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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1章 我赵王朱高燧就是这金陵城的天(第1页)

然而,面对二哥的惊恐和质问,朱高燧非但没有丝毫惧色,脸上的笑容反而更加张扬,甚至带上了一种近乎病态的狂妄!他斜睨着朱高煦,伸出大拇指反指着自己的鼻子,用一种理所当然、霸气横溢的语气反问道:“怕?我为什么要怕?”“二哥,你是不是忙盐务、忙火器忙糊涂了?”“你忘了你三弟我——”他猛地提高音量,声音如同金铁交鸣,在这血腥的庭院中回荡,清晰地传入每一个人的耳中:“——是这金陵城的什么人了吗?!”“在这金陵城里!我赵王朱高燧说的话!”“就是王法!!”“我赵王朱高燧跺跺脚!”“就是这金陵城的天!!!”“锦衣卫?!呵!”他轻蔑地扫了一眼周围那些肃立的锦衣卫,那些天子亲军在他的目光下竟然不由自主地微微低头。“锦衣卫的话事人,就是你三弟我!!”朱高燧这话,听起来狂妄至极,但若真掰扯掰扯这锦衣卫的来头和他赵王在其中的地位,你就明白,这还真不完全是吹牛。锦衣卫是什么?那可是太祖皇帝朱元璋亲手创立的“御前亲军指挥使司”,妥妥的天子第一号鹰犬!它不归五军都督府管,也不听兵部调遣,直接对皇帝本人负责。干的都是些什么活?用现在的话说,相当于特务、宪兵、总统卫队再加中央情报局的结合体。他们握着“诏狱”,就是那种不用经过大理寺、刑部这些常规司法程序,直接抓人、审人、关人甚至杀人的特殊监狱,里头老虎凳、辣椒水、骑木驴……咳,是大明的各种刑具,应有尽有。文武百官,别管你官居几品,听到“北镇抚司”这几个字,后脊梁骨没有不发凉的。这就叫“缇骑四处,诏狱常满”,权势熏天!那朱高燧一个王爷,怎么能成了锦衣卫的“话事人”呢?这就得说到永乐朝的特殊情况了。老爷子朱棣,是以藩王身份“靖难”起家,夺了侄子的江山。他登基后,对锦衣卫这种强力工具是既要用,又要防。让自己完全信得过的人去掌控,是最佳选择。太子朱高炽性格仁厚,身体又不好,显然不适合干这种“脏活累活”。而汉王朱高煦,能力强、威望高,但锋芒太露,老爷子既要用他治国理政、冲锋陷阵,又得防着他势力过度膨胀。这时候,三儿子赵王朱高燧的优势就显出来了。他年纪相对较轻,性子看似跳脱不羁,实则心狠手辣,对老爹和兄长有着一种复杂的忠诚。最关键的是,他没那么大的政治野心去争储位,用起来放心。于是,朱棣便有意无意地将一部分监察百官、处置“阴私”事务的权力,交给了朱高燧,并让他深度介入甚至在一定程度上主导锦衣卫的行动。许多需要“快刀斩乱麻”但又不太方便摆在明面上的事情,都会由朱高燧出面,动用锦衣卫的力量去处理。久而久之,在这金陵城内,赵王朱高燧的名字,就与令人闻风丧胆的锦衣卫紧密联系在了一起。他说要查谁,北镇抚司的番子就能把谁家底裤的颜色都翻出来;他说要动谁,或许都等不到第二天早朝弹劾,当晚就可能“被自杀”或者“暴病身亡”。可以说,他就是皇帝意志在黑暗中的延伸,是悬挂在百官头顶的一柄无形利剑。所以,他敢说出“我是金陵城的王法,是锦衣卫的话事人”这种话,虽然嚣张,却也是基于实力地位的“实话”。朱高燧嘴角勾起一抹讥诮的弧度,凑近朱高煦,声音压得更低,却带着令人心悸的寒意:“二哥,你以为没有老爷子默许……哦不,甚至可以说是‘纵容’,我敢这么干吗?”“李景隆这老狗,还有他背后的那些人,最近上蹿下跳,真以为老爷子老了,眼睛瞎了,耳朵聋了?”“老爷子不方便亲手沾的血……自然得有儿子替他沾!”“老爷子不方便亲自砸碎的坛坛罐罐……自然得有儿子替他砸!”“我这么做,不是莽撞!”“我这是在替老爷子……也是在替你,二哥,‘打扫’干净这金陵城!”“有些脏东西,既然看见了,就不能留着过年!”这一番话,如同惊雷般在朱高煦耳边炸响!朱高燧看着二哥脸上阴晴不定的表情,忽然又咧开嘴,露出那口白牙,拍了拍手,仿佛刚完成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语气轻松地如同在讨论今晚吃什么:“好啦好啦,二哥,不说这些扫兴的了。眼看就要过年了,”他抬起下巴,指了指这满地狼藉和血腥,笑容竟然带着几分顽童献宝般的得意,“喏,这,就算弟弟我给你预备的新年礼物了!怎么样?还够分量吧?把这老狗和他养的这些蛀虫一锅端了,省得他们年后再给二哥你添堵!”新年礼物???朱高煦看着眼前这地狱般的景象,闻着空气中浓得化不开的血腥味,再听听老三这离谱到家的话,差点一口气没上来!他瞪着朱高燧,简直不知道该气还是该笑,半晌才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礼……礼物?!我谢谢你啊老三!你可真他娘的是个送礼鬼才!”他使劲揉了揉眉心,感觉太阳穴突突直跳,“我现在担心的不是李景隆这厮死不死!我担心的是你!你这么搞,怎么跟朝野上下交代?!明天一早,弹劾你的奏章能把这奉天殿给淹了!老爷子那边……你怎么说?!”这是朱高煦最真实的忧虑。穿越而来大半年,他虽然努力适应这个时代的规则,但骨子里还是那个来自现代的灵魂,对如此赤裸裸的屠戮本能地感到不适和恐惧。更重要的是,他是真怕这个看似疯癫实则对自己掏心掏肺的弟弟,因为这件事而万劫不复。“交代?”朱高燧仿佛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嗤笑一声,用脚尖随意踢了踢脚边一颗不知属于哪个倒霉家将的头颅,那头颅咕噜噜滚出去老远,“二哥,你怎么还是这么……天真可爱?”:()重启大明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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