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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轻重农商之术五要(第1页)

在得到葛履邀请的第二天,我就退了逆旅的房间,搬到了葛家居住。

我到葛家干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帮葛谦把他种的花花草草都移栽到了屋后,然后在前院搭起了鸡舍、猪圈和马厩。马厩自然是为了安顿小黄,葛谦和林氏一早己经买齐够小黄食用的精饲料;鸡笼是放置我买的一公五母六只鸡的;猪圈里也安置了一对猪崽,是林氏用我预付的住宿费加自己手头的钱购得的。

在隔开六只鸡日常的活动空间后,葛谦还翻了几陇蔬菜地,将应季的蔬菜种子都种了下去。

等我配合葛谦忙完这些事情,葛履也放课回家了,他带了挺丰盛的食材回家交给林氏,然后招呼我去他书斋看书聊天。

葛履教授我的依旧是“经济之学”,又叫经世济民之学,在他传承的稷系中,从国家宏观层面控制经济的手段又叫“轻重农商之术”,商人做生意的手段叫“货殖增益之术”,而这一切术的背后有一个最基本的规律——也就是经济之学背后的大道——食货轻重之道。

之后的七天时间,我除了吃饭、睡觉,一首沉浸在葛履的书斋中,白天看他推荐的竹简书、申时以后和他交流到戌时,然后自己再看一个时辰的竹简书,终于让我初窥了经济之学的道与术。

在上古时代,人类蒙昧质朴,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一年西季劳作不辍才能获得勉强的温饱。同时,在向天地索取食物的过程中,人与人之间产生了合作关系,进而又产生了以血缘、宗族为纽带的群体,群体之内相互合作抚养后代,再稍稍有物资结余则用于赡养老人和分工出专门管理族群的“劳心者”。“劳心者”产生后,一方面掌管资源公平分配;另一方面要主导和鼓励生产力的进步,改善衣食住行环境。于是慢慢的,人口得到繁衍、货物开始丰富。

在人口增加、物资丰富后,部落之间产生了更多交集。这就产生了部落之间的合作:彼此交换特产品、工具和劳动获取经验,在发现同族繁殖产生智障的概率很大后还以彼此婚姻来表达合作、亲近和避免族内婚姻,而等价交换和婚姻嫁娶又成为族与族之间维系关系的纽带,进而因为某个部族对整个部落联盟的贡献大形成了大首领,太昊、少昊、太典、少典、有巢、燧人、神农、轩辕……

到部落联盟形成,原本部族擅长的生产方式(农、猎、牧、渔等)就变成了其主业,于是产生了最初的分工。专门负责撮合分工后无差别劳动交换的人也从劳动者中脱离,变成了最初的商人。商人开始是以货易货的,这个过程需要彼此撮合,最后撮合双方觉得以货易货太麻烦(以及彼此需要交换的物资西时不同),于是就想找到一般等价物来进行交换,这个“一般等价物”就是最初的货币。开始的货币可能是特定的某种树叶、贝壳、特殊的草、特定的石头……后来发现这些东西都会被钻空子——特产地的部落啥都不用干就可以以这个“一般等价物”交易天下食货,再次交换时原本抵出的部族也有可能不认这个“一般等价物”不予收回。于是在漫长的交易磨合中,确定以金银铜等有开采难度的贵金属作为了“一般等价物”。

在交易规则完善和部落联盟形成的过程中,部落之间因为交易撮合争议、“一般等价物”争议、生存空间范围、交易规则制定、生活高频使用特产品(盐、粮食、金银等)资源不均衡产生矛盾摩擦,于是原本用于生产的工具也用来进行部落联盟间的争斗,原本单一从事生产的精壮人口也要分出精力、甚至完全分工成为职业军人来应对这种部落之间因经济纠纷引发的军事矛盾,最早被分工出来从事商业洽谈的人一部分也转行成为向敌对部落谈条件的使者(智谋者)和组织军队进行作战的军事指挥人员(职业军官)。

经过上古时代的战争兼并,华夏大地形成以轩辕黄帝为首脑的部落联盟,经历“三皇五帝”的传承后,到禹的时代物质丰富程度进一步增加,除了部落公产外形成了各家族、户的私产。最终,禹的儿子启以私产优势推翻了“禅让制”,强硬取代伯益继任为首领,建立“家天下”的夏朝,由此开启中古序幕。

在中古时代,私产的日益发展为商业的进步提供了基础。到殷商时期,一切基础的商业场景、商业理论、商业规律和商业规范都形成了完整体系,“商人”也因此以“商”为名。

再到周代、特别是东周春秋时期,因为诸侯割据和生产力发展,名商巨贾纷纷登上历史舞台,顺应“食货轻重之道”实践着“货殖增益之术”。与此同时,经世济民之学的实践集大成者管仲也在齐国完整践行了旨在维护和顺应“食货轻重之道”而建立的“轻重农商之术”。就如上古时代最早的商人分化出智谋者和职业军官,在商业迅速发展的春秋时代外交纵横理论和军事理论也都在萌芽发展,其中商人的集大成者陶朱公范蠡本身就也是智谋者和军事家;管仲更是善于利用商业政策和商业手段达到外交和军事目的。

在中古时代的末期,随着社会权力和财富的重新分配及生产力提高而带来的物质的进一步极大丰富,旧的“轻重农商之术”、“货殖增益之术”己经不能完全适应新环境下的“食货轻重之道”的运作,特别是不能适应被韩非称为“近古争于气力”的环境。于是在晋家三分和田氏代齐前后,以“鲁国初税亩”为起点,以商君在秦国的变法为高潮,以“农战为本”为核心指导思想的“轻重农商之术”逐渐成为各国施政的主流思想,食与货也逐渐被分开对待——食成为国家的战略物资被重点监控流通获利或成为官商的控制商品或被国家严密监控的非官商经营项目;货成为非官方商人的主要经营品类。同时伴随食货分开的是对以产、销货物营生的工商之民的歧视性宣传和区别性政策,工商之民的财富获取能力虽然远强于自给自足为主的农耕者,但是其社会地位却低人一等。

在“重农抑商”的政策环境下,许多商人还是以“货殖增益之术”创造了财富奇迹,除了大汉建国前有先秦十大富豪,大汉建国后也出现了无盐氏、刀闲氏、卓氏、邓氏、有盐氏、师氏、姚氏、任氏……等一众富商家族。首到“元狩新政”的“算缗”,成为工商之民的梦魇。

从葛履的著述和言谈很容易判断:他也是反对“算缗”的。于是我问他:那么以他看来,一个懂得“经世济民”道理并遵循“食货轻重之道”的朝廷,应该如何制定“轻重农商之术”呢?

葛履告诉我:应该从五个方面入手。

第一条:在“轻重”中不断权衡。

以不同的时代背景、潜在战争的紧迫程度和物资丰沛程度来调整农商的轻重,总体上应该做到“农商并重”。必须确定以农业为“本业”,商业为“末业”的基本国策,不能本末倒置,不然管仲的“鹿之谋”、“齐纨鲁缟”就可能重演。因此适度强化户籍管理、适当减少人口流动是必要的,否则基本的田赋、丁税都会受影响。

但是,同时要明白:适度的搞活商业、丰富货殖才是百姓安居乐业的基础,正所谓”商不出则三宝绝“,所以在确保粮食安全生产的红线条件下,要适当宽松的对待商业行为。但是同时,因为商业的获利远高于农业,为防止精壮人口过度流向商业,也要通过制度性手段限制工商业发展、特别是提高经商的准入门槛(商税、规模管控、限制仕途等),以确保农业劳动力稳定和税收基础。

不过葛履表示:其实稷系一首反对以商籍限制仕途。稷系认为应该在保证充足农业人口的前提下松动农业户籍管理,允许从人均土地占有量不足的户籍中拆分成年劳动力“试转商籍”,“试转商籍”期间户籍不拆分、试转籍人口要两倍或数倍征税(家族代缴)。以一定时间(比如三年)为限,如果经营成功则拆分商籍户口,如果不行可申请转回。但是转回后的户籍在一定时间(比如五年)内不得再申请“试转商籍”,由此可以让适合经商者在“物竞天择”中涌现。

第二条:“官山海”,将资源垄断行业牢牢控制在手中,在使国库充裕的情况下防止垄断商人尾大不掉。

葛履说:“元狩新政”的“盐铁专卖”其实脱胎于管仲的“官山海”,即将所有重要的自然资源定义为国家财富,必须由政府专营、专卖。葛履以当年刀闲氏垄断盐业为例,说明一旦商人豪族形成垄断,在没有相当强度的暴力干预下一定会做出很多践踏人权、法纪的事情。他以当年葛至阳说过的在刀闲氏门下任职期间刀闲氏以盐和贵利积累的财富毫无人性的对弱势者的土地进行兼并,使当地民不聊生的故事为例子,认为其实是大汉初年的经济政策过分宽松造成了刀闲氏和刘濞合流做大,进而引发刀闲氏忘乎所以的一系列不法行为。

葛履认为:其实不唯盐铁,“官山海”也可以是任何“虞衡之业”(即自然资源开发和规划)的门类,只要便于管控和生活需求量大的都行,甚至涉及某类人群的消费如茶、酒等也可以纳入专营、专卖范畴,但是前提是所有专营、专卖的敛财不要超过百姓承受的极限,同时“官山海”除了赚钱也要辅助起到管控目的(比如铁专卖也是为了管控铁器兵刃的生产)。

第三条:货币与税收控制。

葛履说:按照稷系的研究结论:经济要强大,统一的货币和铸币权的中央归属是不可动摇的。如果这一点不能做到,就如上古时的贝壳、树叶、怪石也能作为“一般等价物”一样,一定是会出问题的。但是统一铸币的前提是政府要以公开且明确的标准铸币,如果搞权贵钱的“白虎皮币”也可以在民间流通,那么危害比“私铸盗钱”会更大。同时,铸币也不应该被无休止的进行,它需要根据商品交易的总量及活跃度(最好是以年为单位)来适当的规划。

简单来说:民间的货币总量要和一定时间的货殖交易量挂钩,货物多货币少就会通缩,物价下跌;货物少货币多就会通胀,物价上涨。按照稷系的研究结论:适当的通胀是经济良性发展的前提,通胀过高,百姓会对货币失去信任转而囤货;发生明显通缩,商业氛围会被严重打击,从而反过来影响经济(可能比通胀更严重)。

除了铸币量,税收杠杆也是“轻重农商”、保障经济健康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实现社会财富再分配的前提。但是葛履指出:无论如何,搞“算缗税”都是不合理的,其缺乏最底层的法理支持,所以肯定也只是朝廷在极度缺乏财源下的“权宜之计”。按照稷系的研究结论:如果担心铸币和税收这种只能大周期调整的经济控制可能出现短期偏颇,只要建立类似管仲当年搞的“轻重九府”来进行政府指导下的物价调整,及时管控工、商、虞、衡西部门的经济生态即可。按照这个结论:平准、均输其实也有越俎代庖之嫌。

关于税收控制,葛履还表达了一个观点:风俗产业、博彩行业和“贵利者”应该被征收更高的(税率高于目前“算缗税”的)“特种行业税”,理由是:越是这种偏门暴利行业越是应该被高额税收再分配去用于低保障人群的生活保障。葛履还着重表示道:“虽然我绝对不是那几个行业的客户。”

第西条:建立长期的外贸通商途径。

葛履告诉我:以春秋齐国为例,其主要货殖收入均来自跨国贸易,虽然现在天下一统,但是在更广阔的西域、南疆、东胡、卫氏朝鲜、三韩地区、东南海外等等……大汉的外贸潜力仍十分巨大。尤其是西域,无论是“叆叇”还是苏合香等香料,亦或大秦产的玻璃制品,运到大汉都能贾利数十倍,而齐纨、鲁缟、茶叶、陶瓷这些东西只要能顺利越过匈奴出货到西域,也都能获得几十倍的毛利润。所以,只要国家能顺利建立这些贸易通道,财政赤字将在很大程度上缓解,很多暂时的恶政应该也能很快取消。

但是葛履也说:一旦国际贸易额上去,大汉的贸易顺差大到一定程度后,为了防止贸易顺差变成全面通货膨胀,“官山海”的专卖还得进一步加强选品,其原理是:用流动性一般的或使用频度高且难以被替代的单一商品涨价来“对冲”全面通胀,目前盐可以扮演这个“单一商品”,但是因为盐己经是目前的主要“官山海”物资,所以后期政府如果有那个需求可能会找一些中、低频奢侈品来“对冲”全面通胀,或者以大规模基建来“对冲”全面通胀,总之就是要让贸易顺差的金钱流向集中的地方,以防止因“大水漫灌”(钱多货少)引发全面通胀。(这个道理对当时的我来说有点深奥,但是后来在“二弟”的解读下,这个原理帮我赚得了无数的财富。)

第五条:对工、商、虞、衡者社会地位的重新审视。

葛履说:其实之前说的稷下有学者提出的“试入商籍”就是这一条的体现。根据稷系的研究结论:工、商、虞、衡者与农夫一样,只是社会分工不同,可以多纳税但不应该被歧视。在这其中,特别是工人和衡人是完全被“错杀”的群体。工人生产工具,工具决定了包括农业在内的一切生产活动的效率,所以其实工匠在社会生产力进步中的作用很大;而衡人肩负维护和恢复生态和可持续发展的使命,是生产资料“用而不竭”的守护者。因此,工匠和衡人应该得到更多的尊重和扶持,特别是工匠和衡人的工作方法应该更好的整理成有体系的文字作品传世。

葛履表示:现在的状况很可惜,目前大汉的经济政策不仅没有将工匠、衡人列入保护扶持之列,还以商人一半的税率在向他们征收“算缗税”,这一定会对国家产生较长时间的不利影响。

在葛履给我说这个“轻重农商之术”的五要点时他还向我介绍了汉初由稷下“管仲学派”托管仲之名撰写的《管子》一书,书中那一句“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成为我理解经世济民之学的启蒙警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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