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和其他人没有任何不同,子弹打进了他的脑袋,他的身子向前倒下,重重地摔在了地上。
弥留之际,他看到了自己的队友朝他赶过来。
死前脑子里最后的想法,竟然是他应该很快就能见到自己这些赶来的队友了。
那傢伙不是人,不是人!
人类不可能拥有那样迅捷精准的枪法,不可能每枪都打中敌人的脑袋,也不可能跟个神经病一样只身一人闯进有数不清敌人的房子!
……
“boss,你进去那栋房子,我们没办法进行火力支援。”是布朗的声音。
亨德森喊道:“妈的,他们到底有多少人啊?是不是把全敘利亚的人都弄过来了啊!!该死!!”
“老板,自己小心点!”
林歌並不轻鬆,他长长地出了一口气。
刚刚那一连串的动作,为了保持极高的集中力,他是屏住呼吸的。
“呼,呼si……”
林歌一边喘粗气,一边回復道。
“不用担心我,你们自己別死就行。”
从子弹的分布来看,这栋三层楼的敌人是最多的,也是位置最好的一栋楼,把这栋楼拿下,接下来就好办了!
林歌顺手按下了弹匣按钮,原来还有两颗子弹的弹匣掉在了地上,林歌看了一眼地上的敌人,全部脑袋中枪死亡。
手感还不错。
“一楼清理完了,接下来该二楼了!”
但林歌的想法是天真的……
他连弹匣都还没有换好,一个敌人就从拐角突然出现,戴著白色的头巾,手里端著一把56冲,对著林歌疯狂开枪。
“谢……”
林歌赶忙往旁边跳开。
电影並不是完全骗人的。
这种时候一次性移动要比蓄力地多次移动快得多。
就是短跑的第一步远没有跳远那一下来得快!
副作用就是,跳起来第一次之后,就没有后续了。
不过林歌不需要后续!
躲避子弹的同时,在半空中,他也开枪了!
“砰砰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