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搞事情”的过程中,也要注意一些问题。我总结了几条经验供孩子们参考:
1.兴趣为先。
做这些事不要有负担,千万不要想着“哎哟妈呀,又给我布置任务了”“我作业都做不完,还让我去做这么多的事,累死我了”。你如果觉得特别累,那一定是你对这件事不感兴趣。所以,你没有想好的事情可以暂时不做,尽量去找自己感兴趣的事。
2.搞出花样。
要做,就得做出花样。
比如,你打算到居委会去体验,爸爸也帮你联系好了。但你跑到居委会门口的沙发上一坐就是半天,这就是没有搞出花样。
没有搞出花样就没有故事,就没有体验。
所以,要主动出击,参与到体验过程中去。
3.安全可控。
有的同学志向很高,想研究城市里的车流量,就往大马路上一站。有的同学对工厂很感兴趣,这时一定要事先了解“搞事情”的安全性,保证没有危险,一定要跟父母好好“谋划”。
4.聚焦语言。
千万不能热热闹闹地把事做了,但没有体验到语言表达带给你的美妙。“搞事情”的核心之一是要意识到提高语言能力的重要性,通过语言表达制造出乎意料的成效。
崔永元说:
耿春龙老师关于“搞事情”的分享,让我有三点体会:
第一,我的心理上产生了一个变化。以往是写的时候不知道写什么,而做完这些活动以后,我想的是“千言万语,不知道从哪儿说起”。
第二,“搞事情”不能是纯粹功利性的,提高语言表达能力只是在这个过程中顺其自然发生的。当我们策划一项活动的时候,并不会想着这件事情能让作文加3分还是加5分,因为我们已经很自然地融入其中了。
第三,我们总说“应试教育”“素质教育”,其实这种简单的二分法并不科学。好的教育方式,是在学文化的同时,也能积极地参与社会、干预社会,热爱生活、美化生活,改善人际关系、增加情感联络。在学习的时候,你已经开始成为社会的一分子了,而不是拿了毕业证书再迈入社会。
名师答疑
家长:
我读了李娟的《冬牧场》,结合您的观点,我感觉她上过关于“搞事情”的课。
作者写这本书时,自己就在“搞事情”。她住在新疆,想写哈萨克牧民的事情,就到处推销自己,想跟着牧民去体验生活。很多人一开始不愿意带着这个汉族小丫头出去,后来,终于有人愿意带着她。她就在天山的牧区里,跟随牧民去体验如何放牧、如何弄羊粪、如何喂骆驼——最后,再一点儿一点儿地把细节向我们展示出来。
“习以为常”让我们对生活“见怪不怪”。牧民们一辈子过这样的生活,每年、每月、每天,觉得这很正常。但是作为一个“闯入者”,去观察牧民,去用心体验,就会发现很多惊喜。
对于这一点,耿老师和崔老师怎么看呢?
耿春龙:
李娟这样写出来的东西肯定是真实的、有需求的,她有倾诉的欲望,而不是为了完成某一个既定的任务。
“搞事情”能够提高写作能力,但绝对不仅仅是为了写作。
崔永元:
很多人喜欢李娟,我也喜欢。她写的地方,很多人去过,感受到了那种美。但我们尝试着讲给别人听的时候,总觉得表达得不理想,说不出自己的感受。
但李娟的文字,就是能让人觉得:“对,她说的那个美,就是我曾经看到的!”
这背后的秘密,可能就是她搞了很多跟别人不一样的事情,她体验得更深刻,而我们大部分人只是匆匆过客。
家长:
我带孩子外出游玩的时候,认识了一个新疆女孩,我觉得将来可以让孩子跟这个新疆女孩联络,相互交换资讯。
另外,我想借鉴您说的卖红薯的方式,看看能不能把山西的苹果用这样的方式带到北京,这样就太有趣了。我家孩子不爱上学,他觉得太枯燥了,经常对我说:“妈妈,我可不可以不上学,我想在家里写侦探小说。”
为什么孩子觉得上学很枯燥呢?如果将您的方式引用到课堂中,孩子真的会很感兴趣吗?
耿春龙:
第一,我要提示的是不要建立对立面,误以为校内的习作孩子肯定不爱写,只有我讲的这些才是孩子们爱写的。
其实,校内的命题作文也是可以“搞事情”的,搞了事情再去写,能达到一样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