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身后还有个二十五六岁的表情阴沉的男子,木然地用热水不住地敷着**。好像是生了个疥子还是什么,很痛苦似的。他身旁有个年约十七八岁的后生,左一个“小子”,右一个“老子”的,唠唠叨叨地胡乱吹嘘,大概是附近哪家的书生吧。再下面一个人,只能看见他那奇特的后脊梁,脊梁骨节一清二楚的,活像从屁股里插进去一根紫竹。而且,脊背左右两边各有四个形如十六指棋子的圆点,排列得很规整。有的“棋子儿”发红溃烂,还在流脓。
这样一一写下来的话,要写的事情太多,仅凭我这点本事,毕竟连一斑亦无法窥得。我正懊悔干了这桩力所不能及的事,忽见门口出现了一位身穿浅黄布衣,年近古稀的秃老头。他对那些**妖怪施了一礼,说:
掌柜答应了一声:“好嘞!”
“多会说话呀!不这样怎么做得好生意啊!”“和唐内”对老头儿大为赞赏。
我由于突然碰上这个奇怪的老头儿感到有些意外,所以就中断了刚才的叙述,专门观察那个秃头老翁了。老头儿看见个从浴池出来的四岁左右的男孩子,就伸出手对孩子说:“小宝贝,到这儿来!”
大概那孩子看见老头儿那被张犹如踩扁的豆馅年糕样的面孔被吓了一跳吧,“哇”的一声大哭起来。老头儿有点无可奈何地叹息:“哟,哭啦!怎么啦?爷爷可怕吗?哎呀,哎呀。”
没办法老头儿只好转移方向,对孩子的爸爸说:“啊,是源先生啊!今天有点冷啊。昨夜溜进近江铺子的那个小偷,简直笨到家啦。在小门上切了个方口子。而且我跟你说啊,什么也没拿就跑了。大概是看见巡警或是打更的人过来了吧?”他大大耻笑了一通小偷的有勇无谋。
接着又对另一个人说:“您来了,好冷啊!您还年轻,也许不觉得冷吧?”他是个老头儿,所以,只有他自己觉得很冷!
我的注意力被老头儿吸引了,不但把其他怪物都忘了,就连难受地蜷缩在池子里的主人也忘得一干二净了。这时,突然有人在浴池和冲洗室之间的地方发出一声吼。我一瞧,不是别人,正是苦沙弥先生!主人的声音格外洪亮,而且沙哑刺耳,听他大声吼叫并非自今日始,但是,在这个场合听到,使我大吃一惊,刹那之间,我便做出了判断:主人一定是咬牙忍耐着,在热水中泡得太久而爆发的。假如这单纯是因病所致,倒也无可指责;然而,他尽管冒火,仍未失心性,却为何发出这么骇人听闻的吼叫声,只要听我说明一下,便会明白。
他像小孩似的,正在和一个微不足道的狂妄书生吵架。
“你再往那边一点!水不许进我的桶里!”吼叫着的自然是主人。
事情因立场不同,看法也不同。所以倒也不必把这声怒吼判断为上火的结果。说不定万人之中有那么一个人,说他这一声怒吼好比高山彦九郎[170]怒斥山贼呢!也许主人正是这么想的才演了这么一出戏的。遗憾的是对方并不情愿充当山贼,那么主人肯定收不到预期的效果了。
学生回过头来,很老实地对主人说:“我本来就在这儿!”
这句回答很平常,不过是表达了不肯离开此处的意思,因而违背了主人之意,所以,不论主人的态度还是语气,都大可不必像对山贼那样破口大骂,这一点,无论主人怎么上火,也应该清楚的。但是,主人发火,并非由于对学生所占的位置感到不满,似乎因为这两个小伙子净说些不符合年轻人身份的不知天高地厚的话,主人实在听不下去,才十分恼火的。所以,即使对方老老实实地回话,主人也不肯一声不响地走进冲洗室,便又喝道:“浑小子,像话吗?有这样往别人的桶里溅脏水的吗?”
不论是泡在这个浴池里的人,还是挤在冲洗间里的人,都是脱去了文明人所必需的服装的一群妖怪,当然不能以常规俗礼要求他们。他们可以为所欲为。随他们瞎说什么“胃长在肺那里”、“郑成功就是和唐内”、“阿民不可信”……然而,一旦跨出冲洗室,来到更衣处,人们就不再是妖怪了。因为他们进入了正常人生息的俗世,因为他们穿上了文明必需的服装了。因此,不得不采取像个人样儿的行动了。
主人脚踩的地方是门槛——那是冲洗间与更衣室分界线上的门槛,他即将回到“和颜悦色、世故圆滑”的世界的分水岭。就连在这样的分界线上,主人依然是那么顽固,可见这顽固,对于他来说,已是不可拔除的沉疴。既然是沉疴,当然不容易治愈。依我的愚见,这种病只有一副药可以治,即是请求校长免去他的教职。一旦被免职,一向固执的主人,定会走投无路。走投无路的结果,必然饿死在路旁。换句话说,免职将成为主人死亡的间接原因。尽管主人乐于闹点小病,但最忌惮死。他是奢望害点不至于丧命的病,好乐在其中。因此,如果吓唬他说:“你若总是闹病,就要了你的命!”的话,主人是个胆小鬼,这么一来他肯定会浑身发抖,浑身发抖时,病就会好的,如果这样还不见好,可就病入膏肓了。
无论如何糊涂,患多重的病,主人毕竟是主人。有个诗人说:“一饭重君恩。”我虽然是猫,也不会不担忧主人的命运的。由于同情之念充满内心,而疏忽了对冲洗间的观察,突然,听到很多人冲着白水浴池骂声连连。难道那里也吵架了?我回头一看,妖怪们正将浴池石榴口[172]挤得水泄不通,有毛的小腿和没毛的大腿乱成一团。
此时初秋日暮,冲洗间里笼罩着腾腾热气,直达天棚。那些妖怪们拥挤的样子透过雾气朦胧可见。“太烫了,太烫了”的叫声震得脑子里嗡嗡乱响。那些叫声里,粗细尖利等声音互相重叠着,组成某种无法名状的音响,在浴池弥漫。这些声音只能用混乱嘈杂来形容,其他什么意义也没有。我被这光景迷住了,茫然伫立。渐渐地,哇啦哇啦的叫声达到混乱的顶点,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这时,在你推我搡、混乱不堪的人群中霍地站起了一条大汉。只见他的个头比其他先生们高出三寸上下。而且他仰起那不知是脸上长胡子、还是脸寄居在胡子里的红脸膛,发出烈日下敲破钟般的声音吼道:“盖上火!盖上火!太烫了,太烫了!”
我在回家的路上还边走边想:人们脱掉短外褂,脱掉裤衩,力求平等而变得**裸的。可是,在**裸的人群中,又跳出来一个**裸的豪杰制服了其他人。可见,不管怎么脱得**裸的,也是不可能获得平等的。
回到家一看,天下太平。主人正在用晚餐,刚刚沐浴归来的面庞熠熠发光。看我从檐廊走来,说了句:“这猫儿可真逍遥。这个时间跑到哪儿溜达去啦?”
一看饭桌,别看没什么钱,偏偏摆了两三样菜。其中还有一条烤鱼。我不知道这鱼叫什么名称,但肯定是昨天在东京湾御台场附近被捕获的。我曾说过鱼是健壮的,但是,再怎么健壮,也禁不住被这么又是煎又是煮的。倒不如疾病缠身、苟延残喘更好些。这么想着,我蹲坐饭桌旁,装作对饭菜似看似不看的样子,以待时机,吃个一星半点的。不会这么装模作样的话,就别想吃到美味的鱼!主人夹了一点鱼吃,露出不大好吃的表情,放下了筷子。坐在主人对面的妻子,也一声不响地观察着主人将筷子举起放下的动作和嘴巴张开闭合的样子。
“喂,你去打那猫的脑袋两下!”主人突然吩咐妻子。
“干什么打它?”
“没有什么为什么,打它几下!”
“是这样打吗?”妻子用巴掌拍了拍我的头,一点也不疼。
“没叫唤嘛!”
“是啊。”
“再打它几下看看!”
“打几遍,不是都一样吗!”
妻子又用手“啪”地打了我一下,还是不觉得痛,因此我还是听之任之。然而,到底为什么打我,我虽足智多谋,仍然了解不了。假如知道缘由,总会好歹想点办法应付一下的。可是主人光是命令妻子打我,这样一来,不仅打我的女主人稀里糊涂的,挨打的我也莫名其妙。主人一看,两次都不能叫他满意,便有些不耐烦地说:“我说,你得打地它叫唤!”
“让它叫唤干什么?”妻子厌烦地边问边“啪”地打了我一下。
这回我明白主人的意图了,就好办了。原来只要叫一声,就会使主人称心如意的。主人就是这么愚蠢,叫人讨厌。如果为了让我叫,早说不就得啦,既用不着这么三番两次地大费周折,我也可以少受两次罪。除了以打为目的之外,是不该下达“打它两下”的命令的。打,是对方的事;哭,是我的事。主人从一开始就以让我叫为目标,却只命令“打两下”,他以为这命令之中连属于我的自由的叫唤也都包括在内了,真是太不像话了!简直就是不尊重别人的人格!是欺负猫!这种事,若是主人视为蛇蝎而厌恶至极的金田老板,也许能干得出来,而作为自诩两袖清风的主人这么干,可就过于卑鄙了。不过,说实在的,主人并不是那样的小人,因此,主人的这道命令还不能说是因狡猾之极而发出。应该看作是由于智力不足而冒出来的孑孓一般的念头。他大概轻率地断定:吃了饭,肚子肯定会饱;划个口子,肯定会出血;杀人的话,肯定会杀死;按此逻辑,他快速断定:打一巴掌,猫肯定会叫唤的!然而对不起,这可有点不合逻辑。依照他的逻辑,就会得出如下结论:掉进河里,肯定会死;吃炸虾,肯定要泻肚;拿了工资肯定去上班;读书肯定有出息。如此“肯定会怎么样”,有人就会吃不消。假如“打一巴掌肯定会叫唤”的话,我可就麻烦了。如果把我当成目白[173]的报时钟,一敲就响,我可就枉然投生为猫了。我先在内心把主人驳斥一通,然后按照主人心愿,“喵”地叫了一声。
由于问题提得太唐突,妻子哑然无语。老实说,我也认为主人这样胡搅蛮缠,是因为在澡堂子惹起的火气还没有消下去!本来这位主人在左邻右舍眼里已是个有名的怪人,有人甚至断言他就是个神经病患者。然而,主人的自信可不比寻常。他坚称:“我没有神经病!世上的人才是神经病患者哩!”邻居们都叫主人“狗”,主人则美其名曰“为了维护正义”,叫邻居们“猪”。实际上主人的确是处处想维护正义。真没办法。既然他是这样的人,对妻子提出这么怪异的问题,在主人来说,也许就相当于早饭前的一段小小插曲,但是,从听者的角度来看,就有点像疯人痴话了。因此妻子如坠五里雾中,一句话也说不出,我当然更无从回应。主人马上大声喊道:“喂!”
妻子吓了一跳,赶忙答道:“唉!”
“你这一声‘唉’,是感叹词,还是副词?”
“谁知道什么呀!净问这些荒唐的问题,管它是什么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