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夸赞,”云月儿忽然间觉得今天的心情越发不错,玫瑰花也很美很漂亮,她抽出一支,然后悄悄折断,别在他胸前的丝巾之上,“回礼好了,你今天也很英俊潇洒,至于危言耸听可以留给警察。”
贺哲男闷笑了起来,真的觉得她哪里都合乎自己的心意,他们没有哪里不契合的,他们就像是几十亿人群里相互吸引的磁铁,是能够深触及灵魂的伴侣。
只是可惜他来得有点晚,没有能够在青葱岁月的时候和她遇见,如果从青涩的时候相互守候到现在,应该足够充作他们到白头相依时候的酣美回忆了。
这种想法并不是由来已久,只是此刻突然间酝酿而生,但他也没有觉得突兀,而是自然而然的接受,并且为自己的一切违反常理的行为找到了合适的借口。
爱情这种东西是多么奢侈。
可一旦有,就一辈子都要吃爱带来的或苦涩或甜蜜的纠缠。
他望入她的眼睛,觉得现在还不算太迟,彼此都没有落幕。
云月儿还要着急出去,换上开车的专用鞋,高跟鞋在没人坐副驾驶的时候,放在副驾驶座很合适,至少可以防卫。
这是来自高跟鞋杀手——云月儿的经验之谈。
但今天注定不平衡,在车子停下来的时候,她捡到了一只路边像是被吸走阳气一样的郑小峰。
“昨天你没事吧?怎么我又进不去医院,你又不回我信息,你走得倒是快!”一张口就是略带幽怨的问句,他伸出手,固执的问道,“手机呢?你是不是又删了我了?”
云月儿掏出手机,翻看了一下,噫~还真的是,但她还是装傻,“没有啊,只是有点忙而已。”
郑小峰已经看到了,有点被气笑了,“我都看见了,拿来。”
“你这人真奇怪,干嘛给你?”云月儿也有些好笑,反而想要逗逗他。
郑小峰这会学精了,他眼珠子转了一轮,轻拍了一下车门,没有直接搭话,而是反问道,“你去哪里?这么扮靓,难道是和上回那个男的去约会吧?”
“我看起来是要去约会的样子?我赶着去玉石市场参加交流会。”云月儿白了他一眼。
“玉石交流会,你对不对昨天那个挟持人质的人的故事感兴趣啊?”他的神情满是跃跃欲试,“要不然你送我一程,我就告诉你,怎么样?很惨的!”
其实有些人完全可以靠脸和嘴皮子吃饭。
譬如现在的郑小峰。
他张扬着自己的神情,分明的轮廓落下一片阴影,眼窝很好看,鼻梁高挺,下颌的线条流畅至极,杂糅着青年的俊美和少年的意气。
就这样朝着她,彰显着自己少有的能够吸引她的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