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吴宗宪、陈志海:《监狱拥挤的状况与对策》,157页,载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编:《调研文集(1995-1996年度)》。
[11]吴宗宪:《非监禁刑研究》,401~402页,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
[12]吴宗宪、陈志海:《监狱拥挤的状况与对策》,157页,载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编:《调研文集(1995-1996年度)》。
[13]吴宗宪等:《非监禁刑研究》,402页,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
[14]柳忠卫:《假释制度比较研究》,4页,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2005。
[15]韩玉胜:《刑事执行制度研究》,375~376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16]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课题组:《假释问题研究》,载《犯罪与改造研究》,2000(6)。
[17]李豫黔:《改革和完善我国假释制度的理性思考》,载《中国监狱学刊》,2001(2)。
[18]张波:《假释制度的困境与出路——一个实证的考察》,载《法律适用》,2005(11)。
[19]董照南:《对我国减刑、假释制度的思考和建议》,载高憬宏:《减刑、假释的法律适用与司法实践——中国·欧盟法律和司法合作项目成果》,135~136页,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
[20]潘钧:《广西假释率偏低的原因及对策》,载高憬宏:《减刑、假释的法律适用与司法实践——中国·欧盟法律和司法合作项目成果》,236页,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
[21]侯国云:《刑罚执行问题研究》,106页,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
[22]姜树政、刘建军:《假释的功能作用及有效发挥之路径》,载高憬宏:《减刑、假释的法律适用与司法实践——中国·欧盟法律和司法合作项目成果》,117页,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
[24]张小林:《浅析假释制度的适用》,载高憬宏:《减刑、假释的法律适用与司法实践——中国·欧盟法律和司法合作项目成果》,161~162页,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
[25]陈兴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研究》,173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26]根据司法部监狱管理局的调查,假释犯重新犯罪率呈逐年下降的趋势,假释的罪犯重新犯罪率比正常的刑满释放人员的重新犯罪率要低得多,甚至还要低于正常人群的犯罪率。杜菊:《我国假释制度运作态势的反思与探讨》,载《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3(2)。
[27]黄征、郑牧民:《减刑制度的反思与创新》,载《湘潭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2增刊。
[28]王利荣:《行刑法律机能研究》,314~315页,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
[29]杜菊:《我国假释制度运作态势的反思与探讨》,载《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3(2)。
[30]侯国云:《论废除减刑完善假释》,载《犯罪与改造研究》,2005(1)。
[31]需要明确的是,本书在此讨论的假释制度并不是我国现行的假释制度,而是应然的假释制度。由于假释制度与累进处遇制是不可分割的,因此,应然的假释制度也必然是建立在累进处遇制的基础之上的,对其完整功能也必须结合累进处遇制加以考察。
[32]朱宝荣:《现代心理学原理与应用》,9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
[33][意]龙勃罗梭:《犯罪人论》,黄风译,352页,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
[34][英]边沁:《立法理论》,李贵方等译,204~205页,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
[35]左登豪:《罪犯改造后其心理社会辅导刍议》,载《劳改理论与实践》,1991(1)。
[36]张建伟:《刑事司法体制原理》,377页,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
[37]有关“虚拟刑”的具体论述,参见陈敏:《减刑制度比较研究》,45~61页,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1。论者将宣告刑的本质归结为“虚拟刑”,认为实际执行的刑罚应当由行刑机关根据罪犯人身危险性的变化随时作出调整,但仍受罪刑法定原则的制约。本书认为,这种随时调整刑罚的做法既有可能引起刑种的改变,也可能突破刑罚的幅度,而这在事实上已经突破了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
[38]刘京华:《减刑假释制度的发展趋势和利弊》,载《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2005(2)。
[39]袁登明:《行刑社会化研究》,299页,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
[41]陈敏:《减刑制度比较研究》,15页,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1。
[42]张峰、连春亮:《行刑与罪犯矫治社会化研究》,172页,北京,群众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