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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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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宇文敬过酒,就要拉着未婚妻去点歌。这个时候,我站了起来,拿着啤酒去给封程远敬酒,陈宇文蓦然见到我在这里,脸上的肌肉僵了一下,旋即就向我展露出了一个微笑:“红雨,你好,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你。”

哼,红雨,当着未婚妻的面居然还敢叫我红雨,也不怕人家过后收拾他。红雨也是他现在能叫的?

我没有理他,只盯着他未婚妻刘丝丝的脸看,妩媚一笑,自我介绍道:“我是单红雨,陈宇文的大学同学,听说你们快结婚了,在此先恭贺新禧。”

刘丝丝听说我是陈宇文的同学,立马笑开了,露出了两颗小虎牙,闪着白光,眼里迷漫着无边的幸福,说道:“谢谢,谢谢你的祝福。到时候一定来喝喜酒啊。”

那曾经是我在陈宇文身边时常带的迷离眼神,而此刻早已经不属于我了。我心里再次涌出了醋意,旋即又感到了自己的悲哀。

唉,我也快结婚了,还有必要和她争吗?过去的已经成为历史了,还是先办正事吧,这些儿女情长的烦恼丝,缠在心头,除了徒生烦忧,还能带来什么。

但刘丝丝的这一个微笑却意外的打动了我,让我把刚才想要报一剑之仇的心思给打消了。

后来当我和刘丝丝成为无话不谈的朋友,她才说,其实她早就知道我和陈宇文的过去。那一晚,她就聪明的猜出我的心事,不想让我和陈宇文有什么不愉快的冲突,才表现得很天真单纯。

我暗暗佩服刘丝丝,那样的深藏不露,也许只有在她那样的家庭环境才能培养出来。她察言观色的本领,是我这样平民之家的孩子难以领悟的。

我隐藏着自己的心事,从陈宇文和刘丝丝的身边擦过,来到了封程远的身边,举着手里的啤酒,尽量保持着最甜美的笑容,鼓起勇气对他说道:“封总,我到是月月的同学,冒昧前来打扰,请容我敬您一杯酒。”

平时我在学校没有接触过什么领导和老板,最多就是和校长什么的在一起吃过饭,也不会说什么祝酒词,只好如实地把自己的真实意思表达了。

也许是因为封月月的关系,封程远没有摆什么大架子,和我碰了碰杯,喝了一口酒,然后很和蔼的问了我的名字和工作情况,就没说什么话了。

我也找不到什么话和他说,刚想退回来,转过头见封月月在向我打手势,意思是让我请封程远跳舞。

这是个极好的机会,说不定在舞池里更好提出我的要求,我把手里的啤酒往桌上一放,很优雅的做了个请的姿势,说道:“封总,我能不能请您跳个舞?”

他欣然前往,在舞池里,当我把手交到他手里的时候,感觉到他的掌心很温热,厚厚的,很有质感,不像林一明的手,细长而精瘦,灵活却缺少温度。

他的右手轻轻捏着我的纤纤细指,左手揽着我细软的腰身,脚步随着乐拍移动着,带着我慢慢的舞了起来。

舞池太小,我们只能迈着细碎的步子,我不敢抬头看他的眼睛,但凭着女人有直觉,我知道他一直在盯着我看。

他身上散发着成熟男子的味道,很好闻。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刚才在家里没有和林一明尽兴还是因为在这里碰到了初恋情人,现在如此靠近一个男人让我感觉有些莫名的兴奋和紧张。

他好像也察觉到了我的紧张,就附在我的耳边问我:“小单,你是不是经常跳舞啊?你跳得很好,很有乐感。”

以前上大学的时候,我的确是很喜欢跳舞。

我和陈宇文在S大读书的时候,除了到图书馆,就是喜欢到学校的大舞厅去跳舞。

那个时候的歌舞厅不像现在这样,而是完全开放的,不管认识的,不认识的,都可以在一起跳舞。

我和陈宇文是最佳的舞伴,每次我们一入舞池,都会成为众人注目的焦点。

陈宇文那时候虽然稚嫩,但因为长相出众,一米八的个头,飘逸的头发,酷似郭富城的脸,在学校里受到众多女生的吹捧。

我不知道他是怎么看上我的,因为我不是那么好动,就喜欢安静的在图书馆里看书,当他向我伸出爱情的橄榄枝时,我都不敢相信那是真的。

和陈宇文好上之后,很长时间我都受到S大女生的妒嫉和排斥,但也正因为如此,更激发了我的斗志,经常打扮得花枝招展,挽着他的手出现在学校里的各个公众场合。

那个时候,我觉得和他在一起,真的很风光。后来他当上了校学生会的主席,又经常带着我参加一些社团活动,让我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大学的时光,真的是单纯而快乐,没想到还未毕业,陈宇文就甩了我,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白杭市人事局长的女儿追求他,而她的父亲可以让他顺利的留在白杭市工作。

分手是痛苦,让我从一个众人注目的公主一下子就变成了灰姑娘。

陈宇文的变心让我对男人产生了原始的恐惧心理,我不再信任任何男人,要不是工作后遇到了林一明,也许我内心的伤至今都不能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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