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书网

奇书网>系统误我!说好的武侠呢? > 第506章 军营历练嬴驷蜕变(第1页)

第506章 军营历练嬴驷蜕变(第1页)

天还没亮透,寒气就钻进营帐的每一个缝隙。嬴驷蜷在草席上,听着帐外巡夜士卒的脚步声从近到远,又从远到近。这些天他已经能分辨出哪些是老卒——脚步沉稳均匀,踏在冻土上几乎没声音;哪些是新兵——步伐杂乱,不时还踩到石头踢到木桩。“起来!都起来!”老耿的吼声像破锣,在清晨的寂静里格外刺耳。他掀开帐帘,一股寒风灌进来,嬴驷打了个哆嗦,坐起身。草席旁边的狗娃还在睡,被老耿一脚踹醒。“睡睡睡,魏狗杀过来第一个死的就是你!”众人手忙脚乱爬起来,披上冰冷的皮甲。甲胄是昨天新发的,鱼鳞甲的内衬还带着桐油味,铁片冰凉,贴在身上像背了块冰。嬴驷系紧束带,又帮狗娃整理背后的系绳——这孩子才十七岁,家里排行老六,三个哥哥都上了战场,两个没了音信。“秦庶哥,今天还练长矛吗?”狗娃打着哈欠问。“练。”嬴驷简短回答。出帐列队时天边刚泛起鱼肚白。营地里已经有人影走动,伙夫在灶台边生火,炊烟混着晨雾,把整个营区笼罩在一片青灰色里。丁三营五十多人站成歪歪扭扭的两排,黑夫站在前面,手里握着根细藤条。“今天练阵型。”黑夫说,“两人一组,矛盾配合。看见魏武卒怎么打吗?一个人举盾挡,一个人出矛刺。咱们不用三层甲,但要学他们的打法——配合,懂吗?”他和老耿示范。老耿举盾前顶,黑夫从盾侧刺出长矛,动作干净利落。“练!”嬴驷和狗娃一组。他个子高些,举盾。狗娃瘦小,持矛。第一下配合就乱了——嬴驷举盾前冲,狗娃的矛差点捅到他背上。“慢点!步子要齐!”老耿在旁边吼。练到日上三竿,胳膊酸得抬不起来。停下来休息时,每人发了一块麦饼,一碗飘着几片菜叶的汤。众人蹲在营帐间的空地上,就着晨光吃饭。“听说没?李信都尉昨天又干掉一个魏军百夫长。”一个叫大牛的士卒边嚼饼边说,他三十来岁,脸上有道疤,是营里的老资格。“真的假的?”“千真万确!我表兄在斥候营,亲眼看见的。一箭,就一箭,从两百步外射过去,那百夫长正喝水呢,噗嗤一声,倒了。”众人啧啧称奇。嬴驷默默听着,想起三个月前在宫里听到的那些战报。那时候他觉得斩首多少、擒将几何都只是数字,现在才知道,每一个数字后面都是这样的清晨,这样的麦饼,这样的生死。“要我说,还是天工院的弩厉害。”狗娃插嘴,“我大哥前年当兵那会儿,用的还是老弩,五十步外就飘了。现在这新弩,一百步都能射穿盾牌。”“弩再厉害,也得人用。”大牛说,“你让个软蛋拿弩,看见魏武卒冲过来,手一抖,箭都不知道射哪儿去了。”“那倒是……”正说着,远处传来号角声。三长两短,是集结令。黑夫扔下碗站起来:“全营集合!有任务!”丁三营被派去清理一处山道。三天前李信的骑兵在这里伏击了一支魏军运粮队,双方打了一场,尸体还没来得及收。山道狭窄,两旁是乱石和枯树,风一吹,腐臭味飘出老远。老耿给每人发了一块浸过醋的布巾,让蒙住口鼻。“两人一组,搬尸体。秦人放左边,魏人放右边。动作快,天黑前要埋完。”嬴驷和狗娃分到一具魏军尸体。是个年轻士卒,看着不到二十岁,脸朝下趴着,背上插着三支箭。鱼鳞甲被射穿了,血浸透内衬的麻布,已经发黑发硬。嬴驷抓住尸体的肩膀,狗娃抬脚,两人用力一翻。尸体转过来,眼睛还睁着。空洞,无神,映着灰白的天空。狗娃手一抖,差点松开。嬴驷咬牙:“抓紧。”他们把尸体抬到右边空地。那里已经摆了十几具,有魏军,也有韩赵的仆从军。秦军尸体少些,七八具,放在左边,有人用草席盖住了脸。搬第三具时,嬴驷看到那是个秦军弩手。胸口被长矛捅穿了,伤口边缘翻卷,露出白森森的肋骨。弩还握在手里,手指紧扣着扳机,死前最后一刻还在战斗。他忽然想起离宫前,卫鞅在变法台上说的话:“新法之下,无分贵贱,有功则赏,有过则罚。战场之上,皆为袍泽,同生共死。”当时他觉得这是空话。现在看着这具尸体,看着那双至死不放弩机的手,他好像明白了一点。“秦庶哥,你发什么呆?”狗娃碰碰他。嬴驷回过神:“没什么。继续。”干到午后,山道清理干净。老耿带人在山坡上挖了两个大坑,秦军尸体埋一个,魏军埋一个。埋土前,黑夫让所有人列队。“鞠个躬。”他说,“不管秦人魏人,死了就是死了。咱们今天埋他们,说不定明天就是别人埋咱们。”众人沉默着鞠躬。,!嬴驷看着土坑里那些年轻的面孔,有的眼睛还睁着,有的嘴还张着,像要喊什么。土一锹一锹填下去,盖住脸,盖住身体,最后只剩两个微微隆起的土堆。老耿插了根木棍在秦军的坟头,用刀刻了个歪歪扭扭的“秦”字。“走了,回营。”回去的路上没人说话。狗娃走在嬴驷旁边,小声问:“秦庶哥,你说咱们会死吗?”嬴驷没回答。他想起母亲临终前抓着他的手,手指冰凉,力气却大得吓人:“驷儿,你要活着……无论如何要活着……”可怎么活?像现在这样,埋完别人,等着被别人埋?晚上营里加了餐。每人多了一小块咸肉,还有一勺粟米饭。伙夫说这是章蟜将军的命令,犒劳今天清理战场的士卒。众人围坐在篝火边,就着火光吃饭。咸肉很硬,得含在嘴里慢慢化。粟米饭里有沙子,嚼起来咯吱响,但没人抱怨。大牛从怀里掏出个小皮囊,晃了晃,里面传出水声——其实是浊酒,他自己偷偷藏的。“来,一人一口,驱驱晦气。”皮囊传了一圈,到嬴驷手里时已经轻了大半。他仰头灌了一口,酒很烈,辣得喉咙发烫,顺着食道一路烧到胃里。“痛快!”大牛接过皮囊,又传给下一个人,“要我说,咱们当兵的,活一天算一天。今天埋了别人,明天说不定就轮到咱们。怕啥?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你家里还有谁?”老耿问。“老娘,媳妇,俩娃。”大牛说,“前年分了田,十亩,都是好地。老娘写信说,今年收了三百石粟米,吃不完,卖了换布给娃做新衣。”他顿了顿,声音低了些:“要不是新法分田,我家那点薄地,别说三百石,三十石都收不上来。就冲这个,这条命卖给秦国,值了。”狗娃接话:“我家也是。我爹腿瘸了,干不了重活。以前给世族种地,收成全交租子,家里年年吃不饱。变法后,我家分了八亩地,自己种自己收,交完税粮还剩好多。我爹说,等我打完仗回去,给我娶媳妇。”众人笑起来。嬴驷听着,心里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这些以前在朝堂上听腻了的“变法之功”,从这些士卒嘴里说出来,变得具体而真实。三百石粟米,八亩地,一件新衣,一桩婚事——这就是变法,这就是他们拼命的理由。而他,曾经想毁掉这一切。“秦庶,你家呢?”大牛问。嬴驷沉默了一下。“没了。”他说,“都死了。”众人安静下来。老耿拍拍他肩膀:“那以后军营就是你家,咱们都是你兄弟。”篝火噼啪作响,火星升起来,在夜空里明灭。---五天后,丁三营接到了第一个实战任务——巡哨。不是主力战场的巡哨,是侧翼一条偏僻山道。黑夫说那里可能有魏军斥候渗透,让他们去守着,发现敌情就发信号。“记住,咱们的任务是警戒,不是拼命。”出发前黑夫反复强调,“看见魏狗,能打就打,打不过就跑,发信号等援军。别逞英雄,死了白死。”二十人小队,由老耿带队。每人带三天干粮,一张弩,二十支箭,一杆长矛。黎明前出发,沿着山脊线走,中午时分到达指定位置。那是一处隘口,两侧山壁陡峭,中间一条羊肠小道蜿蜒而过。老耿安排人手,两人一组,分守四个方向。嬴驷和狗娃分在东侧山坡,那里有片乱石堆,适合隐蔽。他们趴在石头后面,用枯草盖住身体。深秋的山里已经很冷,石头冰凉,趴久了手脚发麻。狗娃嘴唇发紫,嬴驷把皮甲里衬的羊毛边撕下一截,让他裹在手上。“秦庶哥,你说魏狗会来吗?”“不知道。”“来了咱们打得过吗?”“不知道。”狗娃不问了,把脸埋在臂弯里。太阳慢慢爬高,又慢慢西斜。山林里只有风声,鸟叫声,偶尔有野兽跑过的窸窣声。嬴驷盯着山下那条小道,眼睛酸了也不敢眨。傍晚时分,远处传来乌鸦的叫声。不是自然的叫声,是三声长,两声短——老耿定的暗号,有情况。嬴驷立刻警觉。他拍拍狗娃,两人慢慢探出头,望向声音传来的方向。西侧山坡,枯树林边缘,几个黑影正在移动。五个,不,六个。穿着深色衣服,没打旗号,动作很快,像山猫一样在林间穿行。魏军斥候。狗娃呼吸急促起来,手去摸弩。嬴驷按住他,摇头,指指自己的眼睛,又指指山下——等他们靠近。六个斥候显然很有经验,分散成两个三角队形,前后呼应。他们沿着山道搜索,不时停下观察,用刀拨开草丛,检查地面痕迹。距离越来越近。一百步,八十步,五十步……嬴驷能看清他们的脸了。都是精悍的汉子,脸上涂着黑灰,眼睛锐利。领头的那个左耳缺了一块,正是老耿说过的“魏军精锐斥候”的特征。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后面更精彩!三十步。领头的突然停下,举起手。其他五人瞬间散开,举弩对准四周。被发现了?嬴驷心跳如擂鼓。他看向狗娃,狗娃脸色惨白,手抖得握不住弩。不能等。他深吸一口气,猛地从石头后站起来,同时扣动扳机。弩箭射出。但他太紧张了,手抖得厉害,箭擦着领头斥候的肩膀飞过,钉在后面的树干上。“秦人!”斥候首领怒吼,六张弩同时转向嬴驷。完了。嬴驷脑子里闪过这个念头。他本能地扑倒,箭矢从头顶掠过,钉在石头上迸出火星。“放信号!”他冲狗娃喊。狗娃手忙脚乱掏出号角,却怎么也吹不响——太紧张了,气都憋在胸口。这时西侧山坡传来弩弦声。是老耿他们开火了。三支箭射倒两个斥候,剩下的四人迅速找掩体。领头的那个眼神凶悍,盯着嬴驷藏身的石堆,做了个手势。他们要强攻。嬴驷知道,一旦被近身,弩就没用了。他扔掉弩,抓起长矛,对狗娃吼:“跟我冲!”与其等死,不如拼命。他冲出石堆,长矛平端,直刺最近的斥候。那斥候刚举弩要射,矛尖已经到了胸前。他侧身躲开,反手拔刀,刀光劈向嬴驷脖颈。嬴驷举矛格挡。“锵——”刀砍在矛杆上,木屑飞溅。虎口震裂,血渗出来,但他没松手,顺势一挑,矛尖划破斥候的手臂。“狗娃!射他!”狗娃终于找回神智,端起弩,手还在抖,但距离太近了,不到十步。他闭眼扣动扳机。箭射出,正中斥候大腿。斥候惨叫倒地。嬴驷补上一矛,刺穿咽喉。剩下三个斥候红了眼,猛扑过来。老耿带着人从西侧冲下,双方混战在一起。刀光,矛影,鲜血飞溅。嬴驷手臂被划了一刀,火辣辣地疼,但他没停,咬着牙和狗娃背靠背,抵挡攻击。“援军来了!”有人喊。山下传来马蹄声,是李信的巡逻骑兵。魏军斥候见势不妙,扔下两具尸体,转身就逃。战斗结束。嬴驷瘫坐在地,大口喘气。手臂上的伤口不深,但血把袖子染红了一片。狗娃更惨,脸上被刀背砸了一下,肿起老高,嘴角流血。老耿走过来,看看地上的魏军尸体,又看看嬴驷。“行啊小子,第一个发现敌情,还敢带头冲。”他咧嘴笑了,“没给咱们丁三营丢脸。”黑夫带援军赶到时,战斗已经结束。他检查了战场,又听了老耿的汇报,点点头。“回去每人记一功。秦庶……”他看向嬴驷,“你第一个动手,赏肉一斤,酒半斤。”晚上营地里,嬴驷把那斤肉切成薄片,烤熟了分给全什的人。酒倒进十个陶碗,每人一口。火光映着一张张年轻的脸,有伤,有疲惫,但也有光。大牛端着碗站起来:“敬秦庶!今天要不是他,狗娃就没了!”“敬秦庶!”众人举碗。嬴驷端着碗,手还在微微发抖。不是后怕,是别的什么。他看着这些面孔,这些三个月前还素不相识的人,现在成了可以把后背交给对方的兄弟。他仰头,把酒灌下去。酒很烈,很辣,但这次他没觉得烧,只觉得暖。暖意从胃里扩散开,流到四肢百骸,流到心口那个一直空着的地方。原来这就是活着的感觉。不是锦衣玉食,不是前呼后拥,是在生死之间,和一群人并肩站着,拼命,然后活下来。:()系统误我!说好的武侠呢?

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