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多次就是凭借这杆老枪,惊走了对他虎视眈眈的野兽,算是他的救命伙伴也不为过。就算后来因为年龄大,不再适合在山里长途跋涉,但他依然会隔三差五将枪拿出来擦拭干净,让一把用了很多年老枪,看起来没太多岁月感。
“我给你说过,这是我的宝贝,伙伴,就不跟你要钱了吧,你拿去用就是,但你要爱惜它,等哪天不想用了,再还我行不?”
想来想去,他想到这种折中的办法。
既不用卖枪,又可以让枪挥相应作用,不至于别束之高阁,无法施展。
若是以后想要回来,也能随时拿回。
他很喜欢余秋堂的性格,看得出来这是个好小伙,应该能好好对待他的枪。
“这样啊。”
余秋堂突然在老秦眼里看到老柳的些许味道。
之前老柳将枪送给他,他还有些不理解,想着人家这么好的东西,咋就不心疼呢。
今日老秦又愿意将枪半送他用,他突然明白了,老柳送枪恰恰是一种不舍得。
只要想着曾经的好伙伴如今依然在挥作用,而且是交给人品端正的人手里,不会为非作歹,对于他们这些年迈的人来说,就是一种安慰。
所以,余秋堂没有推辞,对老秦表示感谢。
“你放心,枪我一定好好使用,不辜负您的枪。”
余秋堂第一次用“您”称呼老秦,以前都是用“你”。
说老实话他心里有点感动。
无论是老柳还是老秦,他们其实都是和自己同时代的人,在这些人身上,他也看到和自己相似的价值观。
特有一种坚持在其中。
和老秦商定好,余秋堂先去医院,老秦去凑钱,一会再过来拿剩余的钱。
有趣的是,余秋堂将熊皮拿给老秦看,老秦是打死都不相信余秋堂亲自打死过一头熊,也不肯相信这熊皮是余秋堂自己剥的,非说他肯定是帮着别人卖。
原因很简单。
一个人,一杆枪,还是一把撅把子,肯定无法打死一头熊,被熊当成便便排出来才有可能。
说是其他什么都相信,唯独这点坚决不信。
至于熊皮嘛,虽然有两个洞,但成色还不错,就给他算一百五十块。
余秋堂对熊皮的价格没啥概念,想着老秦应该不会骗他,便直接答应下来。
余秋堂满意地带着七百五十块去找王浩峰汇合。
神仙豆腐和熊肉进账77o块。
熊皮进账15o块。
桑黄进账11oo块。
加在一起就是两千块。
按照以前的分配方式,他能分到六成,那就是12oo块。
算上前面积攒的四五百块的,他的资产马上就要变成17oo块。
现在还有个熊胆在家里挂着呢。
等过会收钱时,顺便和老秦旁敲侧击问问,看看他有没有收购熊胆的渠道,如果有的话,直接给他也好。
价格高,老秦还能赚点钱,算是将以后野物皮毛,熊胆这些东西的销售渠道彻底打通。
熊胆他大致还是有个数的。
以这个金胆的成色,只要不是太坑,就能卖到1ooo块。
他又能分6oo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