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歷301年10月17日,深夜。
伦德城,皮姆利科区。
雾带著湿漉漉的腥气从泰姆河漫过来,混杂著廉价煤炭燃烧的刺鼻味道,盘踞在狭窄弯曲的街巷里。
煤气路灯的光晕在浓雾中化成一团团浑浊的黄斑,勉强照亮脚下湿滑的鹅卵石路面。
寂静中只偶尔传来远处码头含糊的汽笛,或是某条巷子深处醉汉含糊的嘟囔。
这里是城市的褶皱,被遗忘的角落。
圣吉尔斯诊所就藏在街巷的深处。
这是一栋三层的老砖楼,外墙的灰泥剥落了大半,墙角爬满了不知名的藤蔓,叶子已经落尽,乍一看像是贴在砖缝里的枯瘦血管。
门是老橡木的,上方钉著一块铜牌,刻著“圣吉尔斯诊所”几个字,下方还有一行小字:“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
门內,昏暗而狭窄的走廊空无一人,掛號小窗与治疗室和手术室的门紧闭著,只有问诊室的门缝里还透著亮光。
问诊室不大,陈设简单而整洁。
一张橡木诊桌,两把椅子,墙角放著个塞满书的书柜,旁边立著个码放著棕色药剂瓶的药柜。
格兰瑟·安道尔医生就坐在诊桌后面,他四十多岁,五官端正,穿一件洁净的白大褂,袖口挽到手肘,露出肌肉结实的小臂,正在翻阅一本《格雷氏解剖学》。
忽然,敲门声响起。
格兰瑟抬起头,放下医书:
“请进。”
门开了。
进来的是一个年轻人。
二十岁左右的年纪,身材頎长,穿一件深灰色双排扣大衣,领口竖起,露出里面衬衫领和黑色领结。
一张脸轮廓分明,五官称得上英俊,一双深棕色的眼睛尤为惹人注目,平静得像结冰的湖面,又像是能照亮每一个人內心的镜子。
格兰瑟医生的目光在那双眼睛上停留一瞬,又略微上下打量了一番。
大衣肩线精准利落,腰身微微收拢,精纺呢绒不见一丝褶皱。
领口竖起,衬衫领雪白,黑色领结系得一丝不苟,稍稍露出的马甲左侧的口袋里,垂出一条银质怀表链。
袖口处,雪白的衬衫露出一截,扣著风格简约的贝类材质袖扣。
深色西裤的裤线笔直,脚下是一双擦得鋥亮的牛津鞋。
这不是皮姆利克区的人,更像是会出现在梅费尔晚宴上的贵族子弟,或肯辛顿沙龙里面对淑女小姐侃侃而谈的年轻绅士。
所以这么晚了,他这样的人,为什么会来到这间贫民窟深处的诊所呢……?
暗自意外著,格兰瑟医生的脸上没露出什么,只是微微頷首:
“晚上好,先生。请问您是……?”
“晚上好,医生。很抱歉这么晚打扰。”
年轻人微微欠身:“欧文。欧文·塞勒瑞斯。”
“欧文先生么?幸会、幸会。”
格兰瑟医生露出和善的微笑,指了指对面的椅子:“没关係,我经常夜里出急诊,已经习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