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没吱声,眨巴着眼望着我,不安地蠕动着身子。
“跟我走。”我语气果断地说。
我走进大房间,而他尾随在后边。杰斯珀早已停止了狂吠,此时在嗅本的脚后跟。我不愿再待在小屋里,于是疾步走到了外边的阳光下。本拖着脚步跟在后面。然后,我关上了房门。
“你还是回家去吧。”我对本说。
他把钓鱼线宝贝似的攥在胸口前。“不会送我进疯人院吧?”他问。
这时我才发现他吓得浑身打哆嗦。他的手颤抖着,哀求的目光死死盯住我的眼睛,像是一个不会说话的哑巴。
“当然不会。”我温和地说。
“我什么都没干,”他又这样说道,“我从没跟人多过嘴。我不想被送进疯人院。”说着,一颗泪珠滚下了肮脏的脸。
“别害怕,本,”我说,“没人会把你送走的。不过,不许你再到小屋去了。”
我转身走了,而他撵上来拉住了我的手。
“来,”他说,“我给你样东西。”
他傻乎乎地一笑,朝我勾勾手指,转身向海滩走去。我跟上他,见他猫下腰把礁石旁的一块扁石头搬起来,下面露出一小堆贝壳。他捡了一个递给我说:“这是送给你的。”
“谢谢,多漂亮的贝壳。”我说。
他又咧嘴笑笑,一个劲地抓耳挠腮,把恐怖感抛到了九霄云外。“你的眼睛像天使。”他说。
我吃了一惊,又垂下眼帘看那贝壳,不知说什么好。
“你和那一位不一样。”他说。
“你在说什么呀?什么那一位那一位的?”
他摇摇头,眼里又闪出狡黠的目光,把一根手指放到鼻梁上说:“她高高的个子,皮肤黝黑,让人觉得跟蛇一样。我亲眼见她来过这儿,一到夜里就来。我的确看到她了。”他顿住话头,目不转睛地望着我。我什么话也没说。他又说道:“有一次我朝屋里偷看,瞧见了她。她怒气冲冲地对我说:‘你不认识我吧?你以前没在这儿见过我,以后也不会再见到了。要是让我发现你从窗口偷看,我就叫人送你进疯人院。你恐怕不愿进那种地方吧?疯人院对病人可凶啦。’我对她发誓不对任何人讲,还像这个样子摸了摸帽子。”他比画着用手拉了拉头上的防水帽。“她现在走啦,是吧?”他忧心忡忡地问。
“我不明白你指的是谁。”我慢吞吞地说,“没有人要送你进疯人院。再见吧,本。”
我扭过身,用腰带拽着杰斯珀,沿海滩向小径走去。可怜的人儿,一看就知道是白痴,疯癫癫的说话没个准。不可能有人威胁他,要送他进疯人院。迈克西姆说他没有恶意,不会伤害人,弗兰克也这样说。也许他曾听家里人议论过他的事,于是那记忆便经久不消,宛若一幅可怕的场景萦绕于一个小孩的脑海里。在个人好恶的问题上,他的心理也跟儿童一样。他会无缘无故喜欢上一个人,今天跟你交朋友,明天就沉下脸不理你。他对我友好,是因为我允许他留下那根钓鱼线。明天再碰上他,他也许就不认识我了。拿一个白痴的话当真,未免太荒唐。我回眸眺望海湾,但见潮水已经涨起,正在港口的防波堤周围慢慢打着漩涡。本消失在了礁石后,海滩上又空无一人了。透过黑压压的林木间的缝隙,可以瞧见小屋石砌的烟囱。不知什么原因,我突然想拔腿逃跑。于是,我牵着杰斯珀,气喘吁吁地沿陡峭、狭窄的林间小径奔跑起来,头也没有回一下。就是把世界上所有的财宝都给我,我也不愿再回那小屋里或海滩上。仿佛有个人守候在那个荨麻丛生的小花园里,睁着眼睛观看,竖起耳朵倾听。
杰斯珀跟着我奔跑时,汪汪叫个不停,可能把这当成了一种新的游戏。它老是企图咬拴在身上的带子,想把它咬断。我以前倒没注意到这儿的树木如此稠密,一株紧挨一株,卷须的树根铺在小径上,存心要把人绊倒。我喘着粗气,边跑边寻思应该把这儿清理一下。迈克西姆真该派些人手来。矮树丛没有一丝美感,盘根错节的灌木该统统砍倒,让阳光洒到小径上来。这儿昏天黑地,光线太暗淡了。光秃秃的桉树被荆棘缠得透不过气来,看起来就像漂白过的死人肢体;树下流淌着一条发黑的浑浊小溪,几乎被多年雨水冲积和淤泥堵死,分成涓涓细流无声无息地向海滩移动;这儿的鸟鸣不如幸福谷的婉转动听。四周一片异样的沉寂。我上气不接下气地在小径上奔跑,耳旁仍能听见潮水涌入海湾的哗哗声。此时我才明白迈克西姆为何不喜欢这条小径和海滩,我也不喜欢。我真愚蠢,竟然选了这条路线。真应该待在那边的海滩上,在白色的沙砾上散会儿步,然后从幸福谷回家。
出了密林来到草坪上,看见那巍然屹立在开阔地上的房宅时,我心里一阵喜悦。树林总算被甩在了身后。我打算让罗伯特把茶点端来,送到栗树下。我一看表,还不到四点钟,比我想象的要早。看来还得再等一会儿。按曼德利的规矩,不到四点半是不用茶点的。我暗自庆幸弗里思不在家。罗伯特往花园里送茶点,不至于讲究那么多仪式。我信步踏过草坪向游廊走去时,眼睛无意中看到了某种金属反射出的太阳光束,那金属隐匿在车道转弯处的石楠绿叶丛中。我手搭凉棚想看看究竟是什么东西。瞧上去像是汽车的散热器。我心想是不是家里来了客人。可如果是客人,就该把车开到房宅跟前,而不是藏在这远离房子的车道转弯处,藏在这灌木丛中。我又走近了些仔细一瞧,果然是一辆汽车。现在可以看得见车的挡泥板和引擎罩。多么蹊跷啊!通常,客人是不在这儿停车的。连那些商贩送货也是走后边的路,经过旧马厩及汽车库。这不是弗兰克的莫里斯牌汽车,他的车我非常熟悉。这是一辆跑车,车型又长又矮。我真不知该怎么办好。如果来的是位客人,罗伯特就会引进藏书室或客厅。我走过草坪时,客人可以从客厅瞧见我。我不愿让他们看见我这副打扮。我还得留他们吃茶点呢。我待在草坪边犹豫不决。不知是什么原因,也许是因为太阳光在青草上猛然闪烁了一下吧,我偶然抬头望了望,结果惊奇地发现西厢房的一扇百叶窗竟被打开了,窗前站着一个人——一个男子。那人大概瞧见了我,只见他慌忙向后缩去,而他身后伸出一条胳膊关上了百叶窗。
那是丹夫人的胳膊,我认出了她的黑衣袖。我当时闪过一念,认为这是一个公众参观日,她正领游客观看房间。不过这不可能。因为带客人参观历来都是弗里思分内的事,而弗里思今天不在家。再说,西厢房不对公众开放,甚至连我都还没有到那些房间里看过。不,据我所知今天不是公众参观日。星期二观光客是从不到这儿来的。也许,这里边的名堂与整修房间有关吧。不过,怪就怪在那男子为何向外张望,一看见我就急忙缩回身子,随即百叶窗便“啪”地合上。还有,那辆车为何停放在石楠花丛后,让房子里的人看不见?算啦,这些都是丹夫人的事,跟我无关。她的朋友来看她,她领着进西厢房参观,这不是我操心的事。可这种事情据我所知是史无前例的。奇怪的是,它偏偏发生在迈克西姆不在家的时候。
我迈着步子穿过草坪向房宅走去,浑身觉得不自在,他们也许透过百叶窗的缝隙仍在偷偷看我。
我迈上台阶,经前门步入大厅。大厅里看不见陌生的帽子或拐杖,托盘里也没有名片。显而易见,这不是正规来拜访的客人。见鬼,这不关我的事。我进花房在盆子里洗了手,免得再上楼去。如果在楼梯上或者什么地方跟他们撞个满怀,叫人怪尴尬的。我记得午饭前把编织活丢在了起居室里,于是便经过客厅去取,忠实的杰斯珀寸步不离地跟在身后。起居室的门开着。我发现编织袋有人动过,原先放在长沙发上,后来被人拿起塞到了坐垫后边。曾经放编织活的长沙发上,留下了谁坐过的痕迹。有人不久前坐在那里,见我的编织活儿碍事,便把它拿了起来。桌旁的椅子也挪了位置。看来,趁我和迈克西姆不在家的时候,丹夫人好像在起居室里接待过她的客人。我心里顿时感到很不舒服。还不如不知道的好。杰斯珀边在长沙发底下嗅着,边摇动着尾巴。不管怎样,它对来客并未持怀疑的态度。我把编织袋拿在手里,抬脚向外走去。这时,大客厅里的那扇通往石砌甬道和后堂的房门却被推开了,我听到了说话声,便急忙又退回起居室,还算及时,没被人瞧见。我躲在门背后冲杰斯珀直使眼色,它站在门道处望着我,舌头耷拉在外边,不停地摇着尾巴。这小坏蛋会使我暴露的!我敛声屏息站着,一动也不敢动。
这时只听丹夫人说:“她一定到藏书室去了。不知怎么她回来得这么早。她如果真在藏书室,那你从大厅出去,她就不会瞧见你。等等,我去查看一下。”
我明白他们是在说我,心里益发感到不舒服了。这一切都显得鬼鬼祟祟、偷偷摸摸。我不想看到丹夫人干什么不光彩的事情。可杰斯珀猛地把头扭向客厅,摇着尾巴跑了过去。
“你好,小杂种。”我听见那男子说道。杰斯珀激动地汪汪叫了起来。我束手无策,四周乱看想找个地方藏身,但这种愿望还是落空了。接着我耳旁响起脚步声,那男子走了进来。他起初没看见我,因为我躲在门后,可杰斯珀朝我冲来,一边仍高兴地叫个不停。
那男子霍然旋转身,这下看见了我。我还从未见过任何人像他这么惊讶。我倒成了破门而入的盗贼,他则是这家的主人。
“请你原谅。”他上下打量着我说。
他高大,强健,长得一表人才,但却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他的肤色因太阳暴晒显得红扑扑的,一双蓝眼睛火辣辣的,通常使人联想到酗酒和**的生活。他的头发跟他的皮肤一样,也有些发红。要不了几年他就会发胖,脖领后堆起肥肉。他那粉红的嘴唇过于柔软,暴露出他的本性。从我站的地方就能闻到他嘴里喷出的威士忌味。此刻他堆起满脸的微笑,那是向所有的女人献媚的笑容。
“但愿没有吓着你。”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