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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乐和民情 音乐制度与雅乐新声(第1页)

第六节乐和民情:音乐制度与雅乐新声

一、上古乐制的发展阶段

在我国古代文化传统中,乐文化有着悠久的历史,它的作用与“礼节民心”不同,更重在“乐和民声”,即协和民情,归于教化。由于音乐本源出于民间,所以最能体现人民的下情,也就是汉末何休在注释《公羊春秋》时说的“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这就决定了历代统治者对乐的重视,并且建立了相应制度(专门的音乐机关)以制礼作乐,达到体恤民情,教化民心的作用。从历史的观点来看,我国古代乐制的建立与演进,始终围绕一个中心,即“乐教”观念,而具体的表现就是“雅乐”与“新声”的交互与冲突,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乐教观出于对东周以来“乐制”破坏、雅乐寝衰、新声崛起的反思,提出“象德缀**”的思想,这也成为历朝遵循的“乐教”准则。

图2-6-1汉代乐舞杂技画像砖

考察中国古代乐制文化,如果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乐教观的出现作为历史的坐标,那么在这之前,音乐文化就已经历了四个阶段。

一是理想化的上古圣人制乐阶段。根据考古发现,在诸多原始文化遗址中就发现了陶埙、骨笛等乐器。至于上古的乐章,在历代文献的记述中只是一种传说,而且有着很大的理想化特征。唐人杜佑《通典·乐志》记载“圣人作乐”就有:伏羲乐《扶来》、神农乐《扶持》、黄帝乐《咸池》、少皞乐《大渊》、颛顼乐《六茎》、帝喾乐《五英》、尧乐《大章》、舜乐《大韶》、禹乐《大夏》、汤乐《大濩》等。这些传说的乐章以及后人推论的思想,被后世儒家学者奉为经典。比如后代史书描述黄帝作乐而“百兽率舞”,禹作《大夏》是治理洪水的壮丽篇章。又比如传说在一个叫葛天氏的氏族里,流行一种集体歌舞,表演时由三人执牛尾踏足而歌。至于所唱的内容,《吕氏春秋》记载的歌名有《载民》《玄鸟》《遂草木》《奋五谷》《敬天常》《达帝功》《依地德》《总禽兽之极》“八阙”,其中就包含了颂扬天德地功和祈求五谷丰稔的内容。

图2-6-2乐舞杂技画像

二是殷商末年纣王传上古巫风,养女乐而耽于“**声”的阶段。史学家对殷商音乐有很多批评,所谓“作新**声,北里之舞,靡靡之乐”(《史记·殷本纪》)、“弃先祖之乐乃作**声。《书》曰‘作奇伎**巧以悦妇人’”(《通典·乐一》)等等,甚至把殷朝亡国也归咎于尚“**声”与好“女乐”。根据史书记载的商乐,主要有歌颂汤王代夏立商的《大濩》乐和商人的传统乐舞《桑林》。对前一乐章,后世奉为“圣人作乐”的雅乐系统,而对《桑林》则视为**(新)声。据《左传》记载,公元前563年,商王后裔宋襄公在楚丘为晋侯举行盛大宴会,表演的就是乐舞《桑林》。据说这个乐舞是由化装成玄鸟的舞师与化装成先妣简狄的女巫进行表演的,其中有描写简狄吞玄鸟蛋而生下商朝始祖契的具体过程,可能内含男女演员的模拟性动作,所以使拘守礼法的晋侯十分害怕,不得不躲进房中去。这种《桑林》乐舞也就成了后来孔子大加反对的“郑声**”的源头之一。

图2-6-3乐舞杂技图

三是西周建立礼乐制度的阶段。西周乐制的建立首先就在惩商末**风,所以周人以尊礼的宗法精神为乐制的思想基础。在《尚书》的《泰誓》与《牧誓》的武王伐纣的誓词中,明确宣称商纣“乃为**声”、“怡悦妇人”的罪行。《史记·周本纪》记载周成王取代殷商后在丰作《周官》,兴正礼乐。由于制乐与重礼意识关联,周人在祭祖时也改变殷人崇尚声色的风格,而是以祭坛供物之馨香享祖先之灵,取尊祖敬宗之意,显然更具礼的精神。而将祭品之食物的馨香气味内化为道德精神,又恰是其乐制德为乐本的体现,这就是后人所谓“惟吾德馨”的一种道德传统了。同时,周人建立了乐官制度,这就是《国语·周语上》所说的“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瞽献曲,史献书,师箴,瞍赋,矇诵,百工谏”。而且周代乐官职能也很广泛,如大师诵诗讽谏是政治内涵,大司乐教“乐德”又具教育功能。

图2-6-4乐舞百戏图

四是春秋战国时期诸侯争霸,礼乐崩坏,儒家学者追慕西周乐制,在理论上推崇雅乐的阶段。孔子说“乐则《韶》《武》,放郑声,远佞人”(《论语·卫灵公》);《乐记》载“郑音好滥**志,宋音燕女溺志,卫音趋数烦志,齐音敖辟乔志,此四者,皆**于色而害于德,是以祭祀弗用也”,都是针对当世的礼乐崩坏的现实文化的反省,同时也引发了有关“雅乐”与“新声”的大讨论。相传公孙尼子所作的《乐记》,其政教乐德观也正是在此社会基础上出现的,并对后世乐教思想产生了深远影响。在这个时期,我国古乐体系也基本完成,其中突出的是“五音”(宫、商、角、徵、羽)阶体系与“十二律”(黄钟、大吕、太簇、夹钟、姑洗、仲吕、蕤宾、林钟、夷则、南吕、无射、应钟)的绝对音高的形成。在春秋末到秦汉间有关雅乐与新声的讨论中,“乐教”与“诗教”是相通的。因为与礼制重典仪形式不同,乐制虽然也有乐音之器、乐舞之容等形态的表达,但其文化内涵更明显地体现在“诗教”方面。孔子教子就有“不学诗无以言”、“不学礼无以立”(《论语·季氏》)的说法。近代学者顾颉刚在《〈诗经〉在春秋战国间的地位》一文中也认为:“从西周到春秋中叶,诗与乐是合一的。”据《周礼·春官·大师》记载:“(大师)教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考察“六诗”之说,本来含有“歌乐”或“声诗”的意义,比如“风”,《左传·隐公五年》说“夫舞所以节八音而行八风”,就视为乐调之名;又如“比”,《礼记·乐记》说“故乐者,审一以定和,比物以饰节,节奏合以成文”,是比音成乐的意思;再如“兴”,《礼记·文王世子》说“天子视学,乃命有司行事,兴秩节”,含有兴乐仪、兴乐舞意义。至于赋为布乐,雅为节舞之器,颂诗也得名于乐器,都与声乐相关。当然古人认为声音之道与政治相通,所以在对雅乐、新声的讨论中,也就更重视其政教意义,“六诗”也就等同“六义”了。郑玄解释《周礼·春官》“六诗”时就说:“风”是古代圣贤治理国家的道理的遗产;“赋”主张铺陈,就是不加隐讳地陈述当今政治教化的好坏;“比”是指看见眼前的政治过失却不便于直接申斥,就取同类的事情加以比喻说明而使之觉悟;“兴”则是看见当今政治的休美,欲歌颂又怕陷于媚谀,所以取善事加以劝谕赞美;“雅”就是正的意思,以今天的正直的人和事作为后世的法则;“颂”即通诵,也作容貌解,意取歌颂今天的美德,让她广泛地传扬当今与后世。这是典型的从义理来谈论“六诗”及其诗教的论调。其实在孔子评论《诗经》创作时,就已提倡诗教观。《论语》中记录孔子论诗处很多,有两句话最重要,一句是“思无邪”,倡导正风俗、明人伦的典雅乐章;另一句是“郑声**”,批评的是放情纵意的“**声”。从雅正的音乐批评标准来看,孔子认为大舜时的《大韶》乐是尽美而尽善,武王伐纣时的乐章《大武》虽属征伐之音,不算尽善,但也极美。据《礼记·乐记》记载,《大武》乐在春秋时代演出时共分六段(六成),每段都有歌唱:

第一段:鼓声先起,召集众人,然后有一手持朱盾玉斧的舞者出场,舞队从北而出,歌声悠扬,舞队(军队)开始行进;

第二段:舞队行进中作种种战斗动作,象征军威远振全国,舞姿奔放,最后舞队分两行行进,表现已灭暴君商纣王;

第三段:舞队在灭纣后向南方行进;

第四段:舞乐之声高亢典重,意味军队平定了南方;

第五段:舞队再分两组,一组由周公为首,一组以召公为首,象征二公襄助武王;

第六段:舞队又合并,歌声再起,共同赞颂强大的周朝和英勇的武王。

武王伐纣虽然属于“以暴(力)易暴(政)”,但在儒家学者看来是正义的战争,所以尽管是行“霸”而非行“仁”,而《大武》的雄壮和胜利之音,还是被列于“圣乐”而被赞美的。

二、雅乐郑声与象德缀**

孔子以礼论乐,所以对属于男女间的放情诗乐持批评态度,而有“郑声**”的说法。所谓“郑声”,代指“郑卫之音”,就是《诗经》十五国风中的郑、卫两地的乐诗,《汉书·地理志》称之“桑间濮上之词”,这与南朝陈后主所好的《玉树**》,都常被代指亡国之音。郑、卫两国地处濮水之上,而“桑间”(又称桑林、桑中)又是该地区祭祀媒神的处所,所以与殷商旧地(宋国)的《桑林》乐相类。根据近代学者闻一多的《高唐神女传统之分析》、陈梦家的《高禖(媒)郊社祖庙通考》等文章的研究,郑卫之地到每年春季(《礼记·月令》谓“仲春之月”)都在桑林间举行祭祀媒神以求嗣(生子)的活动,由女巫(女演员)与男演员表演。由于媒氏主管“会男女”的事情,所以男女在这里“奔会不禁”,私订婚事,而演员的表演自然也就大胆泼辣。《诗经》中的郑风、卫风,多是这种男女奔会及其表演的记录。如《郑风·溱洧》记述一对青年男女的戏谑情形,《卫风·氓》写男女私定终身之事,都与此相关。郑、卫乐歌多为奔放的情爱描写,那为什么孔子仅说“郑声**”呢?南宋理学家朱熹在《诗集传》中认为那是因为卫风歌谣是“男悦女”(男子挑逗女子),而郑风是“女悦男”(女子挑逗男子),所以更是万万要不得了。比如《郑风·狡童》诗写道:

彼狡童兮,不与我言兮,维子之故,使我不能餐兮。

彼狡童兮,不与我食兮,维子之故,使我不能息兮。

如果把第一段译成白话,就是:小帅哥呀小帅哥,你见到我怎么不说话,就因为想你,我食不甘味啊!又如《郑风·子衿》第一段写道:“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译成白话就是:佩着青色绶带的小伙子,因想你害得我心烦意乱,即使我不好意思先去找你,你怎么就没有感觉也不给我一点音讯?再如《郑风·褰裳》第一段说:“子惠思我,褰裳涉溱。子不思我,岂无他人?狂童之狂也且。”译成白话可以是:(女子对男子说)你如果想我,就牵着衣裳(卷起裤筒)蹚过溱水(来见我);如果你不想我,别的男孩就找我了(哪还有你的份),你这个自以为是的傻蛋。很显然,这些都是“女悦男”类情诗,可是到汉儒的解释已加以歪曲。如《子衿》篇,《毛诗序》说“刺学校废也”,这首诗也就演为求贤之意了。也正因为孔子对郑风的批评,《乐记》认为郑卫之声“**于色而害于德”,到战国以后同类的桑林题材的文学作品也就被伦理道德化了。比如宋玉的《登徒子好色赋》写章华大夫行于桑林之间而拒绝女色**的一段(参见高莉芬《走进春日的桑林:宋玉〈登徒子好色赋〉中“邂逅采桑女”的仪式与空间》):

“从容郑卫溱洧之间”→社祭(媒祭)、男女春会地点;

“是时向春之末,迎夏之阳”→社祭(媒祭)、男女春会时间;

“鸧鹒喈喈,群女出桑”→观社、观旅;

“此郊之姝,华色含光,体美容冶,不待饰妆”→观姝、观女色;

“臣观其丽者,因称诗曰……”→观丽、观女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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