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被迫困在小小的会议室里,于是,开始攀谈并且尴尬地交换名片。
他递给我名片的动作显得很殷勤,上头写着名字,杨森,是经常有合作的另一家公司的合伙人。
两个人轻轻说着话。初次见面的森,气质里的一切细枝末节都显得十分节制和礼貌,有点一板一眼的认真劲儿和诚恳。可是,领带末端的三只狐狸先生却时不时地跳跃出来。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眉毛如此浓密的人,眉形像两把宝剑,是非常典型的浓眉大眼长相。当时在心里暗想,这样的人,即便几天不睡也会随时显得英气十足吧。
森的磊落中,有一双与人交谈时非常闪躲的眼睛,偶尔就会低下眼睑。
当我问他吃过午饭没有的瞬间,我注意到,他的眼睫毛很长也很直,齐刷刷像下扫着,像小扫把,有种低幼的感觉,看着你的时候又好像搞不明白你在说什么,透着不明就里的天真和忧郁,和年龄不太相称。
当时我想,这个人独处的时候一定是一个容易矫情和伤心的人。但大部分人应该会被他表面化的职业和老练引向歧途吧。
那天,幸亏由于是生日月的缘故,我打扮得还算一丝不苟。认认真真化了妆,早起出门前,连睫毛膏和有难度的下眼线也细细涂上。只可惜那饭盒太狼狈,让我总担心是不是会议室里弥漫的全是烧茄子与西红柿的滑稽味道。
面前叫森的男人,只用几分钟的功夫,便让我从头到脚的热血一波波涌到脸上,手心直冒汗,还有阵阵心肌发紧的感觉,我非常的紧张。原来,那是初次跌入情网怦然心动的样子,那是之后再也没能有过的感觉。遇到一个如此讨人喜欢的男人,我紧张失态得不成样子。
就在我觉得耳根都开始蹿红发热的时候,森接起了电话,然后一只手插兜,站立着,用充满低沉和礼节的声音,用一种外语开始交谈。
后来知道那是法语。讲着听不懂的话的森,在我眼里,看上去好像更加高雅和沉郁了。他一边沉着地说着另一个世界的语言,一边看向我的方向,友善地一笑。
我赶忙果断地收起桌上残局,只点头示意了一下,然后逃出了会议室。只是,自己在夺门而去之前,破天荒做了个自己都没想到的手势。我将一只手抬至耳边,迅速地比作电话状。
当时的我,是示意让森安心接电话呢?还是示意让他再打给我?连我自己也不知道。
不过,隔天,森就给我来电话了。
他开着一辆样貌低调的黑色雷克萨斯轿车。我知道那车一定比看上去要贵。我坐在副驾驶上,穿着自己最得意的一条咖啡色连衣裙,踩着网上买的八厘米高的银色细跟鞋,将平素里随意扎起来的发辫散了下来,发现原来头发已经长到肩胛骨下方的位置,甚至开始有种不容置疑的女人味了。
出门前,自己还隆重地在嘴唇上涂上了暖色的哑光唇膏,又用卫生纸抿了三五遍,直到颜色完全的均匀和细腻,五官也好像一下子就被带动了。
如今回想起来,总觉得那天的自己是一生中最漂亮的一次,好像回光返照一样,全身充斥着不属于自己的精气神。之后,在漫长的岁月里,就慢慢地谢掉了,死掉了。
森带着我去看了一场实验话剧。小小的剧场座无虚席,人们在简易的座位上一个挨着一个坐。拥挤的空间让人感觉热腾腾的。
故事是关于办公室里的桃色。其中一幕,是演一个女前台如何被壮实的送水工以及快递员所**,台词充满笑料和成年人的性暗示。满场子的人发出一阵阵的爆笑,然后越笑越高涨、越夸张。
在一片仿佛**笑的海洋里,森握住了我之前认真涂了好几遍护手霜的手。我的心脏,于是几乎骤停,两只耳朵在喧哗中只听得一片寂静。后来,我才明白,那个能称得上我的东西,就是在那一刻死的。
仅仅三个月之后,我退掉了租住的小房子,搬进了森的家,就这样成为了叫做夫妻的两个人。
我自知有着很好的学历,稳妥和单纯的背景,以及那样一副舒展并温顺的脸。在男人眼里,这一定是顺理成章妻子的样子吧。
婚前不久,我在森的卫生间镜柜里发现了一个迪奥的散粉,还有一个女士剃毛刀。剃毛刀我丢出了窗外,粉扑盒里的物质我全部都抠了出来,然后,倒进马桶的坑洞里哗地一声冲掉了。
我不允许这些物品的存在,我也不需要和森交流,或由此产生任何我能记得住的对白。
领了结婚证的当天,我心想,不管森过去有多少女人,未来会不会离开我,我都已经铁定是他第一个妻子,唯一的第一个妻子。当时,这个丝毫不值得骄傲的念头,却是我唯一踏实的想法。
我的丈夫——森,是个有着壮实体魄的男人,但同时又充满温和和洁净的气质。我总觉得有一种脆弱又敏感的气息包围着他。这气息让他在我面前显得高贵,也让我着迷不已。
其实森有着许多的小毛病,比如办事喜欢拖延。说实话,这一点对于做事向来务实并雷厉风行的自己来说,颇有些头疼。我们一起从家居市场买来的新窗帘或浴帘,森总会拖很久也不拆开来安装。而一起淘来的小幅艺术作品,也总是长时间放在储藏室而不动手悬挂起来……类似这样的事,总能让我心里急的痒痒,但也绝不愿颐指气使地指挥他,令他讨厌。
森的拖延、森的小毛病……想想看,森有那么多的小毛病,可是我就是喜欢他。
无数的夜晚,我脱光衣服,让森看我那“脱了衣服比穿着好看”的身体。可是,除了婚后半年内的上床,之后的森几乎从未主动。但是若是我主动领他上床,他也从不推辞。我想,森也许是不那么沉迷**的男人吧。
和森**,自己在身体和情感上都获得一种巨大的满足,毕竟,这是初次相见就让我紧张至死的男人。可是,我却无法想象森是否和我有一样的感觉、一样的享受。我甚至无法想起,每一次伏在自己身上的森是什么样的眼神,而他像小扫把一样抖动的脆弱睫毛又是如何开合的。也许,我们压根没有过眼神交流。每次做完爱,森也会把我搂在胸前看电视,可无论我怎么调整脑袋的姿势,就是觉得离他不够近。好几次我把脑袋塞在他的脖颈处,用力地挤着,心想这样是不是就可以爱他到底、幸福到底了。
森和我赚来的钱加到一起,足够顿顿吃餐厅也不可能捉襟见肘。虽然,我从不掌控森的钱财,不过外出也都是他在付账花钱。
我执拗地尽量每天做饭,去菜场买菜,饭后为他削水果,而且从来不会做切梨这样的事,只因为迷信,觉得俩人吃梨就会分离。
那时的自己,内心充满这样傻气的小念头。就这样,我在两年里,卖力地做着饭,准备着早餐,安排着水果和一切能搭配的营养。
半夜,有时候森一翻身,会下意识轻轻压着我,用一只胳膊或者半条腿。那是一种十分恣意和霸道的姿态,好像我是他心安理得的所属。那种时刻,我的心便会温暖得如同被小火炉包围,觉得自己实在是太幸福了。
离婚后,森在自己工作的写字楼附近租了一间公寓。我一直心知肚明他住在几层几号。
我和森,并不存在什么反目成仇,但是,也就此再不能见面。
森说,如果你需要,将车也一并过户给你。
我忙不迭地拒绝了。
对我来说,那辆黑色的雷克萨斯像一种巨大的残忍。即便给我一百个胆去开着它,仿佛就会一辈子载着我和森的过去和那个依然活生生的自己。我宁愿接受自己的死去。只是,我时不时就会去森停车的地方徘徊。偶尔在我去的时候,那辆雷克萨斯就停在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