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如墨,浓稠得化不开。
胜利大队的喧囂早已散去,村子里只剩下偶尔传来的几声狗吠。
辰楠坐在堂屋的门槛上,脚边的菸头积了一小堆。
屋里传来妹妹们均匀的呼吸声,这声音本该让他心安,此刻却像是一把把锤子,敲打著他紧绷的神经。
春娣那双惊恐的眼睛,在他脑海里挥之不去。
“姓金的……”
辰楠嘴里轻轻吐出这三个字,声音轻得像风,却冷得像冰。
这伙人不死,家里永无寧日。
单纯的杀戮或许能解决问题,但后续的麻烦无穷无尽。
主要是如今那群人隱藏在暗处,暂时找不到他们的踪跡。
在这个年代,个人英雄主义行不通,必须得有一顶大帽子,一顶能把这伙人压得粉身碎骨的大帽子。
他站起身,拍了拍屁股上的灰,眼神投向了村口的试验田。
那里种著“胜利一號”红薯,是全县农业的標杆,也是他辰楠如今身上最亮的光环。
既然你们想要金子,想要命,那我就送你们一份大礼。
辰楠回屋换了一身黑色的旧衣裳,那是他干活时穿的,不显眼。
他轻手轻脚地出了门,身影瞬间融入了夜色之中。
今晚没有月亮,伸手不见五指,正是办事的好时候。
来到村口,“胜利一號”试验田的石碑在夜色中显得有些狰狞。
这块田就在路边,显眼,平时来参观的人多,如果出了事,影响也是最大的。
辰楠没有犹豫,意念一动。
一道黑影凭空出现在田垄上,被他抓在手里。
那是一具尸体,是前几天在后山被他收进空间的悍匪之一。
这人脚上穿著一双半新的胶底解放鞋,鞋底的花纹在此时的农村並不多见,特別是这种几乎没怎么磨损的纹路。
辰楠抓著尸体的肩膀,像提线木偶一样,控制著那双脚在鬆软的泥土上重重地踩踏。
一步,两步,三步……
他在田埂上留下了凌乱却清晰的脚印,甚至故意在几个关键位置用力碾了碾,確保明天早上太阳一出来,这些脚印能像烙印一样刺眼。
做完这一切,他又换了一具尸体。
这具尸体脚大,穿的是厚底皮靴,一看就不是庄稼人穿得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