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有一个没有得到宽慰的人是吉米。那个精力充沛、冷酷寡情却又妙笔生花的吉米。他在他最喜欢的酒吧里用餐(黑咖啡可能非常适合那些愁容满面的警察和必须随时顾虑到身材的演员,但吉米是靠别人的忧愁吃饭,而且只有在裁缝师量身的时候才会想到自己的身材),但这顿午饭却是吃得没一处对劲。牛肉有点太老,啤酒有点不够冰,侍者频频打嗝,马铃薯软趴趴的,农家布丁有小苏打的味道,他常抽的香烟又卖完了。因此他原本饱受不公平对待和误解的心情,非但不曾因尽情享受酒菜而纾解,反而更膨胀为满腔的愤世嫉俗。他的视线越过酒杯,苦闷地瞧着自己的同事和其他客人在白色粗布桌巾上有说有笑,他们很少见他如此愁眉苦脸,于是不再继续闲嗑牙,转而开始逗他。
“怎么啦,吉米?牙疼吗?”
“不。他在练习怎么做个独裁者。你要从表情开始练习。”
“不对,”第三个人说,“要从发型开始。”
“还有手势。手势是很重要的。你看拿破仑。如果他没发明那个把手举到胸前的玩意儿,他最多只能继续干小班长而已。”
吉米要他们全都下地狱去,然后出去找他的香烟。警场何必把事情想成那样?每个人都知道报纸上写的不是扒粪,就是夸大其词。如果你不对鸡毛蒜皮的小事大作文章,读者可能会开始怀疑那些事情真的只是鸡毛蒜皮而已,然后就不买报纸了。到时候那些报业巨子,还有吉米,还有一大堆无辜的股东要何去何从?你总得为那些死气沉沉的工薪阶级提供情绪上的寄托,因为他们不是太累就是太笨,无法有自己的感受。如果你不能令他们血液凝结,至少也要让他们痛快地哭个一两场。克雷早年在工厂上班的故事的确是好东西,就算那个马脸女士自称认识克莉丝是捏造的,去她的。
但是你也不能老是诉诸惊悚,或者老想赚人热泪,如果说有哪一种情绪是英国社会最着迷的,那就是自居正义的愤慨。所以他,吉米,就帮他们弄来这样一个话题。警场分明知道这些义愤填膺的群众到了明天就会把这档事忘得一干二净,所以,想那么多干吗!有什么好不爽的?那句“逼迫无辜者走上绝路”只不过是一种措词而已,还是老掉牙的措词。里面没什么会叫明理的人受不了的地方。警场有点太过敏感,就是这么回事而已。他们明明知道这件事根本不该发生的。他不是要越界干涉别人的工作,不过那篇文章里有些部分的确是实话,现在他突然想到这一点。当然不是“逼迫走上绝路”那部分。而是其他一些小地方。这确实称得上丢脸——嗯,好吧,说丢脸太过分了一点,说遗憾好了,这样的事情居然会发生在一支自认为有效率的警力身上。既然得意的时候他们那么趾高气扬,拒人千里;一旦把事情搞砸了,当然就别寄望别人会同情。话说回来,如果他们能允许媒体参与其中,像美国的做法一样,这种事情根本不可能发生。他,吉米·霍普金斯,也许不过是个刑案记者,但是他对刑案及侦查方式的了解并不逊于警方。如果老板愿意让他告假,警方也愿意把档案借他调阅的话,他一个礼拜不到就能把杀害克雷的家伙关进牢房——当然也会登上头条。想象力,警场需要的就是这个。这在他可是不虞匮乏。他需要的只是一个机会而已。
他买到了他的香烟,闷闷地把整包烟倒进金质烟盒里,那是他到伦敦之前乡下的同事送给他的(同事间耳语,这项慷慨的赠礼所表达的谢意多过感情),然后闷闷地走回办公室。在《号角日报》总部气派的大楼门厅内,他遇到年轻的穆斯克,一位新进记者,正从大楼里走出来。他随便点了个头,嘴里寒暄着,但脚下并未停步。
“上哪去?”
“有关星座的演讲。”穆斯克说道,好像不大热衷的样子。
“天文学,真有意思。”吉米挖苦道。
“不是天文学,是星象学。”年轻人由前厅的阴影中拐到了街道的阳光下,“一个叫做什么波普的女人。”
“波普!”吉米正走往电梯门的脚戛然止步,“你说的该不会是济慈吧?”
“她叫济慈吗?”穆斯克拿出卡片确定一下,“对,没错。我记得是和一位诗人同姓……嘿,怎么回事?”吉米一把抓住他的手臂将他拖回大厅里。
“你不用去听什么星象学演讲了,就是这么回事。”吉米说道,推着他进电梯。
“这……”诧异的穆斯克说道,“多谢你让我休息,可是为什么?你对星象学有意见吗?”
吉米把他拖到一间办公室里去,然后对一个四平八稳地坐在办公桌后面脸色红润的男子展开一段急速的谈话攻势。
“可是,吉米,”男子说道,当他找到一个可以插嘴的空档,“本来是要派布雷克去的。这趟任务除了他不作第二人想:他不是每个礼拜都在第六版告诉全世界未来七天内会发生什么事吗?这是他的本行:星象学。不过有件事他没看准,他的老婆是在这个礼拜生孩子,而不是下个礼拜。所以我才让他休假,改派穆斯克。”
“穆斯克!”吉米说道,“喂,你难道不知道预言克雷之死的就是这个女人吗?在《信使报》帮读者一先令看一次命的也是这个女人啊!”
“那又怎么样?”
“那又怎么样!老天,她是大新闻啊!”
“她是《信使报》的大新闻,而且差不多要冷掉了。我昨天才删掉了一篇关于她的报导。”
“好吧,冷了就冷了。不过现在一定有很多‘有意思’的人对她很感兴趣。而且其中最感兴趣的会是那个让她预言成真的人!毕竟可能是因为她那样说,才引发了他的动机。就算济慈冷了,但她身边的人可不冷,还热得不得了。”他探过身去,把那位乳臭未干的穆斯克还拿在手上的卡片抢过来,“下午帮这个好孩子找点事做吧。他不喜欢星象学。待会儿见。”
“那这篇采访要怎么……”
“没问题,会给你的。也许还能奉送另外一篇!”
吉米站在下楼的电梯里,拇指弹着手里那张卡片。艾沃斯馆!莉蒂雅即将现身!
“知道成功的捷径是什么吗,皮特?”他对电梯员说道。
“我洗耳恭听。”皮特说。
“在众家胡说八道里面,选个好牌子。”
“你就是英明!”皮特咧嘴一笑,吉米走出电梯,向他抛了个媚眼。皮特很久以前就认识他了——不是从他穿短裤的年纪,就是从他的青涩时期。
艾沃斯馆坐落在魏格摩街,是很高尚的一个区,非常有助于它的成功。室内乐在俱乐部里喝茶时欣赏会有趣得多。那些肥胖的女高音在台上唱着艺术歌曲,为全场的鸦雀无声洋洋得意,却永远也猜不到听众心里想的竟是到底皱绸好还是缎子好。这是个宜人的小地方,小得足以维持亲密感,同时又大到不至于太局促。吉米寻觅他的座位时,发现今天的听众是布夏——科森两族婚礼以来,他所见过最多名流聚集一堂的场面。不仅“时髦”阶级倾巢而出,连吉米平常称之为“现代女公爵”的名门望族一类也到场了:这些鞋子高、鼻子长、血统悠久的一群人凭恃的是她们的地位、而不是智慧、当然了,会场各处还散布着许多怪人。
那些怪人既不是来找乐子的,也不是因为莉蒂雅的母亲是某位家道中落侯爵的三女儿,而是因为狮子、金牛和巨蟹是他们豢养的宠物,他们的精神寄托就是黄道十二宫。要错认这种人是不可能的:他们黯淡的眼神呆滞地停留在前方不远处,身上的衣服好像来自罢工之后的特价商品部,而且她们细瘦的脖子上似乎全都戴着同样六便士一串的珠子。
吉米不愿接受大会保留给《号角日报》代表的座位,坚持要在大厅最旁边舞台下方那几棵棕榈树之间找个位子。不过他要求的两种人,来看莉蒂雅的和来让别人看的,都带着不同程度的愤怒拒绝他。吉米这两种人都不是,他是来看观众的。
他隔壁位子坐着一个衣着寒酸,约莫35岁上下的矮小男子,他直盯着吉米坐下来,随后即慢慢靠了过去,直到他怯生生的嘴唇离吉米的耳朵仅一英寸远,然后轻声送气:
“很棒的女人!”
吉米自然认为他说的是莉蒂雅。
“的确很棒,”他同意道,“你认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