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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弘忍及其禅法(第1页)

第四节弘忍及其禅法

弘忍(601—674),湖北黄梅人。七岁时奉事四祖道信,后承其法系而为五祖。弘忍的生卒年,诸说不一。《楞伽师资记》引《楞伽人法志》云为咸亨五年(674)二月十六日,《唐中岳沙门释法如禅师行状》作咸亨五年,《曹溪大师传》(又称《别传》)道是咸亨五年,《旧唐书》卷191亦作咸亨五年卒,然而其他禅宗史传多将其卒年定为上元二年(675),如《传法宝记》称是上元二年八月十八日,《南阳和尚问答杂徵义》谓上元二年二月十一日,《历代法宝记》亦道是上元二年二月十一日,《宋高僧传》本传作上元二年十月二十三日,《景德传灯录》作上元二年,《传法正宗记》等后世禅宗史料皆从之,究竟哪一说正确呢?

杜继文、杨曾文均从咸亨五年说[1],这是正确的。《楞伽师资记》引玄赜《楞伽人法志》云:

这是弘忍亲传弟子玄赜的亲历实录,玄赜又没有必要伪造五祖卒年,因而是完全可信的。《唐中岳沙门释法如禅师行状》称法如“至咸亨五年祖师灭度,始终奉侍,经十六载”。又谓法如灭后,“诸受业沙门,北就高顶起塔,置石优填王、释迦像,并累师之《行状》,勒在佛碑”[3],表明此《行状》于法如永昌元年(689)灭化后不久勒在佛像碑上,比《楞伽人法志》还早二十余年,是最早的原始资料,足以证明五祖确实卒于咸亨五年(674)。

上元二年说可能始于《传法宝记》,其谓:

上元二年八月,数见衰相,十八日,因弟子法如,密有传宣,明一如所承,因若不言。遂泯然坐化,春秋七十四也。[4]

杜朏为何将五祖卒年定为上元二年,原因不明。杜朏是将法如定为弘忍的嫡传弟子的,然《楞伽人法志》只将法如列为十弟子之一,且突出玄赜本人与神秀,道是“汝之兼行,善自保爱。吾涅槃后,汝与神秀,当以佛日再晖,心灯重照”,还明言当时大弟子中只有玄赜一人在场,法如根本不在身边,对《法如行状》中法如“至咸亨五年祖师灭度,始终奉事”一说进行了彻底否定,这显然是杜朏不能接受的。杜朏言弘忍临终时无所付嘱,是为了强调法如早得密传,无须再说,这与玄赜之说针锋相对。因此杜朏绝不可能认同玄赜的记载,他很有可能由此有意改变五祖卒年月日,以表明玄赜的记载是错误的。然而杜朏之说显然后于《法如行状》,当然也没有《行状》权威,有《行状》在前,杜朏的说法显然是不能成立的。

神会《南阳和尚问答杂徵义》之说亦不明出处,有可能是神会听到的一种传说。此说似乎是《楞伽人法志》与《传法宝记》的折衷,一取其年,一用其月,十一日则是新创。神会述六祖生平,便有许多错误,其言五祖之说更不可靠。

《历代法宝记》所载是《楞伽人法志》与神会二说的结合。其谓:

至咸亨五年,命弟子玄赜师:“与吾起塔。”至二月十四日,问塔成否,答言功毕。大师云:“不可同佛二月十五日入般涅槃。”又云:“吾一生教人无数,除惠能,余有十尔。神秀师、智诜师、智德师、玄赜师、老安师、法如师、惠藏师、玄约师、刘主簿,虽不离吾左右,汝各一方师也。”后至上元二年二月十一日,奄然坐化。忍大师时年七十四也。[5]

很明显,此处前半用的是《楞伽人法志》,后半用的是神会说。不过混用第一人称与第三人称,把玄赜原作改得一塌糊涂,让弘忍称自己的弟子为某某“师”,实是可笑。其“又云”其实是对玄赜说的,却又有玄赜之名,并道“虽不离吾左右,汝各一方师也”,这是针对玄赜自记五祖对他本人及神秀特别看重之说而作的。

《历代法宝记》之说实是荒谬。前半取《楞伽人法志》,就应当认定五祖卒于咸亨五年(674),否则五祖命人建塔,塔成却不入涅槃,岂不成了一场笑具。五祖二月十四日问塔成否,又自谓不可同佛二月十五日入涅槃,就已经说明当在二月十六日入灭,如何会迟至次年,又在二月十一日灭化呢?可见《历代法宝记》为了迁就神会之说,不得不刻意编造,也足以显示出神会之说的荒谬。

《历代法宝记》虽然属智诜一系,然却以惠能为正统,在某种程度上表达了南宗的立场。玄赜特别推崇神秀,道是“时荆州神秀禅师,伏膺高轨,亲受付嘱”,并于《楞伽人法志》中专门为神秀作传,韶州惠能虽然“堪为人师”,却只是“一方人物”,这显然是南宗不能接受的。后世南宗或许由此不采纳玄赜之说,另立上元二年五祖灭度说。

据《宋高僧传》本传:

以高宗上元二年十月二十三日告灭,报龄七十有四。是日氛雾冥暗,山石崩圮。门弟子神秀等奉瘗全身于东山之岗也。……开元中,太子文学闾丘均为塔碑焉。……今每岁孟冬,州人邻邑奔集作忌斋,犹成繁盛矣。其讳日将近,必雨雾阴惨,不然霰雪交霁,至日则晴朗焉。[6]

僧传之说,亦不明出处,不知是否与闾丘均碑有关。不过“门弟子神秀等奉瘗全身于东山之岗”之说,颇为可疑。不论是咸亨五年(674)还是上元二年(675),神秀都尚未摆脱流亡隐遁之苦,是否可以得到讯息、并抽身远到黄梅奔丧都是疑问,更不必说领众安葬其师了。不过僧传之说还有证据,道是至今每年孟冬,州人邻邑来作忌斋,且有雨雾等征兆。赞宁还在《印宗传》中记印宗“上元中,勅入大敬爱寺,辞不赴,请于蕲春东山忍大师谘受禅法”[7],若谓五祖于咸亨五年(674)二月去世,恐怕印宗就不及向其谘受禅法了。因为咸亨五年(674)八月改元上元,严格来说,五祖并未活到上元元年。即便灵活一点,都算是上元元年,印宗于其年初被诏入大敬爱寺,辞而不赴,请于蕲春从五祖受法,在时间上也是非常紧张的。也有可能印宗虽有远赴东山受法之意,然最终未能如愿。

僧传之说或许来自闾丘均碑,闾碑不知受何人之托而作,然既是作于开元中,则更有可能是普寂一系所为。五祖灭化时只有玄赜在场,其诸大弟子如神秀、法如、惠能、智诜等皆不在左右,这是诸派都不大愿意提及的史实,这或许是诸家皆不情愿从玄赜之说的真正原因。

《曹溪大师传》载咸亨五年(674)六祖到黄梅,其年“忍大师别能大师,经停三日,重告门人曰:‘大法已行,吾当逝矣。’忍大师迁化,百鸟悲鸣,异香芬馥,日无精光,风雨折树”[8]。这几乎是南宗门下唯一承认五祖咸亨五年灭度说的资料,也是较早的史料,至少表明在贞元年间南宗尚有此说,与《楞伽人法志》一致。

《旧唐书》卷一九一有神秀本传,而惠能只有附传,显然是尊崇神秀的。其谓五祖特重神秀,道是“吾度人多矣,至于悬解圆照,无先汝者”,这可能有所根据;然又谓“弘忍以咸亨五年卒,神秀乃往荆州,居于当阳山”[9],这恐怕是编造历史,企图造成神秀一直待在五祖身边的假象,因为张说《唐玉泉寺大通禅师碑铭》及《传法宝记》说得很清楚,神秀早就离开了五祖,并非于其辞世后离开。由此可以判定其资料来源肯定出自北宗,其中最值得注意的便是其谓弘忍于咸亨五年(674)卒,这表明直到五代时尚可以看到北宗门下承认五祖咸亨五年灭度说的资料。

那么为什么许多禅宗史籍非要认定五祖卒于上元二年(675)呢?特别是僧传,不应有意编造。有可能是五祖咸亨五年(674)灭化时因身边弟子不多,塔庙不崇,不足以表敬,因而于上元二年(675)重立身塔。《楞伽人法志》说得很清楚,建塔不过十余日,且只是运天然方石筑就,未加严饰。五祖灭度后,其诸弟子得知讯息者,必然设法前来,众议重立宝塔,于次年再葬真身,不是没有可能。可能由此之故,年代久远,后人便将其二次下葬之年当成了灭度之年。抑或是上元二年(675)十月作之,是故僧传单记其月日。也有可能在赞宁的时代,由于南宗一统天下已久,已经很难寻访到早期的资料了,是以上元二年说处处可见,而咸亨五年说则难觅其踪。

据《祖堂集》卷二《第三十二祖弘忍和尚》:

大师付法后,高宗在位二十四年壬申之岁二月十六日灭度,春秋七十四,代宗谥号“大满禅师”“法雨之塔”,自上元壬申岁迁化,迄今唐保大十年壬子之岁,得二百八十年矣。[10]

此又立一说。壬申之岁,高宗在位二十四年,实为咸亨三年(672),而“上元壬申岁”实不存在,可能是又闻五祖上元年灭化之说,故调和之。言五祖于咸亨三年(672)灭度,与他书皆违,恐难成立,而值得注意的是,其言五祖二月十六日灭度(后世《五灯会元》因之),与《楞伽人法志》一致。

《祖堂集》之说亦非完全无据。据姚宽《西溪丛语》卷上:

唐李舟作能大师传。五祖弘忍告之曰:“汝缘在南方,宜往教授,持此袈裟以为法信。”一夕南逝。忍公自此言说稍稀,时谓人曰:“吾道南矣。”时人未之悟。壬申公灭度后,诸弟子求衣不获,始相谓曰:“此非卢行者所得耶?”使人追之,已去。及大师归至曹溪,追者未至。遂隐于四会、怀集之间。不言鸡足峰前提不起事。[11]

李舟为代宗、德宗时期的知名文人,其《能大师传》不知作于何时,当不迟于《宝林传》。如此五祖咸亨三年(672)壬申灭度之说早已有之。李舟之说有何根据、闻自何人已经不得而知,然五祖壬申灭度实不可能,与五祖亲传弟子玄赜、法如等人的说法不合。玄赜以咸亨元年(670)到双峰山,“首尾五年,往还三觐”,若是五祖咸亨三年二月即已灭度,玄赜又去礼觐何人?

综上所述,可以认定五祖生于隋仁寿元年(601),卒于唐咸亨五年(674)二月十六日。

弘忍出家及奉事四祖道信的时间甚早,各种资料都强调这一点。诸书多谓其七岁即师从道信,如《楞伽师资记》引《楞伽人法志》谓“七岁奉事道信禅师”,《南阳和尚问答杂徵义》谓“年七岁奉事”,《历代法宝记》谓“七岁事信大师,十三岁入道披衣”,《宋高僧传》谓其与信禅师邂逅之时“年七岁也”。如此弘忍七岁得遇道信大师应当是史实,但他是否七岁就出家并随道信游行则有问题。《历代法宝记》谓其虽然七岁时便师事道信,但直到十三岁才正式出家,《传法宝记》则与之相反,谓其“童真出家,年十二事信禅师”,即先出家,后奉事道信。

道信是在游化途中得遇弘忍的。据《宋高僧传》本传,道信赞其只差七相不逮如来,又云派人至其家,劝喻弘忍父母许之出家,其父母忻然曰:“禅师佛法大龙,光被远迩,缁门俊秀,归者如云……”其实当时道信并未出名,“归者如云”就更不可能了。弘忍七岁时为大业三年(607),当时道信也只有二十八岁,可能还没有正式出家。《传法宝记》谓其“至大业度人,配住吉州寺”,其遇弘忍可能就是在往至吉州的路上,因为从皖公山到吉州正好路过黄梅一带。

弘忍虽然七岁便得遇道信,却不一定自此一直待在大师身边,当时道信自己居无定所,前途未测,带一儿童游行,实是未便。是故《历代法宝记》所说可能为实,即弘忍隋大业九年(613)十三岁前后时才离开俗家,正式“入道披衣”,此时道信已经住止庐山大林寺多年,有了一定的根基。

有关弘忍身世的记载,早期的史料都比较简略,勾画的是一个沉默寡言、木讷沉厚、勤于劳作而不好读书的五祖。如最早的《楞伽人法志》谓:“大师俗姓周,其先浔阳人,贯黄梅县也。父早弃背,养母孝鄣,七岁奉事道信禅师。”不过数语而已。《传法宝记》与《南阳和尚问答杂徵义》则更少。然到《祖堂集》(可能承袭《宝林传》)时便加了不少内容,弘忍传称:

第三十二祖弘忍和尚,即唐土五祖也。姓周氏,本居汝南,迁至蕲州黄梅诞生。七岁出家,事信大师。幼而聪敏,事不再问。母怀之时,发光通宵,每闻异香,身体安泰,后乃生育,形身端严。哲者观之云:此子缺七种大人之相,不及佛也。[12]

《楞伽人法志》称其本贯江西寻(浔)阳(僧传亦言其“家寓淮左浔阳”),与黄梅只一江之隔,这里却改为河南汝南,不知何据。更增添其处母胎之时的种种祥瑞,并谓其形貌端严,甚至具足二十五种大人相,只差七相不逮如来。而且特言其聪明过人,事不再问。这里塑造了一个神异、聪明的五祖,与早期史料所强调的“怀抱真纯,缄口是非”“木讷沈厚,常勤作役”迥然有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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