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辩思潮的批判
前言
“名实之相怨,久矣,是故绝而无交。
惠(慧)者知其不可两守,乃取一焉。”
《管子·宙合篇》有这样的两句话,这把名家或辩者的发生说明得很清楚。《管子》书是战国时代及其后的文字的汇集,但“名实相怨”之“久”,至迟我们可以推溯到春秋末年。孔子在当时已经在要求“正名”了。他说:“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这所说的“正名”,并不是后人所说的大义名分之谓,而是日常所用的一切事物之名,特别是社会关系上的用语。
社会在比较固定的时候,一切事物和其关系的称谓,大体上是固定的。积久,这些固定的称谓被视为天经地义,具有很强大的束缚人的力量。但到社会制度发生了变革,各种事物起了质变,一切的关系都动摇了起来,甚至天翻地覆了,于是旧有的称谓不能适应新的内容,而新起的称谓还在纷纷尝试,没有得到一定的公认。在这儿便必然卷起新旧之争,即所谓“名实之相怨”。在我们现代,正是一个绝好的例证,封建秩序破坏了,通常日用的言语文字都发生了剧烈的变化,旧的名和新的实已经是“绝而无交”,虽然还有一部分顽固分子,在死守着旧的皮毛,然而大势所趋,聪明的人早知道新旧不能“两守”,而采取新化一途了。春秋、战国时代虽然在社会性质上和现代不同,而作为社会史上的一个转折点则是极其相似的。旧时的奴隶制度逐渐崩溃了,新的封建秩序在逐渐产生的过程中。在这新旧交迭的时代,正所谓“青黄不接”,故尔“名实相怨,绝而无交”。例如以“君”而言,旧时是奴隶主,而今时多是由奴隶升起来的头领了。“百姓”在旧时是贵族,而今时成为了庶民。庶民在旧时是贱人,而今时成为了国本。一切都须得调整,因而在意识形态上的初步反映便必然有“正名”的要求。故在战国时期有所谓“名家”的产生,这件事本身也就足以证明在周、秦之交,中国的社会史上有过一个划时代的变革。
“名家”本来是汉人所给予的称谓,在先秦时代,所谓“名家”者流每被称为“辩者”或“察士”。察辩并不限于一家,儒、墨、道、法都在从事名实的调整与辩察的争斗。故我们现在要来研讨这一现象的事实,与其限于汉人所谓“名家”,倒不如打破这个范围,泛论各家的名辩。这一现象的本身是有它的发展的,起初导源于简单的实际要求,即儒者的“正名”;其后发展而为各派学说的争辩,一部分的观念论者追逐着观念游戏的偏向,更流为近于纯粹的诡辩;再其后各家的倾向又差不多一致地企图着把这种偏向挽回过来,重新又恢复到“正名”的实际。待秦代统一六国以后,封建社会的新秩序告成,名实又相为水乳,于是乎名辩的潮流也就完全停止了。这样便是先秦名辩思潮的整个发展过程,我现在想把孔子以后的各家的态度,逐一地加以研讨。
一 列御寇
列御寇,我们要说他是一位辩者,或许有人会诧异,但《战国策·韩策》里面有说到他的学说倾向的一段故事,确和“正名”有关。
“史疾为韩使楚。楚王问曰:‘客何方所循’?曰:‘治列子圉寇之言’。曰:‘何贵’?曰:‘贵正’。
王曰:‘正亦可为国乎’?曰:‘可’。王曰:‘楚国多盗,正可以圉盗乎’?曰:‘可’。曰:‘以正圉盗奈何’?
顷间有鹊止于屋上者,曰:‘请问楚人谓之何’?王曰:‘谓之鹊’。曰:‘谓之乌,可乎’?曰:‘不可’。
曰:‘今王之国有柱国、令尹、司马、典令,其任官置吏必曰廉洁胜任。今盗贼公行而弗能禁也,此乌不为乌,鹊不为鹊也’。”
“乌不为乌,鹊不为鹊”便是“名不正”;必乌须为乌,鹊须为鹊,然后才得其“正”。这虽然只是史疾转述的话,但由此可借以推定列子所“贵”之“正”,至少是有“正名”的成分在里面的。
列子的书失传,现存者乃晋人伪撰。他的遗言逸行散见于《庄子》书中的,我们只知道他也是黄老学派的一人而已。
二 宋钘与尹文
宋钘、尹文是稷下黄老学派的主要的一支,宋钘当于齐威、宣之世,尹文稍迟,逮于齐湣,在此为方便起见,一并叙述。
《汉书·艺文志》有“《尹文子》一篇”,属于名家,尹乃宋之弟子,尹既属于名家,可知宋亦有辩者倾向。《韩非·外储说左上》“言有纤察微难而非务也,故季、惠、宋、墨,皆画也”,可引为宋是辩者之证。
但宋、尹之辩均不主张“纤察微难”,《庄子·天下篇》引宋、尹精义有“君子不为苛察”(苛当作苟)之语,可知韩非难宋,与难墨同科,只是难其末流,宋、墨叙在季、惠之下,也就足以表见了。
宋、尹之书均失传,今有《尹文子》乃伪托。但《管子》书里面的《心术》、《内业》、《白心》诸篇即其遗著,《心术》、《内业》属于宋,《白心》属于尹,余已别有考证,今专挹其“正名”之义如次。
宋、尹均主张摒去主观成见(“别宥”),而采取纯粹的客观态度。这种态度,他们称之为“因”——“因也者舍己而以物为法者也”(《心术》)。他们的名理论是从这种基本主张导引出来的。
“物固有形,形固有名。名当谓之圣人。”
“物固有形,形固有名。——此言〔名〕不得过实,实不得延名。姑形以形,以形务(侔)名,督言正名,故曰圣人。”(以上《心术》)
“原始计实,本其所生。知其象则索其形,缘其理则知其情,索其端则知其名。……正名自治之,奇名自(原误为‘身名’)废。名正法备,则圣人无事。”
“口无虚习也,手无虚指也,物至而命之耳。发于名声,凝于体色,此其可谕者也。不发于名声,不凝于体色,此其不可谕者也。乃至于妄(原误为至)者,教存可也,教亡可也。”(以上《白心》)
这种“正名”的态度可以说是很纯正的,没有脱离实际的效用,也就是“君子不为苟察”的详细的内容了。《吕氏·先识览·正名篇》,引尹文与齐湣王论士,关于“正名”之义有所叙述,为使尹文的正名倾向更明了起见,我们可以把它摘录在下边。
“名正则治,名丧则乱,使名丧者**说也。说**则可不可而然不然,是不是而非不非。故君子之说也,足以言贤者之实,不肖者之充而已矣;足以喻治之所悖,乱之所由起而已矣;足以知物之情,人之所获以生而已矣。”
“凡乱者形名不当也。人主虽不肖,犹若用贤,犹若听善,犹若为可者,其患在乎所谓贤徒不肖也,所谓善而徒邪辟,所谓可徒悖逆也(三徒字原均误作从)。是形名异充而声实异谓也。夫贤不肖,善邪辟,可悖逆,国不乱,身不危,奚待也?齐湣王是以知说(悦)士,而不知所谓士也,故尹文问其故而王无以应。”
以这样一段为冒头而在下面叙出尹文与齐王论士的故事。这段冒头的理论大约也采自尹文的遗书,或者隐括其意而有所发挥。这和《白心篇》的见解很能契合,在大体上我们就认为是尹文的遗说,应该是没有多么大的妨碍的。论士的一段文字,继续述之如下。
“尹文见齐王。齐王谓尹文曰:‘寡人甚好士。’尹文曰:‘愿闻何谓士。’王未有以应。
尹文曰:‘今有人于此,事亲则孝,事君则忠,交友则信,居乡则悌,有此四行者,可谓士乎?’
齐王曰:‘此真所谓士已。’
尹文曰:‘王得若人,肯以为臣乎?’
王曰:‘所愿而不能得也。’
尹文曰:‘使若人于庙朝中,深见侮而不斗,王将以为臣乎?’
王曰:‘否,丈夫见侮而不斗,则是辱也。辱则寡人弗以为臣矣。’(丈夫原误为大夫。)
尹文曰:‘虽见侮而不斗,未失其四行也。未失其四行者,是未失其所以为士一矣,(此处原衍廿字)而王不以为臣,则向之所谓士者乃士乎?’
王无以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