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晨三岁的时候,半夜起床上厕所,第一次亲眼目睹父母打架。母亲的头和脸都破了,父亲抓着的啤酒瓶上全是血。四岁的冬天,母亲带了两床被子离家出走。一个月后,父亲开了运货的卡车出门,在月河的桥洞下找到了母亲。他记得母亲刚回到家时,脸是发灰的黄色,身上带着死人的气味。
六岁的时候,余晨唯一的朋友王小树离开月城,跟着父母去了广东。秋天,余晨多了个弟弟,户口本上也多了个名字,余岱。三个月后,余晨放学回家,老远就闻到了单元楼前的血腥味。他望过去,发现母亲趴在水泥地上,怀里抱着一个枕头。他丢下自行车,挤进周围看热闹的人群,发现那不是枕头,是余岱。他记得他们的脸是蓝色的。
又过了半年,余晨的父亲在一次送货时撞上263路公交车,当场死亡。电视上说卡车司机涉嫌酒驾,而货运公司人去楼空,老闆早就人间蒸发。
那之后,余晨翘了半个月的课,附近的环卫工人发现他和流浪狗在街上抢垃圾,就打电话报了警。几个警察把他接到警局,带他洗了个澡,吃了顿食堂,最后把他送去了来阳路的“幸福小屋”。前台的工作人员带他看了教室,花园,会客室和活动室。他问工作人员这是什么地方,工作人员笑着回答他,这里是福利院,以后就是你的家了。余晨不明白福利院是什么意思,也不明白为什么福利院会成为他的家,但他只是个孩子,没理由不相信大人说的话。他在活动室里走来走去,看到了彩色的蜡笔,彩色的积木,还有彩色的拼图。他发现这里什么都是彩色的。活动室的墙上掛着一幅水彩画,画的是一群鸭子过河,水面上波光粼粼的,没有一隻鸭子掉队。工作人员指着领头的鸭妈妈,说,这个呢,是在这里教课的老师,后面的这些小鸭子呢,就是你和其他小朋友,明白了吗?余晨皱着眉嘀咕,我不是鸭子,我是人。当晚,工作人员从书架上拿了本《小王子》给他,他接过来,没说话,只是一直盯着书架上的另一本书,《理想国》。没多久,余晨长高了不少,不用踮脚就能够到那本《理想国》了。他把书拿回房间里看,但是看不懂,只记得书的封面很旧,翻开就能看到角落里的一行铅笔字:“上帝是sb”。
除了看不完的旧书,幸福小屋里还有一台老式录音机。余晨刚搬进来时,隔壁房间的大雷送了他一盘旧磁带。磁带上印着好多英文字母:blacksabbath。那一阵,余晨整天无所事事,只知道坐在录音机边上听磁带。他听完a面听b面,听完b面听a面,很快就把磁带播坏了,仍然一句英文都不会。于是,他提着录音机去找大雷,大雷又给了他一盘磁带。这回磁带上印的是另一些字母:ledzeppelin。
大雷被收养的时候是十一岁,收养他的是两个从波士顿来月城度假的美国人。而余晨被收养的时候刚好过了十七岁,收养他的是个土生土长的月城人,一个住在同福路39号,每个礼拜三都去外国语小学教音乐的老师。男人来接余晨的那天是个晴天,太阳很大,气温很高,余晨带走了大雷送他的几盘磁带,还有始终没能读完的《基督山伯爵》。
十八岁的冬天,养父中风去世,余晨再没去过学校。他揹着养父的电吉他上了山,找到一座香火旺盛的寺庙,住下来,白吃白喝了一阵。下山后,他组过三次乐队。第一支乐队叫做一人一口,主唱是个留长发的胖子,热衷美食,排练的间隙不是在吃零食,就是在点外卖。这支乐队最后只维持了五个月,由于主唱被几颗花生米噎死而解散。
余晨的第二支乐队叫hunting,专门玩朋克摇滚。主唱水草,贝斯kk,鼓手吉野,键盘手花豹,吉他手有两个,负责旋律的是余晨,另一个负责节奏的叫大卫。一年后,水草决定退出乐队,回老家和女友结婚;没过几天,kk全家移民加拿大,音讯全无;紧接着,吉野考上了研究生,卖了架子鼓,买了去北京的车票。乐队解散那天,花豹喝多了,抄起手边的酒瓶就往地上砸,边砸边骂,操他妈的三个小畜生,畜生!大卫也喝多了,扑过去按住花豹,口齿不清地劝他,大家都是出来玩摇滚的,兄弟一场,人家想玩就玩,不想玩就不玩,你干嘛操人家的妈?他说完,隔壁桌的客人纷纷探出脑袋看热闹。余晨盯着溅到自己鞋上的一块啤酒渍,沉默着吸菸,吸了很久。
hunting解散后,余晨白天躲在出租屋里睡觉,晚上就去酒吧一条街间逛,打发时间。余晨二十一岁时,第一次去红彗星,正好撞到驻场乐队的主唱因为频频走音被踢出了乐队。酒吧打烊前,他试着和收拾舞台的键盘手打招呼,结果那人上下打量他,捡起地上的话筒,说他长得不错,还问他要不要来他们的乐队做主唱。
后来余晨才搞明白,和他说话的键盘手就是红彗星的老闆,别人都管他叫pa,paradise的pa。pa的乐队还有两个人,鼓手叫册册,吉他手叫小抓。余晨就这么糊里糊里糊涂地当了主唱,住进了pa给他们安排的集体宿舍。
没过多久,pa觉得用键盘负责低音太麻烦,就又给乐队招了个贝斯手。乐队第一次排练,人到齐以后,pa提议用p开头的英文单词为乐队起名,册册便脱口而出,pig!小抓立马反驳,pig也太难听了吧,为什么不叫playboy?余晨想了想,想到另一个词,poison,但是没说出口。过了片刻,pa问新来的贝斯手有什么意见,他低着头,看向脚上的黑色皮靴,说,portrait。
余晨的第三支乐队叫portrait,portrait只在红彗星演出。整支乐队就这么演到了第三年,写了十几首歌,出了两张专辑,却始终不温不火,没得到更好的演出机会。就在余晨决定退出乐队的前一晚,不知道从哪里来了一伙流氓闹事,他在台上没反应过来,被一把飞来的凳子直接砸中脑门,整个人摔在地上,眼前一片模糊。音乐很快就停了,乐队里的其他人都衝下台打架,吓得客人一瞬间全跑了。人走光之后,pa重新开了灯,余晨捂着脑袋舒出一口气。册册惊呼一声,抓着钟天慈的手腕嚷嚷:“我操!你手伤得这么重??以后还能弹贝斯吗???”
小抓听了,从吧檯后面找到一条毛巾给钟天慈擦了擦血。pa看了看时间,用手机叫了辆滴滴,等车一来就把余晨和钟天慈都塞进后排,嘱咐司机:“师傅,麻烦你送他们去三院的急诊,越快越好。”
车开了。余晨嬉皮笑脸,透过车窗朝pa挥了挥手。等车子离开pa的视线后,余晨立马收起笑容,凑过去拍了拍驾驶座,说:“师傅,我们不去三院,换条路去苏州路82号。”
他说完,钟天慈的视线就从窗外收了回来,重新落在他脸上。余晨也静下来,看他。两个人互相看了老半天,钟天慈才缓慢地开口:“我的手没事,那不是我的血,不知道是谁的。”他注视着余晨,眼神充满关切,“你流血了,不用去医院吗?”
余晨耸耸肩膀:“这点小伤不至于吧?找人处理一下就行了。”
钟天慈仍看他,仍问:“不疼吗?”
余晨笑着点上一支菸,用力吸了口,说:“反正疼不死人。”这时,一阵风吹进来,把车里的烟雾都吹散了,一点不剩。
余晨咬着菸说:“我三四岁的时候,我妈带我去算命。算命的人说我八字不好,撞邪,还说我命短,最多隻能活到二十五岁,气得我妈没给钱,只给了他一巴掌。”他拿开香菸,笑笑,“我还以为被那个老头说中了,操。”
钟天慈接道:“你不会死的。”
余晨瞪了瞪眼睛:“这你也知道?”他笑着喷出一口烟,“算了吧,你只会弹贝斯,又不会算命。”
车子驶过一个没有路灯的十字路口,一片树影投到了余晨的手背上。钟天慈伸手抓住了那片树影,把余晨的手也弄得血淋淋,溼乎乎的。他垂下眼睛,看着余晨手上的黑色指甲油,说:“你死不了的。”他轻声补充,“我们周围没有人会死。”
余晨用另一隻手夹着香菸,往窗外弹了弹菸灰:“怎么可能呢?世界上到处都是死人,月城到处都是死人。”说完,他沉默下来,扭头望向路灯,嘴里缓慢地念叨:“死人,到处都是死人,到处都是……”他又笑起来,“我们下一首歌不如就写这个,我想想叫什么……死人之歌?”
钟天慈点点头,不说话了。静了片刻,他再度开口:“阿兰不会再帮我们做下一张专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