有残忍的猎头之俗,然而在每一个级别的社会组织内容则是以民主与和谐为主导的,氏族、部落和部落联盟不可能是专制主义和君主制的温床。
五帝时代是大家公认的古代中国早期国家起源的关键时期。夏、商、周三代可以说是古代中国早期国家形成和初步发展的时期。从相关历史记载和考古资料中,我们可以比较清楚地看到当时如何通过和谐建构的道路来使早期国家得以形成与发展的。关于这条和谐建构之路,我们至少可以看到以下几个关键之处。
首先,依靠固有的血缘亲情,加强氏族、部落间的亲密联合。战国时期成书的《尚书·尧典》篇曾经这样追忆尧作为部落联盟首领时的情况:
允恭克让,光被四表。格于上下,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
这里是说尧能够恭谨谦让地厚待族人,所以其光辉能够普照四方,尧还能够感召天地神灵,发扬其美好的德操,以此使自己的九族都能够亲和融洽,并且在九族亲和融洽的基础上来辨明百姓的职守,进而协调了万邦的关系。这里排列了九族—百姓—万邦三个层次的社会组织。九、百、万,皆言其众多,非必是实指。“九族”当指尧为首的核心氏族部落,在早期国家构建的时候,它起到很重要的作用,舜和大禹的时期依然强调要“惇叙九族。庶明励翼”[81],所谓“百姓”,当指加入部落联盟并担负一定职务的众多族长。《诗经·天保》曰:“群黎百姓,遍为尔德。”毛传谓:“百姓,百官族姓也。”这解释是很对的。后世常以世庶民众来理解百姓之意,但在讲述上古史事时也会露出其本来的意义。如《礼记·缁衣》载孔子语“禹立三年,百姓以仁遂焉”;伪古文《尚书·汤诰》篇述夏末事谓“夏王灭德作威,以敷虐于尔万方百姓。尔万方百姓,罹其凶害,弗忍荼毒”,就是例证。要之,如果我们把《尚书·尧典》篇所写尧通过自己的卓越德操(而非暴力镇压)来影响和巩固九族、百姓及万邦,理解为氏族、部落和部落联盟,可能是接近历史实际的。
古代中国早期国家的起源与形成的阶段,“礼”之作用尤巨。那个时期,礼的本质在于它是氏族、部落内部和相互之间的关系准则。相传鲁哀公曾经向孔子请教古代“大礼”的问题,孔子回答说:
丘闻之也:民之所由生,礼为大。非礼无以节事天地之神明也,非礼无以辨君臣上下长幼之位也,非礼无以别男女父子兄弟之亲、昏姻、疏数之交也,君子以此之为尊敬然。然后以其所能教百姓,不废其会节。有成事,然后治其雕镂文章黼黻以嗣。其顺之,然后言其丧算,备其鼎俎,设其豕腊,修其宗庙,岁时以敬祭祀,以序宗族。则安其居处,丑其衣服,卑其宫室,车不雕几,器不刻镂,食不贰味,以与民同利。昔之君子之行礼者如此。[82]
按照孔子这里所说,自生民以来,礼就是非常重要的事情,除了饮食、祭祀、婚姻诸事以外,礼还可以“序宗族”,是宗族间的黏合剂与关系准则。古代中国多言礼而少言法,在许多情况下以礼代法,或者是礼法连称并举,这是古代中国社会的显著特点。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对于氏族、部落而言,“礼”(而不是法)为它所生,为它所需。早期的礼贯穿了氏族、部落血缘关系的亲情。或谓这只不过是一层温情脉脉的面纱而已,其实,何止是一层面纱,礼在实际上却是支撑古代中国社会的精神支柱之一,是社会人们思想的一个灵魂,礼在解决社会矛盾方面虽然没有采用暴力镇压的手段,但它“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83]的作用却是暴力镇压的手段所达不到的。古代中国早期国家的起源和形成的历史上,礼是构建和谐社会极为重要的工具。
其次,在处理氏族、部落及部落联盟的外部关系时,虽然也有战争与杀戮,但那并不是主要的手段,主要的手段是联盟和联合。黄帝时期曾经有炎帝部落与蚩尤部落的战争,结果“执蚩尤,杀之于中冀”[84]。不过像这样靠杀戮解决问题的事情并不多见,常见的情况是通过战争,双方谅解,再结联盟。[85]炎帝部落与黄帝部落间的情况就是一个典型。黄帝部落与炎帝部落虽然曾三战于阪泉之野,但交战之后双方即相互交融,后世还多通婚姻。“巡守”是古代中国早期国家加强各族联系的主要手段。相传黄帝曾经“东至于海,登丸山,及岱宗。西至于空桐,登鸡头,南至于江,登熊、湘。北逐荤粥,合符釜山,而邑于涿鹿之阿”,在这样广大的范围里面依靠联合,而不是征伐,使得“万国和”[86]。舜的时候将巡守制度化,据《尚书·尧典》所说是“五载一巡守,群后四朝”,舜五年巡守一次,各部落酋长首领在两次巡守期间要朝见舜。相传,先商时期“成汤东巡,有莘爰极”[87],利用巡守。与有莘氏结为婚姻,促成了商族与有莘氏两大势力的联合。这都反映了各族联系通过这种和谐的方式而得以加强。
复次,国家的功能无外乎是镇压与管理两项。但并非国家一开始出现,这两项功能就平分秋色,不分主次。就古代中国早期国家的情况而言,其管理的功能应当是远远大于镇压功能的。古代中国,从阶级萌芽到阶级形成再到早期国家的出现,这是一个非常漫长的历史时段。古代中国的早期国家形成并非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88]而首先是由社会管理的需要而促成的。大禹治水可以说是古代中国早期国家管理功能的典型体现。大禹治水,在治理水患的时候,可以充分联合各部落的力量“以开九州,通九道,陂九泽,度九山,令益予众庶稻,可种卑湿。命后稷予重庶难得之食。食少,调有余相给,以均诸侯,禹乃行相地宜所有以贡,及山川之便利。”[89]大禹治水充分利用了早期国家的管理功能,并且随着治水的极大成功,又促进了早期国家的发展,形成了“九州攸同”、“四海会同”[90]的局面。这里所说的“诸侯”、“国”应当就是部落或部落联盟。
再次,部落联盟领导权的禅让制是古代中国早期国家和谐构建的重要标志。关于尧、舜、禹之间领导权的传递,《尚书》所载言之凿凿,无隙置疑。[91]其所说尧传位于舜的情况,最为典型:
这里讲了尧年老的时候召集“四岳”(即四方部落之长)商议选接班继承人的问题。尧本来要传位“四岳”中人,但被推辞,大家一致推荐舜,详细介绍了舜的情况。他父亲目盲而糊涂,母亲则谈吐荒谬,他弟弟名象者则傲慢无礼,就是这样的家庭舜却能够和谐相处,还恪尽孝道,感化邪恶之人。尧又亲自用各种方式检查舜的品行和能力,经过三年之久的考验,才决定由舜来继承“帝位”。这种禅让的方式,完全是通过民主协商来完成,最高领导的个人意志并不起决定作用。要在这种方式里面找寻“专制”的萌芽,恐怕只能是南辕北辙了。
总之,古代中国的早期国家的起源、形成和初步发展的阶段,[93]走的是一条构建和谐的道路。氏族制度的长期存在和发展,这一古代中国独具特色的社会结构是和谐构建之路的深厚社会基础。孔子曾经将古代理想的社会描绘成“天下为一家”、“中国为一人”,意即天下就像一个大家庭,整个中国团结得就像一个人。他认为“圣人耐(能)以天下为一家,以中国为一人者,非意之也,必知其情,辟于其义,明于其利,达于其患,然后能为之”[94]。古代中国早期国家构建的过程中,无论是制度的创立,抑或是方式的选择,无不关注各个氏族、部落的情、义、利、患等问题。这种关注与社会实践,成为构建和谐的基石,也是那个时代的领导者们(亦即是孔子心目中的“圣人”)成功的标志。构建和谐的理念直到古代中国早期国家成熟的时候,还能够看到其深远影响的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