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和魔鬼,我还能分不清吗?”阿沙玛特说:“这太反常了……这不应该,还是说,那位领主另有打算?”他细细品味其中的不合理之处,好像想找出一个符合魔鬼的思考逻辑,来将其正常化:“莫非这也是个高雅之魔鬼?”
“再怎么高雅的饲养方式,”萨内赫都快受不了他的高雅之说了,而他表面上还是笑吟吟地:“——也总会有堕落的灵魂,这点您知道的。”
“不过……听上去像是一个人类的君主会做的事情。”他在听完团长的复述后,若有所思道。
“人类?”阿沙玛特哈哈大笑道,他啊,就是喜欢这位副团长讲俏皮话:“从古至今,都没有人类当君主啊!萨内赫,你可真是个当弄臣好料!”——
作者有话说:过度一下本章
画师魔鬼:老板,这点钱我很难给你画什么心灵的战争
没想到这个破马戏团还有出场吧
第114章变成魔鬼的好处
在不知多少颗眼睛像豌豆一样掉进盆里,软趴趴的,连声音都像是黏在了一起时,驻扎在此地,才休息不到半天都马戏团很快就在团长的下令中重新忙碌起来,快动身收拾起来吧,猪猡一样的奴仆们,重新吹起古怪的乐器,把毒药当口脂涂抹。排成长队,向那座城池进发。
未知财富的诱惑稍微让一众魔鬼打起了点精神,群蝇开始向着前方挪动,在贪婪的欢喜之后,戴着镣铐的人类奴仆拖着比身体还重的灵魂,浑浑噩噩地跟在队伍后边,反复裂开的伤口已经呈现出一种糜烂的状态,发白,发红,他们的眼神无不是蒙着灰的,唯有几个新加入的还在幻想逃走,逃到随便什么地方,他们不在乎其他伤害,还能有什么苦头是比这更可怕的呢?
而过惯了此种生活的人呢——也是不尽相同的,在马戏团里,等级最高的是魔鬼,而低贱的人呢,也在互相轻贱和厌恶着,吃得起魔鬼剩饭的人看不起只能吃狮子残羹的人,老人看不起新人,他们用冷漠残忍互相面对彼此,另外,还有人特别喜欢被打!这是只有在这里才得以流行的癖好。
据说——在疲惫中,他们互相耳语,把秘密从第一个递到最后一个——被打可是一件好事!被践踏更是如此,为什么?被欺凌、被折磨、被当成狗一样使唤多了,总有一天,他们也能生出獠牙,生出尖耳,就这样从人变成魔鬼……要是有人胆敢质疑,喔,变成魔鬼难道还是什么好事吗?
那当然啦!
他们会述说一千种魔鬼的好处,谁叫这个世界是属于魔鬼的,变成了魔鬼。首先的第一点好处就是,终于可以从这最低等的人群中脱颖而出,不用再饥肠辘辘,起码能吃低等魔鬼才能享用的暗麦面包,至于面包的随机效果,是穿肠之痛,还是醉生梦死,这就完全看运气了。
更何况,只有魔鬼,就这么说吧,很多人成了魔鬼之后,就像变了一个人,变成了所谓“有本事”的家伙,那些踩高捧低,阿谀奉承,这都不过是手段!而能吃上肉,喝上汤,没有什么比这更好的了。
最重要的一点是——
“当了魔鬼还会被更高一等的魔鬼使唤?这点算什么呢!起码你可以使唤人了。”有人啐了一口唾沫:“总比现在要好吧!”
然而,不是所有灵魂都能蜕变,蜕变,多么伟大的词汇,怎么样才能成为魔鬼呢?不少人是被折磨,鞭打之后才成为魔鬼的,还有不少傻子坚持做逃跑梦呢,真是笑死人啦。
“还有不少人不清楚这件事,”也有人说:“我们去的城镇,绝大部分人都不懂其中的窍门,也没想去追求过这个,那才是可悲的……我们得到了这个秘密,我们不能往外传。”
“对,这是先机,不能让别人率先一步骑到头上。”
在鞭子落下来之前,他们又沉默了,敌意在加深,每个人都找与自己臭味相投的人结成了团体,在沥血的时间里,慢慢等待着、消磨着……
……
……
萨内赫扯了扯领口,唉,这鬼天气!他转头张望了一下,阿沙玛特那个混蛋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可能是去找他养的小情人拉玛了吧——费尽心思拉扯起一个马戏团的阿沙玛特,有着一个特殊的癖好,也就是动物,他就该变成一头猪或者狗,然后就可以被那头母狮子一口吃掉了!萨内赫表面上笑嘻嘻的,实则早就盘算好了一百种方法弄死这位团长了。
而高级魔鬼不论是心智还是手腕,都要高出别的魔鬼一大截,他要想上位,还早得很,不过他不缺乏耐心……哼,走着瞧。
他在心里咒骂着,表面上指挥着群蝇前进,走了很远很远之后,他们已经能看到城镇的雏形了,这让萨内赫眼前一亮,在边地,居然有这样规模的建筑,他还以为是什么臭烘烘的磨坊、农舍呢。
按傀儡带回来的消息,这里并不是城都,还只是附近的一个镇子,道路被修得很是平整,地里不知道掺了什么,就连阴雨连绵的天气也没能对路面造成多大的破坏,要知道,灰雾季和绿雾季节的道路大部分时间都是泥泞的,车轮牢牢地陷进地里,怎么也拔不出来。
这是很有意思的,这得多少奴隶和仆人才能修建起这样一座城市?他已经能想象到那延绵的徭役队伍,日夜不歇的工事,玩命儿干活时被麻绳勒出的血是最香的,用来蘸面包再好不过……
他突然收束了思想,因为在大道的尽头,在一块血石所雕刻的传送方碑上,正坐着一位少年。他穿着光洁若珍珠的丝绸衬衫,一条短裤,皮靴长到膝盖,还披了一件外袍,长发被半束起来,而没被扎到的部分就乱七八糟地翘着,像一丛不驯服的野草。
他的眼眸和他的尖耳,无疑表明了这是个魔鬼,他没什么表情地捻着手里的花,一副百无聊赖,好像在等着什么乐子降临似的。
是谁说前方的城镇没有魔鬼的?这不就是嘛!萨内赫心想,这狗屎的阿沙玛特果然在说谎坑骗他,但他可不上这个当。
魔鬼活在地狱,最实用的技能就是势利眼,先敬罗衫再敬人的道理是在哪都通用的,他和颜悦色地上前,脱帽鞠躬:“这位小先生,请问……”
那少年好像根本没准备搭理他,他的目光一直停留在手中的红蔷薇上,这让副团长不得不再重复了一遍:“……请问这里是哪里?我头一次到边地来……”
“哼?”他漫不经心地回答:“这里?琴丘司。”
这是由阿国、斐国和芬色三国语言中“边地”一词的首字母拼写并做出调整后得出的名字。
“喔,那请问此地君主的名讳?”
“你问这个干什么?”
“我们是马拉勃郎马戏团的人,正在围场做巡回演出,也许您不一定知道我们……”
“呵?你在骂谁呢?你是不是觉得,这里消息偏僻,没听过你们的大名?”
……这死小孩!萨内赫忍不住深吸一口气,不过,依对方这傲慢的德行来看……没准也是个高等魔鬼,还是能和此地的殿下有直接联系的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