啤酒杯里的泡沫慢慢消下去,林默听著歌,心里的烦躁竟悄悄散了些——
是啊,人和人的交集本就像这歌里的线,既然今生掺进了皇佳驹的事,那能做的,不就是尽己所能,守护那些本该好好活著的人吗?
一曲结束,酒吧里静了两秒。
林默放下酒杯,轻轻拍了起来,他的掌声不算响,却像个信號,其他客人也跟著附和,连之前躲雨的几桌都鼓起掌来。
滨崎有美抱著吉他站起身,朝著台下深深鞠了一躬后,又朝著林默的方向微微点了点头。
之后没再有人点歌,她便挑了几首自己喜欢的曲子。
等墙上的掛钟滑过七点五十三分,她看了眼后台的方向,收起吉他准备下场。
就在这时,酒吧的玻璃门突然被“哐当”一声推开。
冷风裹著雨水灌进来,三个穿黑色短褂的男人堵在门口。
领头的留著寸头,脖子上掛著粗银链,扫了眼全场,目光最后落在滨崎有美身上:
“滨崎有美?跟我们走一趟。”
滨崎有美攥紧吉他带,声音发颤:
“我不认识你们……”
“不认识?”
寸头男嗤笑一声,上前几步扯过她的胳膊,
“你爸当年欠我们新平一家三百万高利贷,自己跑了,忘了?之前跟你说好了,去血色夜总会驻唱抵债,你倒好,转头躲到这儿来了?”
“我都说了我会凑钱……”
滨崎有美想挣开,可男人的手像铁钳似的攥著她,
“血色那种地方我不去!”
“由得你选?”
旁边的小弟不耐烦地伸手去抢她的吉他,
“今天必须跟我们走,不然……”
话没说完,他的胳膊肘不小心撞到旁边的桌子,林默面前的啤酒杯猛地晃了晃,琥珀色的酒液顺著杯沿泼出来,大半都洒在了他的白色衬衫上。
酒吧里的气氛瞬间僵住:
有的客人低下头装没看见,有的悄悄往门口挪。
滨崎有美嚇得脸色发白,明明不情愿,却还是被拽著往门口走。
就在这时,一个不大的声音响起:
“住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